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ght”译错了!它更好的译名应该是“权分”。
“right”的各种译名:
“一种正当或合法的要求——拥有或获得某物,或以特定的方式行为举止。”(《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
1839年,林则徐的翻译袁德辉选择了“道理”。
1862年,美国传教士丁韪良选择了“权”。有时觉得不确切,便添上“利”字,造了一个新词:“权利”。
1870年前后(明治初期),日本人也选用两个汉字,造了一个新词:“权理”。(李贵连,1998)
1933年,胡适也选用两个汉字,造了一个新词:“义权”。胡适说:“其实'权利’的本义只是一个人所应有,其正确的翻译应该是'义权’。”
“权利”二字联用,无论在字面上,还是在古人已有的用法中,都没有仁义的影子。人家在欧美老家原本是“一种正当或合法的要求”,到了中国,竟换成满脸的权势和利益。
权分与历史纵深
“right”译错了!它更好的译名应该是“权分”。 从思想史的角度看,最大的问题在于:“权利”这个译名截断了历史传统,好像这东西纯属洋货。试想,如果我们以“分”字接续传统,以“权”字照应一百多年来围绕“权利”形成的人权、产权、选举权等表达方式,用“权分”译right,用“义分” 或仍用“义务”译duty,那么,不仅可以清除“以霸译王”的余味,摆脱“权利”与“权力”的音义纠缠,更重要的是,一片宽广深厚的经验世界将展现在我们面前。
司马光《资治通鉴》中分析说:“臣闻天子之职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
可见,无论在历史记载中,还是在圣贤典籍中,都储存了丰富的关于权分变迁的理论和经验。我们可以看到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分,君有君分,臣有臣分,主有主分,奴有奴分,固然从未平等过,但边际变化也从未停止。人们动用各种手段扩张自己的分,限制别人的分,贵者维护差别,贱者追求平等,每一寸的变迁都伴随着相应的成本和收益计算。如此争斗数千年,留下了复杂的演变轨迹。
在经济活动中,我们的先民也经常用“分”字规定彼此的权利义务。
既然权分不是西洋独有的,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各个社会集团长期博弈的结果,我们就得到了一个有历史厚度的概念。一个“分”字,接通了我们祖先以数千年血汗积累的知识和经验。
人权、天赋权利、自然权利、公民权利,这些常用概念都有平等的含义。同时,这个概念在西方人的心目中又占有首要地位,比权力更加显赫的地位。
中国社会始终不平等,权力的大小,决定着权分的大小。官家之分必定大于良民之分,良民之分必定大于奴婢之分。区别尊卑贵贱既正当又合法,无君无父属于大逆不道。我们传统的茶杯,也对应着“分”这个盖子。近百年来,打倒了皇帝,又砸了孔家店,家天下变成了官天下,茶杯和盖子都有变化,但核心结构依旧稳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