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简·奥斯汀(1 / 1)

作者:弗吉尼亚·伍尔芙

(1882—1941)

(英国女作家、文学批评家和文学理论家,意识流文学代表人物,二十世纪现代主义与女性主义的先锋)

若是遂了卡桑德拉·奥斯汀小姐的心愿——除了简·奥斯汀那几本小说之外,我们或许再也读不到这位女作家的其他任何作品了。简只有跟姐姐写信时才毫无顾忌,她只向姐姐坦白心中的愿望和憧憬,以及她人生最难过的那道坎儿(如果传言属实的话)。卡桑德拉逐渐老去,可妹妹的名气却与日俱增,她担心将来会有生人刻意钻营,或有学者胡乱猜测,于是狠下心烧毁了所有可能满足他们好奇心的书稿,只留下一些她认为无关紧要或没人感兴趣的信件。

因此,我们只能通过几句闲话、几封书信,还有那几本小说来了解简·奥斯汀。虽说是闲言碎语,但能流传至今也万万不可忽视,只需稍加整理就能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这位作家。比如,小费拉德尔菲娅·奥斯汀曾这样评价自己的表妹:“简可算不上漂亮,还拿腔拿调的,一点儿也不像个十二岁的小姑娘……怪里怪气的,脑子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米特福德小姐(奥斯汀姐妹很小就认识她了)她认为简是“她见过最有姿色、最没头脑、最虚情假意、最善于猎男人的花蝴蝶”。还有,米特福德小姐那位没有留下姓名的朋友也说:“我当时在奥斯汀府上做客,发现简越来越呆板了,不懂变通、神情严肃,还不怎么说话,或许她找到了大文学家独身的乐趣吧。要不是《傲慢与偏见》,谁会知道这块犟骨头里还藏了一颗宝石。大家之前都觉得,她顶多是根拨火棍,或是壁炉前的防火栏,不过现在……情况确实不一样了。”这位善良的女士并没有停下来,“要我说,她仍旧是根拨火棍——只不过是根人人都怕的拨火棍。她爱耍小聪明,专写别人的故事,还不跟人说话,任谁不害怕呀!”至于舆论的另一边,当然了,还有奥斯汀一家,虽说他们极少自夸自擂,但兄弟们仍表示“他们非常喜欢简,并且为她感到骄傲。他们被简的才情、美德,还有她可爱的一面所吸引。他们都希望在某个侄女或自己女儿身上找到与简相似的地方,可他们从不敢奢望,能再见到可以与简相媲美的人”。可爱迷人却又严肃呆板,牙尖嘴利却又心生柔软,在家备受宠爱却被外人视作怪胎——这些特征显然无法共存。当我们走进奥斯汀的小说时,也会在故事里纠结,其复杂程度不亚于了解作者本人。

首先,费拉德尔菲娅口中那个拿腔拿调、怪里怪气、一点儿也不像十二岁小孩的姑娘很快成了一位女作家,并以惊人的手法写成了一部全无孩子气的小说,即《爱情与友谊》。虽说有些难以置信,但这部作品完成的时候,简·奥斯汀只有十五岁。这本书写出来,很明显,是为了活跃家庭气氛。其中一则故事以打趣又庄重的口吻献给了哥哥,还有一则配上了姐姐的水彩简笔画。人们都觉得,这应该属于家里的娱乐活动,因为其中讽刺力道十足,而且他们一家都看不惯“叹气昏倒在沙发上”的贵妇们。

