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娼妓的女人
“想当娼妓的女人,世上一定很多。想趁身体值钱时卖个好价赚一笔的人。想用自己肉体去确认性之无意义的人。因过度自卑想通过对男人有用来确认自我价值的人。为狂野的自毁冲动所驱使的人。”(桐野,2006:上274)“成为娼妓的理由千千万。有多少个女人就有多少种理由。”——桐野夏生在以东电女职员被杀事件为原型的长篇小说中这么说。
东电女职员,年薪达一千万日元,夜里却站在涩谷街头,贱卖自己的性。“要不要干?一次五千日元。”要是对方说没钱,还可以降价,只要两千。据说A子很节俭,把每日收支都详细记在记事本上。但我们很难相信她是为了钱。
在20世纪80年代的涩谷,通过“电话俱乐部”[1]的卖娼,行情价为三万日元。高中生更贵,一晚达五万日元。那是一个男人对像条金枪鱼一样躺在**什么技巧也没有的少女身体也愿花五万日元的时代。东电女职员给自己标的价格,不是太“贱”了吗?
在《东电女职员症候群》[佐野(真),2003b]一书中,对A子以两千日元的低价卖娼一事,佐野介绍了一位女性读者的解释:“那是A子在给男人标价。”[佐野(真),2003b:134]
这位女性读者目光如炬,直抵核心,一言道出我心中朦胧的想法。佐野用这个问题去问精神科医生斋藤学,引出斋藤“确为有意思的看法”的回答。可那之后,两人的对话换了焦点,话题转到别的方向去了。在佐野的书中,对这个问题的思考,完全没有再深入下去。
“是A子在给男人标价”的说法,可能需要我给读者稍加解说。
人们多会认为,卖娼的金额是娼妓被标的价。可是,卖娼的反面是买娼。男人支付的金钱,也是男人对自己的买娼行为所标的价。付给A子五千日元的男人,不但给A子的性标价五千,反过来也是对自己的性欲标了五千的价。对“想得到满足,想到那个地步的男人可怜的性欲”, A子标了五千日元的价。在这里,我们看到的,是她对为了性欲的满足不得不依赖女人到了如此地步的男人的悯笑。
对于不付钱的男人,娼妓绝不让他们干。即使是如同“扔进阴水沟”的性,也不是无偿的。乔凡娜·弗兰卡·德拉·科斯塔(Giovanna Franca Dala Costa)在《爱的劳动》(The Work of Love)(1991)一书中尖锐地指出,妻子的性是“无偿劳动”[2]。与不能对丈夫说“不”的妻子们相比,绝不白白地让男人们干的娼妓,是拒绝被男人剥削的、有尊严的独立之人。这时,娼妓给自己标的价,同时也就是给男人标的价。“甩不出这么多钞票来打我的脸,你就别想随便把我怎么样。”性的价格,对娼妓和对嫖客,所具意义全然不同。
对于把自己的性不断降价以至不要钱谁都可以白干的女人,男人社会一边轻蔑,一边又把她们圣化为“遍身疮痂的菩萨”“黑色玛利亚”[佐野(真),2003b:50]。不拒绝任何男人的女人,男人们不禁要赞颂其为自堕地狱以拯救男人的玛利亚。即使女人一方没有半点儿那种意图,男人们也要将对自己性欲的负罪感反过来投射到女人身上,给自己找借口。“圣处女玛利亚”的反面,就是娼妓“抹大拉的玛利亚”,两者共有一个“玛利亚”之名,不是偶然的吧。男人把女人分为“用于生殖的女人”和“用于快乐的女人”,这种性的双重标准,不能不让男人自身也陷入困境。
女人给男人标的价
如果女人的性被不断降价,女人就被抹去了一切附加价值,成为一个女性性器。化浓妆、穿风衣的A子,脱衣**之后,“身高一米六九、体重四十四公斤”[佐野(真),2003b:21]。这具因厌食症而瘦骨嶙峋的身体,甚至把男客吓得后退。即便如此,男客还是干完事付钱给她。为什么?因为她已经被还原成了一个女性性器。闭上眼睛,脑子里想着别的女人,或者干脆抱一种虐待狂心态,“就算把自己的手换成娼妓的**”,男人也能**。
