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辩证法: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1 / 1)

恩格斯曾经提出,作为德国古典哲学集大成者的黑格尔哲学,“以最宏伟的方式概括了哲学的全部发展”[1]。这个“最宏伟的方式”,就是黑格尔以“绝对理念”,即马克思所说的“无人身的理性”自我运动和自我认识的形式所构成的宏大的概念发展的逻辑体系。这个“无人身的理性”所构成的概念发展的逻辑体系,就是黑格尔的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学相统一的概念辩证法体系。

黑格尔所建构的宏大的概念辩证法体系,并不是超然于世界之外的玄思和遐想,实际上,它是以“最抽象的形式”表达了“最现实的人类状况”,即“个人现在受抽象统治”[2]的“人类状况”。因此,必须从黑格尔哲学所表征的“现实的人类状况”及其所体现的“时代精神”去理解黑格尔的概念辩证法,而不能把黑格尔的概念辩证法当成没有思想内容的纯粹抽象的“方法”。这是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最大曲解,并由此导致对辩证法本身的误解和曲解。

从黑格尔哲学所体现的时代精神上看,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的统一:

其一,从直接性上看,作为19世纪的“思想体系的时代”的时代精神,黑格尔哲学集中表现为以概念自我运动的形式,即概念发展的辩证法来展示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从而为“整理材料”的19世纪科学提供建立各门科学体系的“逻辑基础”。在哲学发展史上首次以“建立在通晓思想的历史和成就的基础上的理论思维”去展现“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这是黑格尔概念辩证法的真实内容和真实意义。

其二,在间接性上,作为“法国革命的德国理论”,黑格尔哲学是以概念自我运动的方式表现人类理性的自由运动,为人类理性的自由进行哲学论证。可以说,这是现实生活激发黑格尔哲学追求的“政治关怀”。

其三,在深层的自我意识中,作为“使人崇高起来”的哲学目标的集大成者,黑格尔哲学是以概念自我运动的方式实现“个体理性”与“普遍理性”的融合,也就是把“个体理性”融合到作为“崇高”化身的“普遍理性”之中。因此,黑格尔认为,概念辩证法的自我运动和自我认识乃是人的“崇高”的自我认识和自我实现。可以说,这是黑格尔辩证法的深层的“人文关怀”。

这种“思想体系的时代”、“法国革命的德国理论”和“使人崇高起来”的三者统一,构成了黑格尔哲学的内涵丰厚而又形式神秘的概念发展的辩证法体系。

从辩证法史上看,黑格尔哲学的最突出和最重大的价值,就在于它实现了辩证法从自发形态到自觉形态的根本转换。把辩证法展现为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学相统一的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黑格尔自觉到的这个理论任务,既来源于他对自己的时代——“思想体系的时代”即建立科学体系的时代——的哲学反省,也形成于他对以往哲学的批判总结。

从黑格尔所处的时代看,自然科学从“搜集材料”的科学进展为“整理材料”的科学,也就是从分门别类地搜集各种资料的状态,进展到以概念的逻辑构成各门科学理论体系的时代。这就是所谓的“思想体系的时代”。黑格尔的辩证法,就其所体现的时代精神上看,直接适应了以概念发展的逻辑为各门科学提供逻辑基础的需要。在这个意义上,黑格尔认为,各种科学都是“应用逻辑”,只有哲学才是“逻辑本身”。

从哲学史上看,黑格尔以前的哲学家都把哲学分割为研究世界本原的本体论、探索人类认识的认识论和考察思维形式的逻辑学这三大部分,黑格尔则力图以“绝对理念”,即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作为统一性原理,把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学熔铸为统一的哲学理论。在这种哲学理论中,不仅没有认识论基础的本体论是无效的,而且没有逻辑学基础的认识论也是无效的。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学在黑格尔哲学中所实现的统一,并不是像通常所说的那样,仅仅是使“绝对理念”具有了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学这三个方面的意义,而是以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去展现思维与存在所服从的“同一原理”,也就是把思维与存在所服从的“同一规律”展现为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即概念发展的辩证法。