兄弟姐妹聚在一起时会声讨那些不入眼的陋习。当简·奥斯汀大声朗读她的作品,给予它们最后一击时,家里人定会开怀大笑:“失去奥古斯塔斯的我痛彻心扉,一命呜呼,堪称光荣牺牲的殉道士。昏倒一次足以要你的性命。别发昏,亲爱的萝拉……跑,像疯了似的往前跑,但千万不要昏过去……”简写作时就像在奔跑,她的想法一个接一个,远远超过了她写字的速度。萝拉和索菲娅、费兰德和古斯塔夫、每隔一天就驾车来往于爱丁堡和斯特灵的那位绅士、藏在抽屉里却被人盗走的宝物,还有扮演《麦克白》却吃不饱饭的母子们——这些故事总是出人意料,却又一气呵成。毫无疑问,它们在讲堂里赚足了欢笑。然而,更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这位十五岁的小姑娘正独自一人,坐在客厅的角落里悄悄写作。不是为了让兄弟姐妹发笑,也不是为了讨家里人高兴。简写作是为所有人,又不为任何人,是为我们的时代,又为她自己的时代——换言之,简·奥斯汀年纪虽小,却已经是个正儿八经的作家了。你可以从她的句子中读出一种韵律、结构和严谨。“她是个脾气好、懂礼貌、乐于助人的小姑娘,人们虽然不会讨厌她,但决不会把她放在眼里。”这样一个句子存活的时间,可比圣诞气氛久多了。活泼、轻快、妙趣横生,甚至任性到了胡闹的地步——《爱情与友谊》具备以上所有特点。不过,那个贯穿全书却未曾与任何一处融合的声音是什么呢?是笑声。这个十五岁的小姑娘在自己的角落里笑对世界。

十五岁的女孩子都喜欢笑。宾尼先生错把盐当成糖,她们放声大笑;汤姆金斯太太一屁股坐到猫身上,她们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可没多久,她们又哭了起来。她们没有一个稳固的立足点,意识不到人性中永远有一部分是可笑的,也发现不了这世间的男男女女总有某些特质会引来嘲讽。她们不知道冷落别人的格雷维尔夫人和被人冷落的、可怜的玛丽是每间舞厅里永恒的场景。但是,简·奥斯汀一出生就知道这些。肯定有某位守护摇篮的仙女,在她出生之后,立刻带她到世界上转了一圈。当她被放回摇篮的时候,不仅知道了世界是什么样子,而且已经选择了自己的王国。她答应,只要能统治这片土地,就不再觊觎别的领土。因此,到了十五岁,简·奥斯汀便不对他人抱多少幻想,对自己更是妄念全无。无论她写什么,都是十足的成品,她掌控的关系并不局限在牧师住宅,而在整个宇宙。她公正客观,她难以捉摸。当作家简·奥斯汀在该书最出彩的人物描写中记录格雷维尔夫人的言谈时,她的措辞没有丝毫的怨恨,尽管作为牧师女儿的简·奥斯汀,曾亲身体会过被人瞧不起的滋味。她把目光径直投向了目标,而且我们准确地知道,该目标在人性地图的哪一个位置。我们能够知道,是因为简·奥斯汀遵守了约定,她从来没有越过界。就算在感情充沛的十五岁,她也不会因愧疚而自我嘲讽,或因**式的怜悯而停止挖苦,或在狂想曲的迷氛中模糊了刻画的线条。她就像一位指挥家。“**,还有狂想曲,”她敲了敲指挥棒,“就此打住。”这条分界线也清清楚楚,一目了然。她并不否认月亮、山脉和城堡的存在——但它们在界线的另一边。她甚至创作了属于自己的浪漫传奇。那是关于苏格兰女王的故事。她的确很崇拜这位女王。“她是世界上一等一的人物,”简这样说,“一位令人着迷的公主,她当年唯一的朋友是诺福克公爵,可现在,她有了惠特克先生、勒弗洛伊夫人、奈特夫人,当然还有我啦。”通过这几句话,她的热情被巧妙地框住了,外面还裹了一层欢笑。若是拿她的诺福克公爵跟后来勃朗特姐妹在北方牧师住宅里写的惠灵顿公爵做个对比,你定会发现无穷乐趣。

