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法 加入财务公司(1 / 1)

财务公司也叫金融公司、企业内部银行,是指专门为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及产品销售提供金融服务的,以中长期金融服务为主的非银行机构。

财务公司在各国的称呼不同,业务内容也有差异,但多是商业银行附属机构,在我国则是隶属于大型企业集团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具体地说,财务公司在我国有两大类型,一是非金融机构类型的财务公司,这多半是传统遗留问题。如公司名称虽然也叫财务公司,但实际业务范围只是代理记账等,就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财务公司。二是金融机构类型的财务公司,正规名称是“××企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从服务对象看,由于财务公司是隶属于某个集团的,所以它一般都是以母公司、股东单位为服务重点,但同时也可以为其他企业和个人提供金融服务。

总体来看,这类财务公司的经营业务可以分为3类:融资、投资、中介。例如,吸收成员单位3个月以上的本外币定期存款;发行财务公司的债券;同业拆借;对成员单位发放本外币贷款、融资租赁、提供买方信贷;办理集团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融资租赁;办理成员单位商业汇票的承兑和贴现;办理成员单位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有价证券、金融机构股权、成员单位股权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其他咨询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境外外汇贷款;等等。

根据我国政策法规,有实力的企业都可以组建财务公司,通过参股公司发起成立商业银行和有关证券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

不用说,具备这种实力的企业都是大型企业集团。因为成立财务公司的资金必须来源于该集团内部,目的是为集团内部各企业筹集、融通资金,但也可以不仅仅是为本集团企业内部服务。所以,国外所称的“财务公司”在我国有一个独有的名词,称为“集团财务公司”;区别在于,前者隶属于商业银行,后者隶属于大型集团。

根据规定,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申请前一年母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8亿元人民币,成员单位资产总额不得低于5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率不得低于30%。中小企业本身不可能达到这样的要求,但并不否定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加入该集团,或者成为该集团外围一分子的途径,来变相享受到这种财务公司的融资便利。

那么,财务公司的融资作用体现在哪里呢?这主要是:在没有成立财务公司之前,各家企业哪怕同属于一个企业集团,相互之间也不能直接发生信贷关系,经常会出现一些企业资金十分紧张,而另一些企业资金则有闲置的情形。现在通过财务公司的调剂,就能加快彼此之间的资金结算速度,避免“三角债”的发生,从而从整体上降低集团内部各公司的财务费用水平,提高资金使用率。

不仅如此,由于我国目前的银行体制是按行政区域设置的,而企业经营尤其是大集团公司都是跨地区、跨行业的,所以如果要想从银行得到贷款,就会面临着银行纵向设置、条块分隔的窘境。而通过财务公司来调度资金,则可以做到全国一盘棋,对资金的跨地区流动很有帮助。

截至2015年年末,我国共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224家,几乎覆盖国民经济所有重要行业。当年实现营业收入981.49亿元,税后净利润584.08亿元,年末贷款余额15698.48亿元,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可谓功不可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