黑格尔的这种努力还有其更深层的根据。具体地说,以往的哲学或者把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归结为意识内容与感性对象的统一,如18世纪的法国唯物论,或者把思维规律与存在规律对立起来,否认思维规律具有客观逻辑的意义,如康德的先验论,从来没有实现思维与存在在规律层次上的统一。在黑格尔看来,哲学的真正使命,是要实现“全体的自由性”与“各个环节的必然性”的统一,也就是要以逻辑的必然性去实现思维的“全体的自由性”。以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去展现思维与存在所服从的同一规律,从而理论地表达思维把握和解释世界的“全体的自由性”,这就是黑格尔的绝对理念作为统一性原理的实质内容。

黑格尔以前的哲学,都是先把思维与存在分割开来,然后再以某种形式(关系)把它们统一起来(或否定它们的同一性)。黑格尔则认为,思维与存在首先是自在的统一,然后才能是自为的统一,并明确地把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提升为思维规律与存在规律所服从的同一规律的问题。这就是所谓的“绝对理念”的逻辑先在性。黑格尔的逻辑先在的思想蕴含着深刻的辩证思考,并成为理解黑格尔哲学的“枢纽”。

逻辑先在是相对时间先在而提出的。所谓时间先在,是指在时间一维性的意义上,何种事物是在先的。例如,在时间的意义上,地球对人类具有不可否认和毋庸置疑的时间先在性。所谓逻辑先在,是指在“逻辑”上何者具有先在性。例如,在时间的意义上,地球对人类具有先在性,但是,人作为认识的主体,地球作为认识的客体,主体对客体却具有逻辑上的先在性。这就是说,只有我的逻辑上的先在,才能在我的意识中构成我与对象的逻辑关系。例如,人们常说“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这当然不是在时间的意义上表述伯乐与千里马的谁先谁后,而只是在逻辑的意义上强调伯乐之于千里马的先在性。

由此可见,所谓“绝对理念”的逻辑先在性,是指思维与存在所服从的同一规律,它首先自在地内蕴于人类思维和客观事物之中,不管人类思维是否自觉到自己以及事物的本性,它们的本性都是存在的、统一的。因此,逻辑上的先在,并不是超然于世界之上或游**于世界之外的幽灵,而是相对于自为存在的自在存在,或者说是相对于现实存在的潜在存在。正因为“绝对理念”只有在人类思维的反思中才能被自觉到,所以,在思维自觉到自己的本性之前,作为自在存在的绝对理念,只能是一种逻辑上的即思维推断上的先在。借用现代哲学的说法,这种逻辑先在就是黑格尔的“本体论承诺”。

黑格尔的这种看法是相当深刻的。只要对“绝对理念”的逻辑先在性予以唯物主义的解释,其真实意义是显而易见的。这就是恩格斯所说的“理论思维的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前提”,即“我们的主观的思维和客观的世界服从于同样的规律”这个理论思维的前提。在黑格尔看来,是否承认“绝对理念”的逻辑先在性,对哲学理论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康德之所以否认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就在于他把思想看作只是“我们的”思想,而与“物自体”之间有一个无法逾越的鸿沟隔开着。肯定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则必须承认思想不仅是我们的思想,同时又是事物自身的规律。

黑格尔强调绝对理念的逻辑先在性,其目的在于说明:(1)思维与存在之所以能够在人类思维的进程中自为地实现统一,其根源在于它们自在地就是统一的;(2)人类思维自为地实现的统一,是把自在的统一升华成自为的统一、把潜在的东西转化成现实的东西;(3)哲学的任务就在于使人们自觉到思维的本性,按照思维自己构成自己的道路去实现思维与存在的自在自为的统一。因此,“绝对理念”的逻辑先在性,或思维与存在的自在统一,并不是说思维先在地包含了存在的具体内容,而是说思维与存在在本质上服从于同一规律。哲学在对思维的反思中把思维与存在的自在同一性转化成自在自为的同一,实际上就是以理论形式表达了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这个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就是黑格尔的概念辩证法。

