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法 网上众筹(1 / 1)

所谓网上众筹,是指在互联网上用“团购+预购”的形式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的融资行为。

通俗地说,众筹就是“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的简称,这是一种已经存在了上千年的经济行为。例如,最常见的和尚、僧人化缘筹集善款用于修建寺院,就可以看作是其中典型的一例。事实上,最早的众筹就是起源于宗教。而和尚化缘分为实物、公益、活动众筹三大类,而这也正是今天网上众筹四种模式的雏形。但话又要说回来,直到网上众筹兴起,众筹这一概念才家喻户晓。

网上众筹通常由发起人(筹资人)、公众(出资人)、平台(中介机构)三部分构成,具有低门槛、多样性、大众化、创意性等特点。

网上众筹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回报型众筹

简单地说就是,现在你给我投钱,将来我用产品和服务给你提供回报。从某个角度看,有点相当于产品和服务的“预售”。例如,如果你要创办一家咖啡馆、美容店,就可以用这种方式给出资人相应的会员卡或储值券。这种众筹一般出现在朋友和熟人之间,数额一般不会太大,国外的经验是通常每个出资人在5万美元以下。

债务型众筹

债务型众筹也叫债权型众筹。简单地说就是,现在你给我钱,将来我付给你本金和利息。但因为众筹本身具有赞助的性质,所以这种本金和利息计算并不会斤斤计较,甚至当你出现亏损、到时候付不出来时,对方也绝不会上门来讨。这种众筹数额一般也不会太大,国外的通常做法是每位出资人在5万美元以下。

股权型众筹

简单地说就是,这种众筹带有投资性质,你现在给我投钱,我把它当作对我企业的投资,给你相应比例的股权或股票,有点相当于购买原始股或合伙创业。不用说,这种众筹数额有可能较大;但由于属于股权型众筹,所以这些出资人同样享有公司股东所应有的一切权利。

募捐型众筹

简单地说就是,这种众筹具有无偿赞助性质,至少目的不是为了获取你的什么回报;如果你给出资人回报,他们反而会对你说一声“谢谢”。这种众筹不分熟人和陌生人,主要是出于对你的爱心和同情心,或者有其他感情因素在里面,所以数额一般也不大,从国外的经验看每位出资人通常在1万美元以下。

中小企业要想取得网上众筹成功,关键取决于以下九大因素。

一是要有一个好的众筹平台。虽然众多网上平台的目的都一样,那就是帮助创业者在网上找到大量的出资人,然后从他们那里获得急需的资金;但显而易见,每个融资平台之间区别是很大的。你一定要货比多家,从中尽可能找到最符合你要求的那个平台,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出资人。

二是引起出资人对你的投资兴趣。这一点容易被人忽略,却至关重要。对此,在众筹项目开始之前就要用心去做,不但要让人觉得对你的投资项目很感兴趣,并且还要想方设法把他的这种投资兴趣转变为实实在在的投资行为,这样你才能真正拿到钱。

三是尽快找到合适的领投者。这种领投者(俗称“领头大哥”)最好是规模大一点、有号召力、有实力,这会对其他跟随者(“小弟”)产生非常大的说服力和影响力。

四是众筹时间的长度要恰到好处。时间太长了支持者会不耐烦,太短则会无法形成足够的声势。从国外的经验看,一般以30天为佳。

五是筹资目标要合情合理。既不要狮子大开口,又不要羞羞答答,否则无法发挥融资的最佳效用。

六是给出资人的回报设置要合情合理。最好是与自己的产品和服务相挂钩,并且能提供四五种项目供其选择。

七是要有适当的项目包装,尤其是视频和微电影宣传等形式的配合。

八是定期更新信息,吸引支持者不断参与并逐渐影响他们周围的潜在支持者。

九是别忘了鸣谢出资人和支持者,如公开答谢或专门发送电子邮件表示感谢等,让他们感到自己受尊重,而不会心有不快。

顺便一提的是,有人一提到众筹就会联想到非法集资。不用说,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归根到底,非法集资是为了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使用诈骗手段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并且,吸收这些资金是为了用在货币资本经营(如发放高利贷)而不是自身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上。而网上众筹的性质则属于“预购”或“团购”,筹资人不会向出资人许诺任何资金回报(但可以也应该许诺有实物、服务或宣传回报);并且,它所吸收的资金完全是用于自身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只是其中的股权众筹,容易与擅自发行公司股票、企业债券罪相混淆,但该罪名的追诉标准是发行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购买人数30人以上,并且无法及时清退的情况下。

另外就是,虽然网上众筹目前在我国还存在这样那样的困难,但从发展趋势看未必不是方向,更何况这还是政府所鼓励的呢。

2015年7月,在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的、被称为我国互联网金融“基本法”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第一次把以股权众筹为代表的网上众筹肯定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这在客观上推动了一批网上融资平台的喷薄而出。

尤其是该意见明确指出,股权众筹融资方应该是小微企业,并且要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向投资人如实披露企业的商业模式、经营管理、财务、资金使用等关键信息,这就很好地解决了困扰股权众筹发展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有助于投资人凭借足够的信息来判断该项目的股权价值,对推动网上众筹的健康发展起到定海神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