那个拿腔拿调的小姑娘长大了,长成了米特福德小姐口中那个“最有姿色、最没头脑、最虚情假意、最善于猎男人的花蝴蝶”,而且还撞了大运,成了一本名叫《傲慢与偏见》的小说的作者。这部作品还是在一扇吱呀作响的门后偷偷写成的,之后多年未能出版。据说没过多久,她又动笔写起了另一篇故事《沃森一家》,但不知道什么原因不太满意就没有写完。不过,一流作家的二流作品同样值得一读,因为它们为那些名篇杰作提供了最佳批注。在《沃森一家》中,简·奥斯汀碰到的问题更为明显,但她处理问题的手段却不像之前那样巧妙。首先,第一章的内容既生硬又露骨,证明了她是那种作家,那种会在第一稿里简单堆砌一些事实,然后一次又一次回头补血填肉、营造氛围的作家。至于该怎么写呢,我们也说不上来——该删什么,该添什么,该改什么,我们也不知道。反正,奇迹是可以创造出来的,这十四年寡淡无味的家庭生活一定能通过某种方式,被塑造为“天然去雕饰”的精美序章。我们根本无法想象,简·奥斯汀曾迫使她手中的笔做了多少苦工。我们这才意识到,原来她并不是大魔法师。像其他作家一样,她也得营造某种气氛,好让自己特有的天分开花结果。在这里,她不断向前摸索;在这里,她让我们驻足等待。突然间,奇迹发生了,一切事物都可以按照她的意愿进行了。爱德华一家去参加舞会了;汤姆林森家的马车正好经过;她告诉我们,家里人给查尔斯“备了手套并吩咐他好好戴着”;汤姆·马斯格雷夫带着一大桶牡蛎隐居到一个偏僻的角落,他现在可是出了名的逍遥快活。她的天分得到了释放,而且活力十足。我们的感官立刻活跃起来,开始享受到只有她才能给予的特殊的快感。但它是由什么构成的呢?乡村小镇里的一场舞会;几对舞伴在客厅里见见面拉拉手;吃点儿什么,喝点儿什么;最引人注目的也不过是,某个小伙子受到一位年轻小姐的冷落,却得到了另一位的青睐。没有悲剧,也没有英雄主义。可不知为何,这些小场面却感人至深,与其“庄严肃穆”的表象极不相称。我们借她手中的笔看到,如果爱玛在舞厅里这样做,她会表现得多么温柔,多么体贴,而面对人生更严峻的危机时,她也将记住这些发自肺腑的感情——尽管这些危机,在我们的注视下,仍然是难以避免的。简·奥斯汀的感情深邃,却很难从表面看出来。她激发我们去填补空白,去挖掘那些没有写出来的东西。显然,她呈现出来的都很琐碎,但是构成它们的东西却在读者脑中延展,并生成了数个足以超越时间的人生场景——这些场景绝不可能用“琐碎”来形容。这个任务往往会落到主角身上。我们不禁要问,当奥斯本勋爵和汤姆·马斯格雷夫在三点差五分前来拜访,也就是玛丽端来托盘和刀盒的时候,爱玛会怎么做呢?这是一个极为尴尬的场景。毕竟,小伙子们平时接触的都是十分讲究的人。爱玛在他们面前,很可能会显得粗俗、卑微,甚至没有教养。迂回曲折的对话让我们如坐针毡。我们的注意力一半留在当下,一半放在未来。最后,爱玛的表现果然不负众望,而我们也深受触动,仿佛见证了一次重大的历史事件。这部尚未完成、总的来说也较为逊色的作品,其实包含了让简·奥斯汀称得上伟大的所有要素。它具有文学的永恒性。抛开生动的描写不谈,光是对人性价值细微的辨识,就足以给我们带来更深层的快乐。倘若把这点也抛开,我们仍能从描写舞会使用的较为抽象的艺术手法中找到无限乐趣,情感错综复杂,分配却恰到好处,就像欣赏诗歌,只为它本身,而不把它当作故事的载体,或将故事引向某处的一个环节。