二战时的军队慰安所里,慰安妇,被剥夺了一切人格,仅仅只是一个性器。在那种时候,男人,同样也被还原成了一个男性性器。
什么是“卖娼的价格”?由于是男人付钱给女人,所以人们错以为是男人给女人标的价,可正如那位“女性读者”看破的那样,那是女人给男人标的价。懂得了这一点,许多“谜”便会迎刃而解。
将自己标高价出售的女人,是承认买自己的男人有与那个价格相当的价值;把自己廉价贱卖的女人,则是认定男人只值那个价;不要钱跟谁都干的女人,等于把自己身体“扔进阴水沟”,她们以此来验证,男人的性欲也就是“扔进阴水沟”一般的东西。
不要钱的女人,宣告男人的性欲一文不值;要两千日元的,宣告只值两千;要五千日元的,宣告就值五千。女人要钱,是在宣告:若不出钱,你连自己的性欲也满足不了。女人的这种行为,是对可怜的男人雪上加霜的狠击。
桐野借小说中一位主人公之口说,“女人卖身的理由,只有一个——对这个世界的仇恨”(2006:下443),“把变丑了的自己暴露出来,让男人来买,向自己、向这个世界复仇”。其实,无须使用“这个世界”之类的委婉表达,直接说“男人”就够了。
娼妓憎恶男人,同时,男人也不能不憎恶娼妓,两种憎恶性质不同。桐野还让一位主人公说:“男人其实憎恨卖身的女人。卖身女人也憎恨买自己的男人。”(桐野,2006:下332)
一面将女人还原为性器,一面又不得不依赖女人来满足欲望——最诅咒男人性欲这种作茧自缚的构造的,其实是男人自己吧。
这种构造中包含了男人厌女症(厌女症本为男人之物)的所有不解之谜。这里可以让我们再次想起吉行淳之介[3]。深深地依赖女人同时又为此而不能不憎恶女人的男人,就是被误解为“喜欢女人”的厌女症男人。
男人们将这种作茧自缚的诅咒发泄在娼妓身上。一边彻底地利用她们,一边又不能公然承认她们的存在,侮辱她们,厌恶她们。男人心中暗暗承认娼妓为“必要之恶”,可为了让自己看不到不想看的东西,又想将之隐藏起来。对男人来说,买娼行为,包括慰安妇制度在内,似乎是一件让他们自己颇感尴尬的事。
他们明明知道娼妓只是为了钱才与自己**,可又偏偏想用钱去买本来用钱买不到的女人的“情”。娼妓的“不幸身世”,不过是太常见的一种技巧,职业娼妓在“性”之外加上“故事”,是为了提高“性”的附加价值。游廓春楼的“达人”,就是自相矛盾地要用钱去买“娼妓的真情”。稔熟此道者,乃专业的女招待或男招待。
名流富人们[4],或者叫高级应召女郎,或者用钱买女模特、女艺人。如果我们把这种行为视作他们给自己性欲所标的价,就很好理解了。他们通过显示(自己说给自己听)“我只对带有附加价值的女人**”,来向自己(和其他男人)证明,自己的性欲与那些“不花钱的性欲”不一样(自己的性欲才是高级的)。
女人那边,就更好理解了。想把自己高价出售,不管是终身契约还是一次性合同,性质一样。想嫁名流富人的女人,高估了“男人赋予女人的价值”。正因为她们高估了,所以即使遇到家庭暴力,也不会从那个位置上退下来。她们害怕,一旦退出那个位置,自己就什么也不是。
据说,衡量男人成功的一个社会指标,是拥有“美人妻”。其实更准确地说,是“花钱的妻子”。这是男人为了夸耀:我的性欲不是随便就能满足的,满足我性欲的女人需要花这么多钱来维护修缮。在美国,这被称为“花瓶妻”(trophy wife),即胜利的奖赏。于是,富人妻对美容着装之类不能稍有懈怠,因为那是衡量丈夫地位的指标。她们通过这种方式,证明她是与丈夫匹配的女人。给丈夫赋予价值的,是她自己。
