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公司的出路何在(1 / 1)

全新会计理财 严行方 1390 字 3个月前

财务公司无疑是会计市场的一支重要力量,如果这支力量能够发挥好榜样作用,对会计市场的有序运作是大有好处的。

为了规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行为,2000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实施了《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这个办法在1996年颁发的暂行规定基础上,提高了财务公司进入市场的门槛,规定,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总资产不低于80亿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30亿元人民币、年销售收入60亿元人民币、利润总额2亿元人民币。财务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金为3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其中,资本金应当主要从成员单位中募集,外单位的股份不得高于40%,目的就是为了加强风险控制。

根据规定,财务公司的业务范围是:吸收成员单位3个月以上的定期存款;经过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同业拆借;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办理集团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办理成员单位商业汇票的承兑及贴现;办理成员单位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有价证券、金融机构股权及成员单位股权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其他咨询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境外外汇借款;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它业务。

人民银行之所以要出台新的规定来规范财务公司的行为,不可否认的是,在截止2000年末全国76家财务公司中,有一些财务公司已经陷入了困境,中国有色金属财务公司就是其中典型的一例。有人分析,它很可能会成为我国历史上第一家倒闭的国有财务公司。

2001年6月25日,有色金属财务公司与上市公司有色鑫光之间的借贷合同纠纷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介绍,1993年至1996年之间,有色金属财务公司曾经多次发放贷款给有色鑫光,共计2336万美元和2700万元人民币。对于这笔款项,有色鑫光方面认为,其中有一部分属于有色金属财务公司的投资,于是双方发生了上述诉讼。

据了解,该公司成立已经有13年的历史。

在成立早期,公司带有很强的行政性和审批性,主要任务就是给集团内部的企业发放贷款,贷款数量、期限等等都听命于行政指令。有色金属财务公司的折存杰处长说,公司也有过辉煌时期,资产优良、资金周转高效、在有色金属行业内“一花独放”,公司领导走路的时候都是趾高气昂的,非常神气。

1998年,在机构改革中,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被撤销,财务公司也一下子失去了靠山,被划归了有色金属工业局下属的中国铝业集团。2000年铝业集团被撤销,2001年5月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局被撤销,改成了工业协会。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没妈的孩子像根草。

财务公司本来是隶属于企业集团的财务公司,可是现在集团没了、领导没了、行政划拨的业务没了,有色金属财务公司就成了这样的一种“三无”公司。原来几十个人的公司只剩下了不到10个人,加上一大堆债权、一屁股债务,连官司都懒得打了。

客观地说,有色金属财务公司落到了今天这样一个地步,集团公司的撤销只是其中的一个外因,而其内因则是财务公司的体制问题。

例如,有笔贷款明知道是打水漂,可是领导说要维护集团整体利益,财务公司不得不贷出去。如果顶着不贷,领导先撤掉你的官,到最后钱还是照样要贷出去。再说了,反正都是国家的钱,又都是贷给行业内各个企业的,谁又那么较真儿呀!

就这样,这些贷款在各级领导的直接“关怀”下,源源不断地、大笔大笔地流入到了下属亏损企业中。

曾经得到有色金属财务公司9600万元贷款的西南铝加工厂,财务部主任说,“不是我们不还钱,我们企业现在很不景气,连年亏损,实在还不起。”

而据该厂财务部另一位人士介绍,该厂近年效益有所好转,鉴于大家都是“自己人”,也就没急着还。

据业内人士透露,有色金属财务公司的窘状,在其它行业也同样如此。例如,广州白云山集团、济南重型汽车集团、广东万宝家电集团等,多家企业集团的财务公司,都已经步履维艰。

有色金属财务公司的出路在哪里?能不能破产?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司当然可以破产,但是由此造成的遗留问题太多。

首先是公司拥有债务人170多家,债权人40多家,其中有2家是境外债权人,它们分别是日本富士银行和中国银行卢森堡分行。目前国内给予破产企业债权人的债务清偿力非常低,平均不超过10%,这样,不但会连累一大批企业日子不好过,还会严重损害中国财务公司的信用度。日后境外金融企业还怎么敢与中国的财务公司进行金融合作呢?

怎样改变财务公司的体制问题?现行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财务公司可以发行中长期债券,以逐步改变负债结构,增强开展中长期金融业务的能力。

有关专家指出,在此基础上,财务公司还应该逐渐与企业集团相脱离,使它们真正成为为企业集团服务的中介机构和理财专家,而不是“大家庭”里的“小保姆”,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避免有色金属财务公司上述的困境。

2001年5月,我国第一家中外合资财务公司——上海国际财务有限公司悄然关门,给业界带来了一丝寒意。

2001年5月17日,这家国际财务有限公司的清盘公告,被安排在《金融时报》第3版的一个不起眼的左下角。

据报道,到目前为止,中国人民银行总共批准了7家外资财务公司,其中,正大、通用电气、西门子3家是企业性质的财务公司。真正具有银行功能的外资财务公司只有4家,海南、深圳各1家,上海2家,全部在中国的“特区”。

1990年11月,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上海国际财务有限公司正式成立,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日本三和银行、香港东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各占25%的股份。

1991年初该消息正式对外发布的时候,在上海乃至全国、全球都引起了巨大轰动。这不仅是中国金融业的一次变革,也是上海浦东开发的一个标志,以及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的体现。

据了解,上海国际财务有限公司从成立的第一天起,就有着先天不足。在贷款模式上,它和一般银行没有区别;但是在吸纳存款上,却存在先天制度上的不足,不能吸收一般存款,没有持续稳定的资金来源,根本没有优势可言。

1998年“广信事件”爆发。广信的债权人大约有215家,负债金额高达261.38亿元人民币,上海国际财务有限公司也在其中。几乎所有的债权人都指望、并且相信政府会救这家“窗口”公司,然而没有。

2000年11月,广信破产案清算组认为,估计可以回收金额72.6亿元人民币用于还债。而到了2001年2月1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吕伯涛透露,广信追回的对外债权金额,加上变现破产财产,总额只有12.31亿元。第一次分配给债权人的现金,共计人民币10.027亿元,平均债权人受偿率仅仅只有3.836%。

毫无疑问,上海国际财务有限公司的倒闭,与广信的倒闭有密切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