作为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黑格尔的概念辩证法既是思想内容发展的内涵逻辑,也是展现这种内涵逻辑的方法,因此,在黑格尔这里内容与方法是统一的。按照黑格尔的观点,哲学的方法应当是它自己的方法,“方法就是对于自己内容的内部自己运动的形式的觉识”,即思维自己构成自己的方法。黑格尔对方法的这种规定,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即哲学是“关于真理的客观科学,是对于真理之必然性的科学”[3]。在黑格尔哲学中,作为“真理之必然性”的逻辑,就是作为“全体的自由性”的真理的“各个环节的必然性”的展开过程,也就是思维自己运动、自己展开、自己发展的过程。离开绝对理念的自我认识就不存在表现这种自我认识进程的绝对方法;离开绝对方法的逻辑展开也不存在实现自我认识的绝对理念。

这样,黑格尔就把本体论与辩证法统一起来了:逻辑学本体论就是概念自我发展的辩证法;概念发展的辩证法就是逻辑学本体论。黑格尔的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学,是以辩证法为内容而实现的统一。就此而言,黑格尔哲学就是内容与形式、体系与方法、本体与逻辑相统一的辩证法。一言以蔽之,如果用一个词来表达黑格尔的全部哲学,那就是辩证法。把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学解释为“三个方面”、“三个部分”或“三个层次”的统一,并没有理解黑格尔辩证法的真实意义。

列宁把黑格尔哲学与前黑格尔哲学进行了比较,认为“在旧逻辑中,没有过渡,没有发展(概念的和思维的),没有各部分之间的‘内在的必然的联系’,也没有某些部分向另一些部分的‘过渡’”[4];而“黑格尔则要求这样的逻辑:其中形式是富有内容的形式,是活生生的实在的内容的形式,是和内容不可分离地联系着的形式”[5]。因此,列宁非常重视黑格尔关于“只有沿着这条自己构成自己的道路……哲学才能成为客观的、论证的科学”的观点,认为“‘自己构成自己的道路’=真正认识的、不断认识的、从不知到知的运动的道路(据我看来,这就是关键所在)”[6]。

概念自我运动、自我发展、“自己构成自己”的根据就在于概念自身的内在否定性。黑格尔非常欣赏斯宾诺莎关于“实体自因”、“规定即否定”的看法,并把它视为绝对方法,即概念自我发展辩证法的灵魂,贯穿于整个逻辑学本体论的建构与反思之中。这是黑格尔的辩证法最富启发性的理论遗产。

在黑格尔哲学中,这种内在的否定性,在思维自己构成自己的进程中,表现为双重的否定性:一方面,思维不断地否定自己的虚无性,使自己获得越来越具体、越来越丰富的规定性,这就是思维自己建构自己的过程;另一方面,思维又不断地反思、批判、否定自己所获得的规定性,从而在更深刻的层次上重新构成自己的规定性,这又是思维自己反思自己的过程。在这种双重否定的运动中,思维既表现为思维规定的不断丰富,实现内容上的不断充实,又表现为思想力度的不断深化,实现逻辑上的层次跃迁。这种思想运动中的思维规定的充实与逻辑层次的跃迁,就是人类思维运动的建构性与反思性、规定性与批判性、渐进性与飞跃性的辩证统一。

黑格尔关于人类思想运动逻辑辩证法的深刻性就在于:不是把思维的内在否定性仅仅理解和描写为对“虚无性”的否定,即不是把思维的内在否定性仅仅看作思维规定性的丰富和建构过程,而是把思维的内在否定性理解和描述为对规定性的否定,即把思维的内在否定性看作对规定性的批判和反思过程,把思维的否定性理解和描述为思想在逻辑层次上自我跃迁的过程。正因为思维自己构成自己的过程是建构与反思、规定与批判的辩证统一,所以,作为本体的“绝对理念”不是某种凝固、僵化的存在,而是一个不断深化、发展的过程。本体论与辩证法的统一,或者说本体论就是辩证法,这才是黑格尔逻辑学本体论的真实意义之所在。它启发人们从本体论批判的角度去理解辩证法,又从辩证法的内在否定性的角度去理解本体论的自我批判和自我发展。