一次性消费单价很高的女人,也是同样道理。将自己高价出售,就是女人高估了“男人赋予女人的价值”。她们要显示“我可不是把自己贱卖的女人”。不管男人支付的是现金、昂贵名牌还是法国大餐,性质全都一样。她们从中体会让男人为自己掏腰包的快感。这种行为就是通过男人给自己出的价格来确认自己的价值。反言之,是女人自己给了男人那个价格。
作为“动机词汇”的“性的认可”
少女卖娼能获取高额报酬,作为娼妓,那种高额报酬与她们的身份不相符。少女们不过只是年轻,她们的身体缺乏成熟丰富的性经验,她们的年龄还不懂**技巧及恋爱计谋。少女卖娼被称为“援助交际”,这个叫法不过是十多岁少女不属于一个特定机构、自由独立地卖娼的委婉表达。《少女民俗学》一书的作者大塚英志(1989,1997)指出,十多岁的少女身体之所以被赋予特殊的附加价值,是因为那是“禁止使用的身体”。虽然在生理上已经成熟,但作为社会伦理,其身体被禁止使用——这种身体的拥有者,就是初高中的在校女生。在首都圈,给这种身体更添一层附加价值的,是名门女校的制服。因冒犯“禁忌”而产生的附加价值,就是少女卖娼高出平均市价的那份差额。
宫台真司以卖娼少女为研究调查对象,他发现了一个事实:少女的附加价值,仅限于首都圈,是一种地方性价值(宮台,2006)。他发现,在青森县,通过“电话俱乐部”的卖娼,十多岁少女的价格,与白领女职员及主妇,处于同一水准之内。这意味着,在日本农村地区,初次性体验的年龄相对较低,对十多岁少女的性的中产阶级禁忌也相对较弱,所以,少女处于十多岁年龄段的事实,并不具备附加价值[5]。正如米歇尔·福柯所言,性是有阶级色彩的。“禁止使用的身体”本身,是近代教育体制带来的结果。少女们很明白,这个价值不会持久。
宫台的现场调查的另一个发现是,对少女们来说,卖娼并非例外的越轨行为,只要有机会,任何人都可能加入其中,伦理障碍很低。这等于是说:“你的女儿或许在卖娼(正如‘你的妻子或许早已在通奸’)。”宫台的这个发现,足以煽动老爸们的恐慌。对这个研究,荣格派心理学者河合隼雄说:“少女卖娼会损伤心灵。”宫台反驳他:“卖娼不会损伤心灵。”仿佛是知道宫崎与河合之间这场近似儿戏的争论似的,桐野小说《异常》中有一段卖娼的高中生百合子与老师的对话。木岛老师教育百合子:“你的灵魂被玷污了。”百合子反问:“灵魂怎么会因为卖娼就被玷污了呢?”(桐野,2006:上288)
关于少女卖娼的动机,宫台提出了另一种解释——“性的认可”。他说,在家庭和学校找不到自己位置的少女,从男人对自己的需求中,获得了在家庭和学校未能得到的认可。前面我提到过桐野说的“成为娼妓的种种理由”,宫崎指出的少女卖娼的动机,符合其中的以下两项:“想趁身体值钱时卖个好价赚一笔”“因过度自卑想通过对男人有用来确认自我价值”。
顺便说明一下,在本章开头的引文中,接在那段话之后的一句,我有意没有引用。那句话是“或者,基于一种助人精神”(桐野,2006:上274)。这种说法可笑荒谬之至。想必桐野本人也感到有些不妥吧,所以她像顺带想起来似的,在列举的数种理由的最后,又加上“或者”一词,才添了这一条。如果此处所“助”之“人”是指嫖客的话,肯定没有怀着“助人精神”去卖娼的女人。也许会有因为父母、兄弟、恋人生病或负债而卖娼的女人,但那是用金钱来帮助他人,并不意味着卖娼本身为“助人”之举。因男人乃生财之道,女人才会卖娼。为哀怜男人的性欲而献出身体的女人,所谓“遍身疮痂的菩萨”,仅存在于男人的幻想之中。所谓“疮痂”,当然,就是性病的暗喻。
