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向银行办理动产质押贷款,而这时候银行为了防范、化解风险,一般都会按照反担保的方式来进行操作。
反担保的通常做法是用房产抵押或第三责任人保证。
如果是用房产抵押进行担保,应当提交有权处置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以及房屋产权证;并且,担保中心是要进行实地考察的。
如果是采用第三责任人保证进行担保,会要求提交保证人的身份证明、职业证明、收入证明;并且,一般会限定这些保证人必须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资收入来源于财政全额拨款,而且同一保证人只能为一名贷款人提供反担保。有的地方则规定,这种第三责任人的范围可以扩大到公立医院、公立学校正式工作人员,或效益良好并且经银行确认企业信用也好的企业中层干部。
杨老板开了一家小型电缆厂,注册资本1000万元。由于看到国际铜价在上涨,所以他想多储备些库存,这样就可以坐等价格上涨获利了。可是杨老板至少还需要800万元资金才能解决问题。为此他用公司的自有土地、厂房做抵押,在某商业银行贷了800万元流动资金。
眼看贷款即将到期,杨老板的这些库存虽然是准备用于生产的,但现在又不能卖出,否则就会打乱原来的安排。这样,如果要归还这800万元贷款本金及利息,就变得无能为力了。
这时候,杨老板得知有家刚刚成立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便主动与对方取得联系,咨询是否可以提供帮助。这家担保公司在了解了具体情况后,爽快地为杨老板解决了后顾之忧。
担保公司认为,杨老板的这家工厂原来有银行贷款800万元,而抵押给银行的这些自有土地、厂房评估价值则至少有1500万元,贷款抵押率并不高。所以,就推荐他到另一家信用社去贷款1000万元,由这家担保公司为他提供担保。这样,杨老板就可以用这1000万元新贷款,来归还前面这家银行的800万元旧贷款及其利息了。
而这时候,由于原来这家银行的800万元贷款及利息已经还清,所以原来用作抵押的这些土地和厂房就可以进行解押,回过头来被担保公司用于对这1000万元新贷款的反担保。
杨老板依计行事,从这家信用社得到了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他可以在这个额度内自主确定贷款数额。这样,既彻底解决了归还前一笔贷款的流动资金不足,又能比较充裕地使用后续借贷资金,还不至于影响原来的资产负债率,可谓一举数得。
后来由于国际铜价上涨迅猛,杨老板从原来的低价采购中静待价格上涨,节省了好几百万元成本开支,实际上相当于增加了几百万元利润。
反担保的形式多种多样,除了上述情形外,以公司新的动产质押作为反担保,同样可以从相关金融机构获得贷款。
朱老板的工程机械公司拥有5台挖掘机,总价值160万元,专门承接给土建工程挖土方的业务。
2016年,朱老板意外接到一笔地铁生意,为此至少需要投入700万元资金采购新的挖掘机,才符合要求。而他这时候能够拿出的资金只有300万元,还有400万元缺口。如果要靠自身滚动发展,这项给地铁工程挖土方的生意就一定会泡汤。
经过反复测算,他觉得即使向私人借高利贷也是合算的,但他不死心,想先去银行试试运气。结果跑了几家银行,都因为公司规模太小、没有合适的抵押物,无法取得贷款。
后来,朱老板找到一家信用担保中心,才出现新的转机。在这家担保中心看来,朱老板公司规模虽不大,整个公司资产也不值400万元,根本不符合贷款条件;可是担保中心认为,朱老板的这笔新业务属于政府工程,项目可靠,获利有保障,添置这700万元新设备后资金回收有保证,符合反担保条件,所以可以给予支持。
就这样,经过这家信用担保中心的推荐和担保,朱老板终于在某银行顺利贷得400万元资金用于采购新设备;然后,朱老板再把这700万元新设备抵押给了这家担保中心。
由于很好地抓住了这次机遇(业务机遇和融资机遇),朱老板的这家小公司当年获得了大发展,跃上了一个新台阶。
实事求是地说,许多中小企业要找到合适的反担保人并不容易,有鉴于此,各地在具体实施时有时会考虑放宽对第三责任人担保条件的限制。例如,信用社区制度就是其中之一。
信用社区制度规定:如果某个居民社区连续两年新增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额度超过全市平均数,并且到期回收率达到100%,就可以审核认定为“信用”社区,其辖区内所有发放的中小企业贷款,都可以免除反担保条件,并且优先获得贷款;如果接下来在该社区中,出现任何一笔担保贷款到期后无法按时偿还本息的情形,就会取消该信用社区资格,重新恢复对所有中小企业贷款的反担保条件。
这种“连坐”措施多少有点令人害怕,但做好了也会让这个社区内的所有中小企业及其老板都尝到甜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