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我们看看张集馨是如何处理号草问题的。
他调来了驿站收草的大秤,经检验,果然是百姓所控诉的那种黑秤。于是张集馨下令另造官秤,同时宣布:按照每斤一文的官价支付草价,不许驿书和家丁“干没”。他说,对这种处理,“民甚欣悦,而州牧及丁胥皆不乐。”
这样就算完了?完了。没有提到敲诈勒索问题,没有追究贪污的责任,没有任何官员吏胥家丁为持续多年的不法行为付出任何代价。所有处理,不过是发一杆新秤,重申一遍正式规定。按照这种逻辑,不公平能够存在多年,难道就是因为缺少一杆准确的秤?就是因为缺少一纸不准贪污的规定?
在我看来,这样的处理与其说是处罚,不如说是鼓励。不处理,那些违法乱纪的人或许还有点心虚。经过这样一番处理,他们便可以放心了:告到省委书记那里,又指定名声不错的地委书记亲自处理,最后又能怎么样呢?不过给了我们一杆新秤。过一年我们还贪污,还敲诈勒索,大不了再得一杆秤。这也能算风险吗?因此,他们的不高兴不过是暂时的。他们手里的加害能力并没有丝毫的削减,他们的反扑欲望已经在不乐中展现出来。有能力又有愿望,还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止他们前进的脚步呢?
后边的事情张集馨没有记载,我也就不知道了。但我估计当地百姓从此会死了告状的心。至于清朝全国通行的驿站潜规则,我读史不博,说不确实,但我敢确信:清朝在整体上没有实现儒家主张和《大清会典》规定的第一等公平,连第二等公平也未必能够普遍实现。以鲁迅“想当奴隶而不得的时代”为标准,我们不妨把第一等公平称为臣民级的公平,把第二等公平称为奴隶级的公平。奴隶级公平没有普遍实现的证据,就是太平天国起义。
山西代州的村长和老头告状十一年后,太平军起义爆发了,起义的旗号正是“太平”——其中就有特别公平的意思。不公平的感觉是一种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几个好汉在公平奇缺的世界上敲出了几颗火星,全中国便翻卷起逼人的热浪。令人感叹的是:太平天国实际展现出来的内部关系,与他们那面漂亮旗号的差距,并不比《大清会典》与黑秤的差距近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