不过,还有闲话议论说,简·奥斯汀不懂变通、神情严肃、沉默寡言——“是根人人都怕的拨火棍”。这几点倒是有迹可循,毕竟她落笔无情,是文学史上最持之以恒的讽刺家之一。《沃森一家》那生硬的开头表明她并非一个高产的天才作家,不像艾米莉·勃朗特,只需推开门就能让自己被充分感知。她谦卑而愉快地一点点收集筑巢的树枝和稻草,并把它们整整齐齐地码好。那些树枝和稻草有点儿干,还有些土蓬蓬的。那里有大宅子,还有小房子;有茶会,有晚宴,偶尔还会有野餐;生活上受到有钱亲戚的关照,以及适量收入的庇护;也被泥泞的路、沾湿的脚,还有女士们容易犯困的体质所局限;维持这种生活需要一些钱、一点儿身份,还有中上阶级通常会受到的一点儿教育。罪恶、冒险、**被排除在外。然而,尽管平庸琐碎,简·奥斯汀却从不回避,也从不含糊。她总是既耐心又准确地告诉我们,他们“在到达纽伯里之前,哪儿都没停过,他们舒舒服服地吃了一顿午晚餐,就此结束了一天的愉快和劳顿”。对于传统习俗,她并不只是嘴上夸夸而已;她不仅接受它们,而且相信它们。当在描述一个牧师,比如埃蒙德·贝特伦,或者一个水手的时候,她似乎受制于这些职业的神圣性,从而放下了她的拿手绝活,即喜剧天赋,因此很容易写成客套的称赞或呆板的描述。不过,这些都是例外,在大多数情况下,简还是会让人想起那位没有留下姓名的女士的惊呼,“她爱耍小聪明,专写别人的故事,还不跟人说话,任谁不害怕呀!”她不想改造什么,也不想消灭什么;她只是保持沉默,这确实挺让人害怕。她塑造了一个又一个傻瓜、俗人、伪君子,还有柯林斯先生们、沃尔特·埃利奥特爵士们,以及班纳特太太们。她用鞭子似的词句紧紧勒住他们,在纸上永久留下他们的剪影。他们就这样存在着,没有理由,也不曾受到一丝怜悯。在她停笔后,茱莉亚和玛丽安·贝特伦姐妹消失得无影无踪,可贝特伦夫人“坐下并招呼小哈巴狗,不让它跑到花坛里去”的画面却永远保留了下来。神圣的正义终将来临:格兰特博士喜欢吃半生不熟的鹅肉,后因“每周例行吃三顿大餐,中了风,死了”。有时候,简·奥斯汀笔下的人物生出来,似乎只是为了让她享受砍掉他们的脑袋,这至高无上的乐趣。可实际上,她很满意,而且很知足,她不想拔掉任何人头上的任何一根头发,也不想搬动任何一块砖,或拔走任何一棵草。毕竟,这个美妙的世界已经为她提供了足够多的乐趣。

至于我们,也绝不会做这样的事。即使虚荣被毒牙刺痛,即使道德在火中灼烧,即使良善促使我们去改造这恶毒、卑鄙、愚昧的世界,但这个任务是我们力所难及的。人就是这样的——十五岁的女孩知道这一点,成年的女人证实了这一点。此时此刻,贝特伦夫人正在阻止帕格钻进花坛;她还派了查普曼去帮助范妮小姐,只可惜为时已晚。她的观察近乎完美,她的讽刺恰到好处,它们的展开是如此微妙,以至于我们根本无法察觉。没有一丝狭隘,不带一点儿恶意,我们不会从沉思中惊醒过来。很奇怪,发自内心的喜悦竟和消遣娱乐融合在一起。美的光芒照亮了这些傻瓜。

