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近科学和教育(1 / 1)

按照时间顺序,我早该讲一讲发生在一七四二年的一件事了。那一年,我发明了一种能使屋内变暖,又节省燃料的炉灶——开炉,之所以节省燃料,是因为当冷空气进入时就已经被加热了。我做了一个炉子模型,并把它当作礼物送给了老朋友罗伯特·格雷斯先生,他有一个制铁厂。随着炉子的需求量不断增加,他发现为这种炉子生产铁板是十分赚钱的买卖。为了扩大销路,我还发布了一本小册子,标题就是《新发明的宾夕法尼亚州的铁炉说明书》,书中特别阐明了炉子的结构和使用方法;在室内取暖方面无可取代;凡有疑必答,有任何异议必解释,等等。

这本小册子起得了良好的市场反应,托马斯州长对我所描述的炉子的结构十分有兴趣,于是答应给我几年的专利,而我基于以下原则谢绝了。我始终遵循这样一个原则,即既然我们已经从别人的发明中得到了极大的便利,现在就应该为自己做出的一点儿回报而感到高兴,因此,应该将发明无偿奉献给社会。

伦敦有一个铁器商人从我的小册子中剽窃了不少东西,之后,他稍加改造就宣称这是他自己的发明了。不过,因为对炉子的结构做了些许变动,也就影响了炉子的使用效果,但这还是让他在那里取得了专利权,发了一笔小财。这并不是我被窃取发明的唯一案例,尽管有些人并没有成功。我从来没有想过要为此争辩,因为我也没有指望通过专利谋取利益,我本身就讨厌这样的争辩。总之,这种炉子在家家户户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甚至推广到了本州以外的其他殖民地,为居民省下了不少木材。

战争结束后,我们的防务团队也就结束了训练,现在我又有精力投身于办学院这件事上了。第一步,我先邀请了一些热心的朋友,其中大多数都来自“君托社”;第二步,我撰写并印发了一本名为《宾夕法尼亚青年教育之建议》的小册子,然后将这些小册子免费送给当地有地位的人士,等过一段时间,我认为他们已经仔细阅读完小册子并在心理上做好准备后,便开始为筹办学院募捐。捐款每年交一次,五年内交清。争取这种分期交款的方式,我估算着募集的款项会多一些。事实上的确如此,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所募集到的款项总额不下五千镑。

在建议书的序言部分,我做了些说明——兴办学院的提倡者并非是我,而是一些热爱公益的绅士们。这是我另一条办事原则,即凡是公益事业,我会尽量避免向公众宣布我是某项公益事业的发起人。

为了尽快落实这个计划,捐款人从他们中间选出了二十四个理事,又指定了两个人起草学院管理的章程,一个是我,另一个是检察官弗朗西斯。章程起草完毕后,大家签字通过,然后租房子,聘教师,学院就正式开课了。我想,这大概也是同一年(一七四九年)的事了。

学生的人数正在不断地增长,我们租赁的校舍很快就装不下了,所以只能另外寻找一块地皮,另建校舍了。上帝保佑,我们幸运地得到一座现成的建筑,稍作改建后,便能适用于教学了。这座建筑正是我前面提到过的,怀特菲尔德牧师捐资建造的那个大会场。

应当指出的是,这座建筑是由不同教派的人捐资兴建的。房子和地皮的保管工作由托管委员会负责,当时事情办理得很谨慎,没有让任何一个教派占据优势,为的就是避免日后有的教派利用此种优势而将建筑独占,这不符合当初修建的意图。因此,当时是由每个教派提名一人出任理事,即英国国教一名、长老会一名、浸礼会一名、兄弟会一名,等等。如果出现了死亡空缺,将由捐款人在该教派中补选一位继任人。后来,兄弟会因为跟其他教派不和,在兄弟会的理事死后,他们便决定不再推选这个教派的人做理事。可这又面临另一个难题了,即在选举新理事时如何避免同一个教派有两名理事。有几个被提名的人均因为上述原因而没有获得通过。最后,有人提名我。他们大概看到我是个诚实的人,又不属于任何教派,这两条足以让他们说服所有人选我担任理事。

那时,大家早没有了修建这座建筑时的那股热情,理事们再也无法募捐到新的款项来维持地皮的租金,以及偿还当初建房时欠下的债务,种种问题让他们感到棘手。而现在,我成为两个委员会的理事,一个是这座建筑托管委员会的理事,另一个是学院管理委员会的理事。这十分有利于同双方的理事会进行商洽,使他们最终达成协议。根据协议,这座建筑的托管委员会同意将它转给学院管理委员会,所有债务也一并转移;这座建筑在改为学院后仍然会保留最初的建筑意图,即开辟出一个大房间用来供外来传教士布道使用;同时,还要开办一所免费学校,供穷苦人家的孩子接受教育。

