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网上借贷,也称网络借贷,是指借助于电子商务网络平台来实现借贷双方的信息对接并完成交易的融资模式。
最典型的网上借贷,是指一切认证、记账、清算、交割等流程均通过网络平台完成,借贷双方足不出户便可以实现借贷目的。
网上借贷模式2005年3月最早出现在英国;2007年7月,我国第一家网上借贷平台“拍拍贷”出现在上海。最初,它只是民间借贷的网络版,相当于将熟人之间的借贷放到网络上去进行而已;但很快就发展成陌生网友之间的借贷形式,网站作为中介平台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匹配,并对其身份和交易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网上借贷最常见的有两种模式:一是P2P模式,即“个人对个人”,表现为借贷的双方都是个人,这时候可以简单地翻译为“人人贷”;二是P2B模式,即“个人对企业”,表现为借贷的一方是中小企业。在后面这种模式中,就体现为网上借贷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服务。这时候的企业信息及其应用相对固定,有稳定的现金流和还款来源,信息比较容易核实;与此同时,企业的违约成本也要远远高于个人,因为有担保、有抵押,所以安全性相对有保障。
网络的特殊性,决定了网上借贷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即时性,资金需求方可以快速发布信息、快速参与、快速达成交易,有时候这一过程甚至可以压缩在短短几分钟内,说是瞬间完成也不为过,而这是任何传统线下融资模式所望尘莫及的。二是便捷性,借贷双方无须货比三家,只要输入相应条件,就能一眼判定谁对自己最有利。三是无抵押,它本质上属于无抵押的信用借贷,所以融资额度不高、但到账速度可以很快。四是零成本,融资方无须支付任何费用便能快速找到资金供应方。
从中容易看出,网上借贷的最大好处是,由于能够共享信息流、资金流,所以具有线下融资所无法比拟的快速、便捷、公开的特点,有助于中小企业快速获得信息和资金、降低融资成本。
例如,2012年6月上线的专业融资服务平台“投融界”,目前驻有110多万家投融资机构、企业和个人,有30多万家资金拥有方,合计持有资金超过5万亿元,已对接成功的融资额累计高达1280多亿元。在全国2016年国内创投市场上3386起案例、2920亿元的融资规模中,通过投融界完成的案例有710起、融资额274.18亿元。它通过线上+线下、标准化+个性化的服务体系,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融资服务。在这里,资金供需双方除了可以获得对方的投资、反馈之外,还能享受到法律、财务、商业计划书、路演、品牌规划、媒体报道等专业服务。
除此以外,典型的还有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量身定做的“法人贷”。顾名思义,这种融资项目只能由企业法人提出申请,这样就具有了贷款金额大、放款速度快的特点。因为贷款金额大,所以提交的材料中需要有资产抵押证明,如二套房证明、本科以上学历证明、车辆行驶证、股票基金权属证书等。具体操作办法是,打开阿里金融网页,找到“快速贷”,点击“立即申请”,填写公司名称、法人代表姓名、营业执照副本、支付宝账号,然后输入登录密码和交易密码,等待验证、贷款审批和放款。这项融资名称叫法人贷,所以只要企业没有虚假出资、抽逃资金、转移资产等违法行为,法定代表人和企业股东就不用承担偿还责任。贷款条件也相对宽松,只要营业执照满1年、支付宝使用满半年,融资额便可达到3万至30万元,融资期限长达3年。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网上借贷在我国的发展历史还不长,所以一定要牢记其中的投资和融资风险。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16年8月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办法暂行规定》(银监会令〔2016〕1号),其中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借款人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通过故意变换身份、虚构融资项目、夸大融资项目收益前景等形式的欺诈借款;(二)同时通过多个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或者通过变换项目名称、对项目内容进行非实质性变更等方式,就同一融资项目进行重复融资;(三)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以外的公开场所发布同一融资项目的信息;(四)已发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提供的服务中含有本办法第十条所列内容,仍进行交易;(五)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活动。”第十七条:“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自然人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