实际上,那难以捉摸的品质是由许多不同的部分组成的,需要一种特殊的天分将它们整合起来。简·奥斯汀的机智和趣味完美相伴。她的傻瓜之所以是傻瓜,小人之所以是小人,是因为她剥去了脑中理性和健全的部分,即使她让我们发笑的时候,也能把这一信息准确无误地传达给我们。没有哪位小说家能像奥斯汀一样——她对人性价值的理解无懈可击,也从不吝惜自己的这份才能。正是因为她拥有俯仰无愧的心灵、绝对可靠的品位、近乎严峻的道德,才能刻画出与善良、真实、诚挚毫不相关的品质,而这正是英国文学最令人愉快的地方。她描写好坏参半的玛丽·克劳福德用的就是这个方法。她以一种轻松又热烈的方式让玛丽滔滔不绝地贬损教士,或不住地称赞某位年收入一万英镑的男爵。可时不时,奥斯汀又会插入自己的声音,不露痕迹,却又十分妥帖。相较之下,玛丽·克劳福德的唠叨虽有几分趣味,但也着实显得庸俗不堪了。因此,她笔下的场景蕴含了一种深度、一种美,还有一种复杂性。这种对比产生了一种美,甚至是一种庄严,它不仅和奥斯汀的机智一样夺目,而且是这种机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沃森一家》中,她让读者稍微见识了一下这种才华。她让我们感到惊讶:一桩平常善举,经她描述,也能变得意味深长。而在她成熟的作品中,这项才能被发挥得淋漓尽致。书中并没有离奇曲折的情节:某天中午在北安普敦郡,一个平平无奇的男人在楼梯上跟一位身材纤瘦的女人说话,他们要上楼更衣,准备出席晚宴,女仆们正从旁边经过。可突然间,他们的对话不再平庸或琐碎,而是充满了意义,那一刻成了两人终生难忘的瞬间。它充实了自己;它发光;它闪耀;它悬在我们面前不过片刻,深邃,颤动,澄净。转眼间,女仆走过去了,承载着人生所有幸福的水滴轻轻落下,复归于日常生活的潮起潮落。

简·奥斯汀善于发现平凡琐事中的深意,而她选择的对象是聚会、野餐和乡村舞会,还有什么比这更自然的吗?摄政王和克拉克先生建议她“改变写作风格”,可她并没有动摇。在奥斯汀看来,没有哪种罗曼史、哪种冒险故事、哪种政治权谋,能让她在乡间别墅的楼梯上看见的生活焕发生机。没错,摄政王和图书馆员碰到了一个棘手的问题:他们正试图打压决不屈服的良知,扰乱从不失误的理智。那个十五岁就写下漂亮句子的姑娘再也没有停笔,但她写作不是为了摄政王或他的图书馆员,而是为了更广大的世人。她明确地知道自己的优势在哪里,以及适合应对哪些题材——就像那些对自身要求极高的作家一样。有些印象超出了她的感知范围;有些感情,就算她极尽所能,也没办法装点到位。比如,她无法让一个小姑娘热切地讨论旗帜和教堂,也无法让自己全心全意地投入某个浪漫的时刻——她总有各式各样的法子逃离**场面。她常以一种旁敲侧击的方式去描写自然及美景。她可以描述一个美好的夜晚却不曾提到月亮。尽管如此,她还是一本正经地写过“清朗的夜空布满星辉,映照着树林幽深的暗影”,如她所说,是“那么庄严、静谧、美好”,没错,当晚的夜色就是如此。

奥斯汀的才华如此协调,达到了一种均衡的完美。在她完成的所有小说中没有失败的作品,在她谱写的众多章节里也没有哪一章明显低于水平线。很遗憾,她年仅四十二就过世了,这是她能力的巅峰时期。她尚未经历人生的种种变故,这些变故往往使作家的晚年成为最有趣的阶段。活泼灵动,自信不羁,富有蓬勃的创造力,毫无疑问,如果她在世的话,肯定会写出更多作品,但人们不禁会想,她是否会改变自己的写作手法?界限十分明确——月亮、山脉和城堡都在界外。但她不是偶尔也考虑过短暂越界吗?她不是也准备以自己特有的欢乐而精彩的方式,展开一次小小的发现之旅吗??