由此重新去看桐野所说的“成为娼妓的种种理由”,便会发现,那全是“男人视角的解释”的变种。对佐野的解释提出异议的“女性读者”,先指出“佐野是站在男人一方的看法,其实不是那样的”,然后,她提出了“是A子在给男人标价”的解释。
关于少女们表白的卖娼动机,宫台进行了如下分析。卖娼的少女,在回答采访时,会提供种种说明“动机”的词汇。如果成年人简单地相信她们表白的“想买名牌货”“想要更多的零用钱”等拜金主义“动机”,进而为“被消费社会毒害了的少女们”忧虑,那不过是中了她们的策略。她们之所以表白拜金主义的动机,是因为这个动机为成人所共有,于是她们便向成人提供这个易于得到理解的“动机词汇”。她们的目的,是因为那种表白会让对方自以为懂得,从而可以不把自己的内心更多地暴露给陌生人。对于宫台至此为止的解释,我很赞同。可问题是,在那之后,面对宫台的要求,用“性的认可”的词汇来说明动机的少女们,为什么就能说不是应对眼前这个男人的一种策略呢?
想以“性的认可”来解释少女卖娼“动机”的,到底是谁呢?是向“寻求性的认可”的少女们“给予认可”的男人们。对女人的存在“给予认可”的,总是男人。从“性的认可”的解释中最能得到安慰的,应该是对很多卖娼少女给予了“认可”的宫台本人吧。
我一直无法忘记一位有过少女期卖娼经历的女性的话。被养父性侵又被强迫卖娼的她,断然地说:“从男人那里拿钱,就是为了让他明白,你可以任意摆弄我的身体的,只是在付了钱的这点儿时间之内。”这位女性通过拿钱的行为宣告,自己的身体除了自己以外绝不属于任何他人。这个动机,与所谓的“性的认可”完全无缘。
买娼卖娼的营生
买娼卖娼的营生,如果没有男人不择对象这个前提条件,不可能成立。“不择对象”的,不是女人,是男人。为此,男人一方必须具备的性欲机制,是抹去女人的个体差异,如恋物癖一般,仅对女性符号便能**。正因为男人的性欲对“迷你裙”“**”甚至性器等片断的肢体部位也能发生条件反射,性买卖才得以成立。
可是,这并不意味着,男人的性欲就像被称为“兽欲”一般,是一种动物的本能。恰恰相反,这意味着男人的性欲是如此被条件规定了的文化产物。
买娼的男人,买的不是女人,而是女人这个符号。正因为男人是在对符号**、对符号**,所以,买娼才是**行为的一种。
那么,卖娼的女人,卖的又是什么呢?卖的是“成为物品的自己”(或者说“成为他人所属品的自己”)。通过“成为物品”,女人将向“物品”**的男人解体、还原为单纯的性欲。由此,男人憎恶娼妓,娼妓轻蔑嫖客。
女人的存在价值
中村乌萨吉在《“我”之病》一书中,用了整整一章来谈“东电女职员之病”。其中有一句:“不能刺激我的欲望的女人,没有存在的价值。”(中村,2006:160)这句话把男人对女人的“性的认可”,表达得简要精到,无懈可击。
“不可爱的女人不是女人”“丑女不是女人”“平胸的女人不是女人”“绝经的女人不是女人”……这种句式,可以无限地写下去,无论代入什么词,最终都能归于一个简要的命题:“不能刺激男人欲望的女人不是女人。”这也可以换为另一种单纯之至的命题:“女人的存在价值,就是成为男人性欲望的对象。”由此看来,小仓千加子在《性的心理学》一书中对女人“思春期”所下的定义,堪称名言。她说,所谓“思春期”,便是“意识到自己身体并非自身之物,而是被他人观看、成为他人快乐道具的时期”(小倉,2001:3)。成为男人的欲望对象时,女人就“成为女人”,这与年龄无关。当不再是男人的欲望对象,女人就“不是女人”了。这个命题过于直白易懂,几乎令我晕倒。