黑格尔的辩证法揭示了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哲学问题,即人类思维所面对的世界具有无限丰富的规定性,人类又如何以自己的思维去实现把握和解释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这就构成了传统哲学无法解决的两大矛盾:一是哲学的宏伟目标与实证科学的历史成果的矛盾,即实证科学在其历史的发展中所取得的认识成果与哲学所指向的终极存在、终极解释和终极价值的矛盾;二是人类思维的至上性与非至上性的矛盾,即恩格斯所说的思维的“每次实现”和“个别实现”的“非至上性”与思维按其“本性”、“使命”和“终极目标”来说的“至上性”的矛盾。黑格尔解决这两大矛盾的方式,就是在概念自我运动和自我认识的辩证法中实现“全体的自由性”与“各个环节的必然性”的统一。只有理解黑格尔哲学所面对的巨大的理论困难以及黑格尔解决这一困难的独特方式,才能深入地理解黑格尔的辩证法。

在黑格尔看来,传统哲学之所以陷入这两大矛盾而不能自拔,是因为它们属于两种错误的思维方式——表象思维和形式思维。“表象思维的习惯可以称为一种物质的思维,一种偶然的意识,它完全沉浸在材料里,因而很难从物质里将它自身摆脱出来而同时还能独立存在。与此相反,另一种思维,即形式推理,乃以脱离内容为自由,并以超出内容而骄傲。”[7]这就是说,表象思维陷入到“各个环节的必然性”中而无法实现“全体的自由性”;与此相反,形式思维则使“全体的自由性”离开了它的根基,即“各个环节的必然性”。

所谓表象,按照普通心理学的定义,就是“感知过的事物在头脑中的再现”;所谓表象思维,就是以表象的自我运动的方式来理解和描述经验世界。在表象思维中,最大的特点就是概念围绕表象旋转,概念变成指称表象的“名称”。因此,表象思维也可以说是没有概念内容的名称的自我运动。表象思维之所以沉浸在物质材料里,从思维方式上看,是以外物作为思维的尺度,因而是一种消极的客体性原则。客观世界作为各个环节彼此联结在一起的整体,它自在地就是“全体”,却无“自由”可言。

“思想必须独立,必须达到自由的存在,必须从自然事物里摆脱出来,并且必须从感性直观里超拔出来。思想既是自由的,则它必须深入自身,因而是达到自由的意识。哲学真正的起始是从这里出发:即绝对已不复是表象,自由思想不仅思维那绝对,而是把握住绝对的理念了:这就是说,思想认识思想这样的存在是事物的本质,是绝对的全体,是一切事物的内在本质。”[8]因此,表象思维虽然能够不断地把外在世界的规定性转化成思维的规定性,但只能是沉浸在经验世界的各种具体的、无尽的规定性之中,根本无法实现思维的“全体自由性”。表象思维不是哲学层次的思维方式。

所谓形式思维,主要是指以形式逻辑的方式进行思维,也就是脱离开具体的思想内容纯粹地进行形式推理。形式思维以超出内容而骄傲,从思维方式上看,是以抽象的精神活动来实现思想的自我联系,因而是一种空洞的主体性原则。作为一种活动性,精神自在地就是自由,但与环节的必然性相脱离。因此,形式思维虽然可以在内心中得到现实中所得不到的满足,却根本达不到真正的自由。形式思维也不是哲学所要求的思维方式。

按照黑格尔的观点,哲学层次的思维方式是一种必须把自由沉入内容,让内容按照它自己的本性而自行运动,并从而考察这种运动的思维方式。这就是不同于表象思维和形式思维的思辨思维。黑格尔高出一筹的地方就在于,把哲学的视角从表象思维的直观的客体性原则和形式思维的空洞的主体性原则,转换成思辨思维的辩证的主体性原则。

思辨思维的内容就是绝对理念,即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把自由沉入内容,并让内容按照它自己的本性而自行运动,就是把哲学对全体自由性的追求,从对自在的外部世界和抽象的内心世界的关注,转移到既使外部世界逻辑化,又使内心世界具体化的人类思维运动的过程上来;考察这种运动,则是人类思维反过来以自己为对象而思之,即哲学层次的反思活动。这表明,黑格尔所强调的哲学反思,是同他所建构的本体论辩证法即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密不可分的。