让我们以简·奥斯汀最后一部小说《劝导》为例,看看假如作者多活几年可能会写出怎样的作品。《劝导》具有一种特殊的美感,还有一种特殊的钝感。这种钝感通常出现在两个不同阶段的过渡期。作家有些无聊了。她有点儿太熟悉自己那个世界的行为方式了,记述它们不再带来新鲜感。她在创作喜剧人物时多了些不耐烦,这表明在某种程度上,沃特尔爵士的虚荣或埃利奥特小姐的势利已不再让她发笑。讽刺是生硬的,笑话是粗鲁的。她对日常生活的乐趣已不再有新奇的体验。她的心思完全不在她的描写对象上。虽然我们觉得简·奥斯汀已经写过这些了,而且之前写得更好,但同时也意识到,她在尝试某种从未接触过的东西。《劝导》里有一种新元素,一种新特质,或许正是因为它,休厄尔博士才会满腔热情地称它为“简·奥斯汀最美好的作品”。她开始发现,这个世界比她过去想得更广阔、更神秘、更浪漫。她在书中这样写道,安妮“小时候被迫谨慎,长大了才懂得浪漫——这是不自然起点的自然终点”。我们觉得这句话也适用于她本人。她开始注意到自然沉郁而优美的一面,不再忘情于明媚的春光,转身走进迷人的秋色。她说,“在乡下,秋季时光是那么甜美,又那么哀伤”;她看,“枯黄的树叶和残败的篱墙”;她想,“人们不会因为受过伤,就对那个地方少一分爱意”。我们察觉到,她不仅对自然景观有了全新的敏感度,而且她的生活态度也发生了变化。在这本书中,她主要借用了一位女性的视角来看待生活。这个女人不快乐,于是对身边人的幸福和不幸都怀有一种特殊的同情,可就算到了小说结尾,她也没向任何人吐露自己的心声。因此,若是与日常生活相比,小说里观察到的更多是感受,而非事实。演奏会场景和有关女人忠贞爱情的那几段谈话都显示出强烈的情感,不但证明了奥斯汀曾经爱过的传记事实,也证明了她不再忌惮说出口的美学事实。重要的人生体验,必须得先沉入心底,经时间彻底净化后,才能为小说家所用。一八一七年,简·奥斯汀已经准备好了,她所处的环境也即将发生变化。她的名气增长缓慢。“我怀疑,”她的表亲奥斯汀·利写道,“是否能再找出任何一位知名作家,像她这样过着默默无闻的生活。”如果她再多活几年,一切都会改变的。她将去伦敦小住,外出赴宴,会见名流,结交新友,读书,旅行,并把这些观后感带回乡间小舍,以便在闲时享用。

而这一切又将对简·奥斯汀未写的六部小说造成怎样的影响呢?她肯定不会去写犯罪、**或冒险小说。她不会因为出版商的纠缠,或朋友的奉承而变得虚伪或敷衍。但她的视野会被打开,安全感会被动摇,喜剧才能会受到折损。她会更少依赖对话(已在《劝导》中初见端倪),而更多通过反思来介绍她的人物。这些有声有色的闲谈,加起来不过几分钟时间,却足以涵盖了解某位克劳福特上将或某个马斯格雷夫太太所需的一切。然而,这种漫不经心的速记法并不适用于分析和描写心理的章节,它太简陋了,无法容纳她此时已经充分辨识的复杂人性。她会发明一种新方法,像之前一样明确从容,但会更加深入,意味更加深沉。不仅记录人们说了些什么,而且表达出他们的言外之意;不仅写出人的本相,而且写出人生的本质。她将会与笔下的人物保持距离,更多地将他们看作一个集体,而非个体。她会成为亨利·詹姆斯和普鲁斯特的启蒙者……不过,就此打住吧。再多的猜想都无济于事,因为,这位完美的女性艺术家,不朽著作的撰写者,“正当她对自己的写作产生信心的时候”,却与世长辞了。

(杨浩田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