正如中村所言,这个命题还可以衍生出无数版本。“女人穿迷你裙来刺激我的欲望,真不像话”“丑女不能刺激我的欲望,实在没趣”,等等。明明这一切都是男人的独角戏(“独善”一语,妙极[6]),却将责任转嫁到女人身上。正像性骚扰男人的辩解,“是她引诱我的”。
因为过度追求“性的认可”,中村成了“变装皇后”。“变装皇后”实为一种“戏仿策略”,通过过度表演“作为男人欲望对象的女人”,将舞台背后的机制全部暴露出来。中村说,她因为痛切地渴望“被男人需求”,“不被男人需求,自己就没有价值”,她最终做出的冒险之举,是志愿去当上门服务的娼妓[7]。不过,她的行为总让人感觉是一种“演技”,这可能是因为其中有种“变装皇后”的因素。在“作家”中村的身上,有种冷静透彻的“导演”的视线,仿佛是那个“导演”在对她进行演技指导。
中村在《卖身女人》一文中说:“我卖身的动机,是想在成为男人性欲望对象的问题上确保自身的主体性。在卖身的女人中,会有与我同样动机的人吧。”她推测:“东电女职员,或许就是那种类型的娼妓。”
“东电女职员,通过自主的个体卖娼,实现了对将‘性客体’角色强加于自己身上的人们的报复,她由此体味到一种胜利感。这就是让她沉迷上瘾的那种恍惚感的真相。”(中村,2006:167)
这是用了一章篇幅来谈东电女职员的中村的解释。这不是男人视角的解释,是站在女人立场的解释。
通过“自主地成为男人性欲望的对象”,女人想达成什么呢?当然,就是将男人还原为“单纯的性欲”“单纯的性器”,正如男人对女人所为。将男人之所为反转回击过去,由此,女人“舍身”实现对男人的复仇。
买娼,使男人憎恶女人;卖娼,让女人轻蔑男人。
女人的割裂·男人的悖论
酒井顺子在《败犬的远吠》(2003)一书中告诉我们:女人有两种价值,自己获取的和他人给予的,只有一种是不充分的;在这两种价值中,后一种似乎被认为高于前一种。东电女职员,就是处在被这两种价值割裂的状态之中。这种割裂,即使不是东电女职员,《男女雇佣机会均等法》之后的女人,都体验过的吧。
可是,如果我们再仔细想想,就会发现,这两种价值,不都是“被男人认可的价值”的别名吗?作为“父亲的女儿”, A子想像男人一样在公司里出人头地,希望被称为“女强人”;同时,她又渴望像个女人,作为性欲对象被男人选上。无论她的哪一种欲望,男人都处于“给予认可者”的位置。
而“给予认可者”自身的悖论,则是对“寻求认可者”的深刻而无奈的依赖。男人们因为对这个悖论懂得彻底而憎恨女人。所谓“厌女症”,不就是男人的这种憎恨的代名词吗?
·作者注·
[1] 电话俱乐部(telephone club),略称テレクラ(terekura),介绍男女相会的一种中介行业。具体方式为,男人在装有电话的小房间里等女人打来电话,双方达成协议便赴约会。常被利用为性的买卖。
[2] 提出“无偿劳动”(unpaid work)论、主张“向家务劳动支付报酬”的玛里亚罗萨·德拉·科斯塔(Mariarosa Dala Costa),为乔凡娜·弗兰卡·德拉·科斯塔的姐姐。
[3] 关于吉行淳之介的厌女症,参见《男流文学论》(上野等,1992)及本书第一章《喜欢女人的男人的厌女症》。
[4] celebrity的略语。指具备社会声望和财富的精英阶层。
[5] 正如福柯所言,性是有阶级色彩的。近代之前,在日本的农渔业村落的庶民阶层,长期存在“夜爬”(夜這い)惯习,即婚前男人到女方家中过夜的习俗。在这里,处女价值很低,男女婚前的自由交往被视为理所当然。
[6] “独善”原指**行为。
[7] 指应男客要求到男客家中或指定旅馆上门卖娼的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