在这种反思活动中,绝对理念既是主体又是客体。作为主体,它不是能思者,而是能思者的思维;作为客体,它不是自在的外部世界和抽象的精神活动,而是思维自己构成自己的进程。这里,黑格尔对传统哲学的追求实行了两大转变:一是把主体由个体的思维转换成人类的思维,用人类思维的普遍性来克服个体思维的有限性;二是把客体由自在的外部世界和精神世界转换成人类思维自为地把握精神活动及其全部对象的逻辑进程,用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来取代客观世界的外在性和精神活动的抽象性(主观性)。这样,人类思维就在自己的反思活动中实现了黑格尔自己所期待的思维的“全体的自由性与各个环节的必然性的统一”。

在这两大转换中,黑格尔既把现实的主体抽象为普遍性的思维,又把一切事物抽象为逻辑范畴,把各式各样的运动抽象为范畴的逻辑运动,因而是马克思所批评的“无人身的理性”的自我运动。这表明,黑格尔的思辨思维是一种彻底的唯心主义的思维方式,同时又是列宁所说的“聪明的唯心主义”,即以概念发展的辩证法展现了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

具体地说,黑格尔把主体由个体的思维转换成人类的思维,把客体由自在的外部世界和抽象的精神活动转换成人类思维运动的逻辑,从而把哲学归结为思维的自我认识(反思),把哲学对思维全体自由性的追求归结为对思维本性的自觉。这是对人类自觉到思维巨大的能动作用,自觉到人“为自己绘制客观世界图景”的哲学反应。这一转换把哲学的视角由以物的外在尺度来透视人的内在尺度,转向以人的内在尺度来把握物的外在尺度;由认识的客体性原则,转向认识的主体性原则;由追求思维结果的统一性,转向探究思维活动和思维过程的统一性,从而把哲学的视角彻底地引向了人类的自我认识,首先是人类思想运动的自我认识。

黑格尔的主体性原则,不仅要求以人的内在尺度去把握物的外在尺度,而且要求以人的世界去代替物的世界;不仅要求思维反思自己,而且要求这种反思展示世界对人类思维的生成。这标志着哲学对象的重大转换。作为思维对象的思维,既不是自在的外部世界,也不是抽象的精神世界,而是人类按照自己的思维本性去把握全部的精神活动及其对象所生成的人的特有世界——概念的世界。概念世界既是每个人的思想的世界,又是整个人类的思想的世界。这样,黑格尔就把传统哲学对外部世界的统一性或精神世界的统一性的寻求,转换成对外部世界与精神世界的统一所构成的概念世界的研究。概念世界是黑格尔所理解的思维与存在相统一的世界,是黑格尔所理解的真正具有现实性的世界,是黑格尔所理解的实现理性自由的世界。一句话,概念世界就是黑格尔的概念辩证法自我运动和自我认识的世界。

反思人类的概念世界可以发现,概念世界是外部世界对人类思维的生成,因而是客观世界的主观化;概念世界又是精神世界对外部世界的生成,因而是主观世界的客观化。作为客观世界主观化和主观世界客观化的产物,概念世界以观念的形态构成思维把握对象的工具。对概念本身的考察,就是黑格尔所说的“对思想的思想”、“对认识的认识”,即通过哲学的反思而形成的概念辩证法。

毫无疑问,由于黑格尔的概念辩证法所描述的是“无人身的理性”的自我运动和自我发展,因而是以唯心主义的形式“抽象地”发挥了思维的能动性。但是,黑格尔以其概念辩证法所揭示的从思维的矛盾运动中去理解思维与存在的统一性,从思维的建构与反思中去发挥辩证法的批判本性,从思维与存在的否定性统一中去理解人的世界,从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的否定性统一中去理解人与世界的否定性统一,把辩证法提升到了马克思之前的最高水平,包含着“历史唯物主义的萌芽”,孕育着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