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是狡猾的,幸运的是藏獒能够充分估量到这种狡猾。当藏獒觉得自己的力量还不足以给狼致命一击时,它会不即不离地与之周旋,既不轻易放弃,也不会冒失地出去。
藏獒对付狡诈敌人的手段,简直可以用“兵法”来形容。即使是再不择手段的小人,也休想从它这里找到逃脱的破绽。
子曰:惟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小人的难缠程度可见一斑。常听人说,宁可得罪君子,莫得罪小人,已经害怕小人怕到这种程度——用君子垫底,为小人铺路。
其实每个人都可能是小人,只是真正成为小人的人是其良心被邪恶的一面打败了,而没有成为小人的人是良心战胜了邪恶。因为每一个人都拥有自己的独特想法和做法。在人与人的交往中,如果无法与别人作良好的沟通,就会出现矛盾,为了应付这些不愉快,而学会各种不好的手段,想要操纵报复别人。这时候,人们视别人为自己的“小人”,可是自己更成为了别人眼中的“小人”。为了活得下去,也只好为自己找理由,用合理化的借口使自己的行为显得很有正义感。
以前有位国王,统治着一个疆域辽阔的国家。他有一个太子,名叫法施。法施大子性格纯孝,行为规矩,从来不做非礼之事,办起事来小心谨慎,很注意防备瓜田李下之类的嫌疑。
有一次,法施大子由丞相带领去拜见国王的宠妃。太子进退一切按规矩办,一点也没有失礼的地方,但国王的这个宠妃,却是个脾气暴躁、性格****的妇人。她看见大子相貌堂堂、唇红齿白,不禁动了邪念,伸手就把太子往怀里拉。太子吓坏了,使劲把手挣脱,拉住丞相说:“快跑!快跑!”一不小心就把丞相的帽子给碰掉了。
原来丞相是个秃头,平日全凭帽子遮羞,以便在女人面前装风流。太子把他的帽子碰掉,露出大光头,惹得宠妃哈哈大笑,丞相觉得很丢脸,恨死了太子。所以,太子虽然逃掉了,却得罪了宠妃和丞相两个人。
太子走后,宠妃越想越生气。当天晚上,就哭闹着对国王说:“我哪怕再低贱,毕竟是大王的妻子,太子竟然敢对我动手动脚的,有非份之想。大王要是不惩治他,我绝对不依!”
国王说:“我这个儿子品行高洁,非礼勿行、非礼勿听、非礼勿视、非礼勿为。人人都赞他是个少有的君子,他绝对不可能干这种事,你不要胡说八道。”国王虽然不相信,但经不起宠妃一而再、再而三地在枕边进谗言;加上朝廷中又有丞相帮腔,国王也就将信将疑起来。宠妃逼着国王,非要他处死太子。国王说:“虎毒不食子,骨肉相残,是天底下最可恶的事,我绝对不能做。这样吧!我让他离开首都就是了。”于是,国王派太子去镇守边境。
小人着重实利,多于钻营,小人结党无所不包,小人擅察言观色,小人审时度势。小人的特性,能够时常证明“小人当道”这句话。余秋雨曾经写道:历史上许多钢铸铁浇般的政治家、军事家,最终悲怅辞世的时候,最痛恨的不是自己明确的政敌和对手,而是曾经给过自己很多腻耳的佳言和突变的脸色最终还说不清究竟是敌人还是朋友的那些人物。处于弥留之际的政治家和军事家死不瞑目,颤动的嘴唇艰难地吐出一个词汇“小人……”小人用卑微的生命粘贴住一具高贵的生命,高贵的生命之所以高贵,就在于受不得污辱,然而高贵的生命不想受污辱就得付出生命的代价,一旦付出代价后,人们才发现生命的天平严重失衡。
这种失衡又倒过来在社会上普及着新的恐惧:与小人较劲犯不着。中国社会上流行的那句俗语“我惹不起,总躲得起吧”,实在是充满了无数次失败后的无奈情绪。谁都明白,这句话所说的不是躲盗贼,不是躲灾害,而是躲小人。
难道我们真的要怕小人吗?其实“邪不胜正”这句话一直就是历史的见证。只不过,能尽量不与小人发生直接冲突就尽量避免。君子坦****,小人长戚戚。你在无意中的一些言语或行为可能就刺到了小人心中的某条神经,挑起了他的报复之意。正如法施太子,本来应该学会控制自己,不要去嘲笑那个宰相,害得自己平白无故多了一个敌人。如果真的被小人陷害,那就起来反抗,不要害怕与他直面相对,也不要害怕被他缠上可能的麻烦,自己行得正、站得直,做事不怕人说,那么小人始终还是奈何不了你的。这里不是提倡要让小人猖狂,而是说要注意与小人相处的艺术,以柔取胜,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虽然,藏獒在对付奸猾的敌人时,从来都不怕“麻烦”,但人类有时却没有这个耐心。重要的是,藏獒的那种嫉恶如仇,原则分明的秉性,是人们所应当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