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法 信用保险(1 / 1)

所谓信用保险,是指权利人向保险人投保债务人信用风险的一种保险。说得更通俗一点就是,别人欠了你的账,你根本不知道这一笔笔债务能不能按时收回来,所以向贷款银行投保债务人的信用风险。

容易看出,信用保险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企业的这些应收账款的安全性。或者也可以看作是,企业把债务人的保证责任转嫁给了贷款银行——当对方不能如期偿还债务时,就由贷款银行来承担赔偿责任。

从融资角度看,这样一来就把原来企业可能造成的坏账损失给盘活了。不用说,投保信用保险企业必须向贷款银行支付一定的保险费用,这也是非常合情合理的。

总体来看,信用保险主要分为国内商业信用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两大类,这对促进中小企业的业务发展、融通资金都是很有帮助的。

从国内商业信用保险看,在商品交换过程中,当遇到对方拖欠货款等风险时,就可以通过投保商业信用保险来弥补损失。以拖欠货款为例,这种情形几乎所有企业都不可避免,而对中小企业来说的严峻性在于,有时候一笔数额较大的货款拖欠就可能会导致企业周转不灵;如果由此造成坏账损失,还完全有可能导致企业处于瘫痪状态,甚至被迫关门。

有人也许会说,企业财务上不是有提取坏账损失准备金的吗?确实。但中小企业由于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太少,当出现上述情形时根本无力弥补。可是如果参加了商业信用保险,企业就可能会转危为安。

从出口信用风险角度看,这是各国政府为了推动出口贸易,对企业商品出口、对外投资、对外工程承包等经济活动提供的一种非营利性保险业务,也是世界贸易组织所倡导的。目前,全球有12%~15%的贸易额是在出口信用保险支持下实现的,有的国家这一比例超过1/3。

信用保险融资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主要针对的是信用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出口收汇风险。当企业采用信用证、付款交单、承兑交单、赊销等结算方式,产品出口或转出口到国外时,就可以通过这种信用保险方式,来承保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

这里的商业风险,包括对方破产、无力偿还债务、拖欠货款、拒绝接受货物,开证银行破产、停业、被接管,单证相符、单单相符时开证银行拖欠或在远期信用项下拒绝承兑;这里的政治风险,包括对方或开证银行所在国家、地区禁止或限制给企业支付货款或信用证款项,禁止企业的货物进口或撤销已颁布的进口许可证,因为战争、内战或暴动导致对方无法履行合同,对方支付货款时经过的第三国颁布了延期付款令,等等。

发生上述情形,当遇到对方拒绝接受货物、给企业造成损失时,企业能获得的最高赔偿比例为80%,其他情形的最高赔偿比例为90%。

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

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主要针对的是以下两种风险:出口企业收回延期付款的风险,以及融资机构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的风险。

这项信用保险是国家财政支持下的政策性业务,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是为进出口商提供融资便利、提升信用等级、转移收汇风险的,通过推动各种灵活贸易的支付方式,来增加交易机会。

投资保险

投资保险解决的主要是政治风险。也就是说,当企业在国外的投资和已经赚取的收益,如果因为所在国政治风险而遭受损失,企业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相应赔偿。不用说,这也是政府鼓励企业对外投资的一项支持。

投资保险的内容具体包括:汇兑限制,即所在国限制把当地的货币汇兑给企业,或者以高于市场汇率的价格汇兑给企业;征收,即所在国通过国有化、没收、征用等法律手段影响到了企业的权利;战争及政治暴乱;政府违约;承租人违约;等等。当出现上述情形时,企业将会得到合理的赔偿。

国内贸易信用保险

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主要针对的是因为贸易对方破产,或者故意拖欠企业的货款,而让企业遭受应收账款损失时,有效化解企业的应收账款风险。

顾名思义,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的贸易对象只能是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担保业务

担保业务从事的是,企业作为出口商或工程承包商,在出口贸易、对外工程承包、海外投资项目中,贷款银行为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向对方做出担保,承诺自己在企业不能履行合同约定时承担连带责任。

不用说,本来国外的合作方对企业就并不十分了解,或者并不十分放心,而现在有了银行或保险公司的担保,对方就能消除这种后顾之忧,这会大大促进企业的业务合作,有助于企业拓展国际合作范围和渠道。

中小企业信用保险e计划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我国唯一承办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政策性保险公司,该公司有一个“中小企业信用保险e计划”比较适合上年出口额在500万美元以下的中小企业。

该计划的具体规定是:保单生效后1年内,出口企业与国外买方(特殊风险国古巴、缅甸、伊朗、尼日利亚、委内瑞拉、苏丹、利比亚、科特迪瓦、也门、巴勒斯坦、叙利亚11个国家除外)签订的全部出口业务,都要纳入信用保险范围。只要你的贸易合同真实有效,并且严格按照贸易合同的约定来出口货物,那么,一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企业的每一笔损失都可以按照70%的比例获得赔付,单笔最高赔付金额为5万美元,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可获得赔偿的最大金额为已交保险费的60倍:

(1)因为国外买方或开证银行拖欠、破产或无力偿付债务等商业风险,导致企业的货款无法收回。

(2)国外买方拒绝接受货物,或者开证银行拒绝承兑,从而导致企业的货款无法收回。

(3)国外买方或开证银行所在国发生外汇管制、贸易管制,以及战争、内战、暴动等政治风险,导致企业的货款无法收回。

参加该保险的保险费率为0.2%,按照企业上年度海关统计的出口总额来计算,最低为500美元。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网络来办理所有这些手续,所以称为“e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