§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1 / 1)

家庭装修竣工验收必须按照一定的依据来进行,而不是业主一个标准、装潢公司一个标准,否则,不但竣工验收无法正常进行,而且势必会发生矛盾。

书面依据

家庭装修竣工验收的书面依据,主要是业主和装潢公司签订的有关书面材料,如装修合同、工程预算书、委托监理协议书、装修设计图纸、施工工艺约定、国家和地方有关家庭装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必须提请注意的是,竣工验收时难免会发生纠纷及需要维修的项目,这时候一定要进行书面记录,并且做妥善处理,才能维护业主权益。

例如,北京市某住宅区的85位业主,曾经委托同一个装潢公司,仿照某样板房的要求进行装修,每户装修费用1.7万元~4.2万元不等,但一律先付1万元费用。后来,这些业主接到竣工验收通知。他们提出,要先验收才能结付余款;而装潢公司提出,必须结清款项才能验收。业主们拗不过装潢公司,只好交清剩余装修款,然后进行验收。

业主最终发现,每家每户都存在着程度不同的装修质量问题,如地板没能按照约定使用某品牌,存在一定差价,而且没有使用仿磁涂料;客厅和房间地面水平存在落差;没有出具装修发票等。多次交涉无效后,业主将装潢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装修质量以及对业主延误入住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法院判决认为,装潢公司已经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业主已经竣工验收并入住;业主入住时提出了维修要求,装潢公司已经进行了维修。由于无法确认上述维修行为是否属于双方在装修合同中约定的延误入住的情况,所以驳回业主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对于房屋装修质量问题,装潢公司认为上述房屋装修质量问题是业主在使用过程中造成的,而业主又不同意对装修质量进行鉴定,所以对业主提出的家庭装修存在质量问题的成因不能认定。也就是说,客厅和房间地面水平落差,如果不鉴定就无法认定产生原因;关于地板没有按照约定使用某品牌,这显然属于装潢公司违约,可是业主无法证明由此给自己造成了损失,也不能证明地板变更后的价格就一定低于原来约定的地板。法院认定装潢公司违约,但不支持业主的诉求。

由此见可,业主在当初签订装修合同时就要约定装修的观感标准,即详细的设计样图;详细约定装修材料标准,包括外墙、内墙、顶棚、地面、厨房、卫生间、阳台等,每个部位使用的材料品牌、型号都要清楚标明,不能笼统地用“国内名牌”、“国际名牌”之类的字眼;竣工验收时一定要留下证据;在合同中要约定违约金赔付比例。

技术依据

家庭装修竣工验收在技术指标上也有依据,这主要是装修合同中的工艺约定,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在住宅装饰装修方面的技术规范。

下面以上下水管道的装修质量验收为例,来说明具体要求。

上下水管道的竣工验收,其前提条件必须是:给排水管材、管配件的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有厂名、厂牌、产品合格证、质保书等。

验收要求是:应当采用通水试验,按规定进行加压试验,确定有无渗漏。一般民用水管压力承载为2公斤,一旦发现压力不够可分断泵水,查出渗漏处。管道铺设应当横平竖直,在转角、水表、龙头、闸阀或管道终端等处均应设置管卡,与管卡连接墙体或其他结构物必须牢固,不能松动。管道应当使用专用工具安装,在装接时管口处必须用标准绞刀在铝塑管上作开坡处理,防止损坏铜接头内部双层护圈,不得出现渗漏。各类阀门安装位置应当符合设计要求,便于使用维修。管道与管道、阀门连接处应当严密,管道采用螺纹连接,在连接处应当有外露螺纹,安装完毕应当及时用管卡固定,不得出现渗漏现象。阀门、水龙头安装位置正确,使用灵活方便,出水畅通无阻,水表运转正常。在满足使用条件的前提下,阀门、水表等可以处于相对隐蔽的位置或适当进行表面装饰。

验收技巧有:检验上下水走向是否正确,这可以根据图纸用目测方法判定;检验冷暖水管两个系统装接是否正确,一般热水为红色,热水龙头开关中间有红色标志,这可以通过试水冷、热来验收;检验水管敷设与电源、燃气管位置,一般间距应当大于或等于50毫米,这可以用卷尺来检验;铝塑复合管道进墙暗敷不宜绷紧拉直,可以稍微留有余地,以免热水通过时管道膨胀变形,将接头胀裂显缝渗漏,这可以用目测判定;进墙水管略凹进墙,验收时注意不能与墙体取平,否则,后道工序进行后会有外突感,这可以采用手感摸测;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