双方据此签订了书面协议,在偿清债务后,学院便接手了房产。我们将高大的厅堂分为上下两层,每层隔出若干个房间作为教室,又在周围购买了几块地皮,将环境尽量改造得符合教学所需。学生们随即搬进了这所新学院。而召集工人、置办建材以及督促工程等操心事和棘手事则一股脑儿地落在了我的身上。不过我倒是乐此不疲,因为这并不妨碍我的私人业务。一年前,我跟踏实能干且勤奋诚实的大卫·霍尔先生合伙经营,我对他十分了解,因为他曾经为我干过四年。他从我那里接管了印刷店事务,定期送上我应得的分红。我们的合作持续了十八年之久,双方都很成功。

一段时间后,学院管理委员会领到了政府颁发的执照,组成了社团。由于英国方面的捐款,学院的基金增加了不少;由于领主的捐赠,学院的土地也扩增了不少;州议会也下拨了不少资金。就这样,我们的费城大学建成了。从它的建立之初,我就是理事之一,到如今已经过去四十年了,看到众多青年从这里走出来,成为声誉卓著和对社会有用的人才,我感到无比的欣慰。

之前我说过,我已经从私人业务中解脱了出来,而且手头已经有了一笔财产,虽然数目并不巨大,但也足够了。这时候,我便开始利用空闲时间进行哲学研究和休闲娱乐活动。我购买了全套的斯宾塞博士的仪器,兴致勃勃地做起了电学实验。斯宾塞是从英国前来讲学的。不过闲暇下来的我却被公众抓住不放,要我为他们服务,政府各部恨不得让我同时为他们效力。州长让我进治安委员会;市政会议选我当市政会的议员,后来又选我当参议员;多数市民选我当州议员,以便在州议会中代表和维护他们的权益。我对州议会议员一职倒很有兴趣,因为作为州议员的秘书,我已经厌烦了坐在那里听议员们的辩论,我不能加入任何一方,只能在纸上乱画圈圈框框以解烦闷。我想我成为议员后,就有了发言权,这样就能做更多好事。当然,我并非对这些提拔无动于衷,还是感到很骄傲的。想到我出身卑微,这些提拔对我无疑是非常重要的,尤其令我骄傲的是,这些靠的是我个人的努力和公众的信任,而不是靠投机钻营得来的。

我在治安委员会干了一段时间后,参加了几次庭审,旁听了别人审理案件的过程,发现我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不足以让我担此重任,我就渐渐退出了这项工作,所找的借口就是州议会还有重要的立法工作要我去做。这十年来,我每年都当选为州议员,而且没有一次要求公众为我投票,也从未直接或间接地表达过当选的愿望。在我当了州议员后,州议会秘书的职务便由我的儿子担任。

第二年,由于要同印第安人在卡莱尔签订条约,州长便给议会发函,建议从州议会中提名几位议员和参政会成员组成一个代表团去签约。州议会指定了议长诺里斯先生和我,我们奉命前往卡莱尔,见到了印第安人。

印第安人酷爱喝酒,不醉不休,喝醉之后又变得吵吵闹闹,场面一片混乱,于是我们对他们下达了严格的限酒令。他们对这项限制措施抱怨纷纷。这时我们便告诉他们,如果能在谈判期间不饮酒的话,条约签订完成后,我们将提供给他们足够的甜酒。他们同意了,因为在谈判期间他们也的确买不到酒,这让谈判进行得非常顺利,双方对结果十分满意。之后,他们就跟我们要酒喝,我们慷慨地送给了他们许多酒。那是一个下午,大约有一百个印第安人,包括男人、女人和孩子,聚居在城外一个临时搭建的方形木屋里。到了晚上,我们听到那里人声鼎沸,便同代表团的成员们一起去看个究竟。到了那里,发现他们在广场中央燃起了篝火,全都喝得酩酊大醉,男人和女人们争吵着、殴打着。借着篝火的光亮,我们看到他们半**黝黑的身躯,举着火把,口中发出可怕的怪声,互相追逐厮打,简直就是一派人间地狱的景象。打闹声一直持续了很久,我们便回到了住处。到了午夜,一群印第安人来敲我们的门,向我们索要甜酒,我们不予理睬。

到了第二天,大概是酒醒之后,他们终于发现自己有失体统,并冒犯了我们,就派了三名长老向我们道歉。不过他们居然把罪魁祸首归为甜酒,接着又为甜酒开脱罪名,说:“伟大的神创造了各种东西,每一样都有它各自的用途,既然造出了一样东西,我们就应该把它的作用发挥出来。神创造了甜酒,而且说‘这酒是给印第安人喝醉用的’,所以我们当然要遵旨行事。”的确,假如上帝的旨意是想要消灭这些野蛮人,而为拓荒者空出位置的话,那么甜酒用于这个目的大概没有什么错,因为之前沿海一带的那些部落已经被酒消灭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