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其理论层次而言,社会认识论是一个比较深入的层次,但它的建构与发展不仅对于认识论和历史观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以至哲学的整体发展也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首先,社会认识论的开拓既是认识论研究的一种思路转换和层次深化,也是一种视野扩展和领域开拓。它的最重要的特点是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体—客体理论实际地运用于认识论的研究,使认识论研究由过去的一般认识论进入到了特殊的具体的认识论研究层面。现实生活中的认识活动总是由一定的认识主体通过一定的认识中介而对一定的具体客体的认识和观念把握。但过去的认识论研究不注意区分不同的主体、客体和中介,所研究的实际上是一种脱离具体主体和具体客体的认识论,这种研究只在一般概念的层面上漂浮,带有明显的抽象性,在理论上也很难有所突破和创新。而由于认识论研究总是与具体的认识活动相脱节,认识论也就很难对人们的认识活动发挥具体的指导作用。社会认识论通过区分自然与社会、自然认识与社会认识、自然认识论与社会认识论,明确地以自然、自然认识、自然认识论为参照系,致力于在二者的相关性中探索社会、社会认识、社会认识论的性质、特点、规律和方法论,这就使认识论的研究得以分化、具体化,并由此而走向深化、专门化。
其次,社会认识论研究既为深化社会历史观的研究提出了对象性要求,也提供了认识论和方法论条件。正是由于认识论研究向着对于社会的认识如何成为可能和如何达到科学这个方向拓展,它就与对于社会历史问题的研究内在地和有机地相关起来了,客观上要求也推动着社会历史问题研究的深化。应该说,一方面,只有更加准确地理解社会历史的本质特点及其运动规律,才能更好地把握其对于认识活动与方法的要求,使社会认识论的研究能够真正符合社会认识的特点和规律;另一方面,又只有更加深入和有效地把握社会认识活动的特点和规律,才能更好地理解和把握社会历史的本质和规律。正是从这种高度,在我们的社会认识论系列研究中,对于社会历史本质及其规律的研究占有相当的分量和地位。社会本体论、社会系统论、社会有机体论等都进入了我们的视野,社会时间、社会空间、社会心态等社会历史问题也引起了我们的极大关注,并写出了一些相关的专著和论文,对于社会历史问题的本体论研究与对于社会历史问题的认识论研究内在结合起来了,社会认识论在与社会历史观的相关发展中得以不断深化。
再次,社会认识论的拓展使哲学的各相关分支学科都内在地结合起来了。我们谈到,社会认识论的理解和研究经历了一个由狭义到广义的发展过程,狭义的社会认识论主要关注人们对于社会事实的认知活动和真理性问题,广义的社会认识论不仅关注这些问题,还特别关注社会的价值、意义及其评价和理解问题,把社会价值、人生意义、价值评价、意义阐释和社会理解等作为人文社会认识的最重要和最根本特点,力求在价值性、评价性、理解性和合理性的基础上和背景中来理解真理性问题,并在这多种规定性的统一中把握社会认识的科学性问题。这样,社会认识方法论就不仅仅包含一般的社会观测、社会调查、社会预测、社会发现等,也包含着社会理解、社会评价、社会决策、社会传播、社会成果检验、社会认识结构的进化等。这种研究突破了传统认识论的狭隘眼界,而与价值论、评价论、实践论、决策论、方法论、解释学等内在结合起来了。
又次,社会认识论研究及其成果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发展的内在组成部分,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一种实践的唯物主义的基本精神。马克思曾经指出,过去的“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5]。正是在这种意义上,马克思和恩格斯把自己的哲学规定为实践的唯物主义,并认为实践的唯物主义者,也就是共产主义者。他们强调,“实际上,而且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6]。实践的唯物主义有两层基本含义:第一,真正的唯物主义(即作为科学理论体系的辩证的、历史的唯物主义),必须以现实社会实践的发展为基础不断丰富自己的内容,改变自己的形式,是能够真正面向现实社会实践的唯物主义;第二,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必须勇于和善于实践唯物主义,不仅要在理论上坚持科学合理地解释世界的唯物主义,而且能在实践上坚持能动有效地改变世界的唯物主义。应该说,以自己的独有方式帮助人们从事对现实世界的唯物主义科学合理解释与唯物主义的能动有效改造,更好地处理自身与世界的各种复杂关系,这既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一身二任的双重任务,也是社会认识论研究的根本任务和最高目标。在这种意义上,社会认识论的研究及其成果对于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无疑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最后,社会认识论对于哲学观念的变革和整个哲学的发展也有相当积极的作用。当代西方哲学处于深度分化与高度综合的发展历程之中。在英美哲学与大陆哲学之间存在着哲学观念的巨大差异和冲突。科学主义与人本主义作为当代西方哲学的两大思潮,既有一定的历史传统背景和现实的社会文化基础,也不无思路上的极端与片面。它们各自在自然与人文、事实与价值、客观性与主观性、理性与非理性、真理性与合理性、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方法论与人文社会科学方法论等不同的侧面之间各执一端,又将各自的观点都推向极端,与对立面置于对立和冲突之中,导致了哲学的分化和对立。社会认识论则力图通过一种辩证的理解而在二者之间保持张力,将它们内在地融为一体,促进哲学的综合化发展。尽管社会认识论只是哲学的一个局部、一种分支,但它的建构与发展既体现了一种新的哲学观念和哲学理解,也提供了一种在更大的背景中理解哲学的思路与方法,从而有可能作为一种积极的因素而促进哲学的整体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