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的发展和人的本质(1 / 1)

一切事物都是运动、变化和发展的,人当然也不例外。人是历史上逐渐生成、不断发展的,每时每刻都在发展,方方面面都在发展。毫无疑问,要全面地再现人的这些发展需要全部科学的合作。由于不同科学对于“人是什么”的理解不同,因此,不同科学对“人的发展”的看法也不同。“人是什么”决定着“人的发展”意味着什么。

对于马克思来说,他所关心的人的发展,是人的根本的东西的发展。在马克思看来,人的根本的东西就是人的本质。马克思所讲的人的发展实际上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发展。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科学论述,为正确认识、理解马克思关于人的发展问题提供了一把钥匙。在这方面,马克思的如下论断最为重要。

第一,自由自觉的劳动是人的类特性。

这是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对于人的本质的论述。马克思认为,作为类存在物,人是劳动的产物,也是劳动的主体。劳动是人和动物的最后的、本质的区别。劳动的产生,就是人类的产生;劳动的发展,就是人的发展。人只有通过劳动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才能改造自己本身,在劳动发展中获得自身的发展。离开劳动,人类的存在和发展都是不可思议的。在这个意义上,人的发展实质上就是人的劳动的发展、人的劳动能力的发展。

第二,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这是马克思1845年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关于人的本质的科学论断。马克思指出,人是社会关系的产物和社会关系的主体。人的存在无不历史地受到他在具体的社会关系体系中的地位所制约,人的发展无不现实地表现在具体的社会关系变革中。正是社会关系的不同,使我们得以区分不同时代的人和同一时代不同阶级、阶层的人,得以了解人的国民性、民族性、阶级性。在这个意义上,人的发展就是人的社会关系的发展,就是人的社会交往的普遍性和人对社会关系的控制程度的发展。

第三,人是自然、社会和精神的统一体。

这是马克思对人性的科学概括,是马克思关于“完整的人”的基本特性的科学描述。马克思指出,人是世界上最复杂的存在物。人的存在是自然存在、社会存在和精神存在的统一,人的需要是自然需要、社会需要和精神需要的统一,人的活动是自然活动、社会活动和精神活动的统一。人是由自然因素、社会因素和精神因素构成的有机整体。人的发展就是在社会实践基础上人的自然素质、社会素质和心理素质的发展,就是在人的各种素质综合作用的基础上人的个性的发展。

一般地说,马克思所讲的人是包括个人、集体、社会或人类等多种不同的形式的,既可以是复数,也可以是单数。人是类与个体、社会与个人的统一。马克思站在人类实践活动的历史高度审视、思考人的发展,着重于个人作为类存在物、社会存在物和个体存在物的发展,或者说是个人身上的类特征、社会特征和个性的发展。马克思看到,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人类社会的发展是靠牺牲个人发展为代价的。马克思所面临的历史任务就是揭示社会发展的规律,探讨个人发展的途径,寻求个人发展和社会发展相统一的方法,最后他得出的结论是:“要不是每一个人都得到解放,社会本身也不能得到解放”[1];“私有制只有在个人得到全面发展的条件下才能消灭”[2];共产主义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3]。

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家看不到这一点,认为马克思只重视社会,个人在马克思那里是微不足道的。这是一种阶级偏见。实际上正是马克思真正解决了个人和社会的关系,提出人类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的个体发展的历史。国内也有人认为在个人和社会的关系中,马克思特别强调的只是社会和集体。这种理解是片面的。他们不了解马克思是十分重视个人的,一直强调个人和社会的一致和统一。

当然,马克思讲的个人不是孤立的个人,而是“社会中的个人”;不是“某一个人”而是“每一个人”。只要我们稍加留意便会发现,在马克思的论著中讲到“人的发展”的地方,大都明确指出是“个人的发展”;在讲到“个人的发展”时,大都指出是“社会全体成员的普遍发展”,是“每个人”的发展,是“各个个人”的发展,是“每一个单个人”的发展。这是马克思与旧思想家的一个根本不同之处。卢梭只关心他的“自然人”,亚当·斯密只看到“单个的孤立的猎人和渔夫”,资产阶级讲“个人”实际上是讲他们“自己”,而马克思主义讲的个人则是指每一个劳动者。

在马克思看来,真正的人的发展只能是全社会的每一个人的发展,而不能是一部分人的发展和另一部分人的不发展,因为“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和他直接或间接进行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4]。资本主义的现实说明,工人经常地为满足最迫切的生存需要而进行斗争,失去了全面发展的可能性,而剥削、压迫工人的资本家也得不到全面发展,“精神空虚的资产者为他自己的资本和利润欲所奴役;律师为他的僵化的法律观念所奴役……一切‘有教养的等级’都为各式各样的地方局限性和片面性所奴役,为他们自己的肉体上和精神上的近视所奴役,为他们的由于受专门教育和终身束缚于这一专门技能本身而造成的畸形发展所奴役”[5]。

按照辩证法,事物是永恒发展的,人也是这样。那么,马克思讨论每个人的发展的意义是什么呢?这说明,马克思所说的“人的发展”,不是就发展的一般意义来说的,不是关于人的发展的抽象议论,而是有着特定的含义。具体地说,马克思关于人的发展的论述是建立在对资本主义社会全面剖析的基础之上的,因此,要了解马克思关于“人的发展”的含义,就要了解资本主义条件下人的发展的实际状况和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条件下人的发展状况的评述。

作为人类历史发展过程的一个阶段,资本主义对于人的发展具有两重性。一方面,相对于前资本主义,它提供了人的发展的物质前提,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生产力,斩断了一切血缘纽带和封建羁绊,突破了地域和民族的局限,把个人和世界联系起来,客观上促进了人的某些方面的、一定程度的发展。另一方面,资本主义只是把工人作为创造剩余价值的手段,作为“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的一个条件”,有限制地发展其某一局部的才能。“在资本主义体系内部,一切提高社会劳动生产力的方法都是靠牺牲工人个人来实现的;一切发展生产的手段都变成统治和剥削生产者的手段,都使工人畸形发展。”[6]

这就是说,资本主义相对于前资本主义来说,工人是有一定程度发展的,不过这是一种“畸形”发展,是工人作为资本家发财致富的手段在某一方面的、有限度的发展,它具有明显的片面性、工具性和有限性。面对资本主义社会工人发展的这种状况,马克思所要解决和强调的不是人的发展与否的问题,而是如何发展的问题。马克思针对工人的“畸形发展”的片面性、工具性和有限性,提出了人的发展应当是一种全面发展、自由发展和充分发展。

马克思关于人的发展讲得最多的是“人的全面发展”。马克思看到资本主义社会内部分工产生了特长和专业,同时也产生了职业的痴呆,产生了人们某种智力上和身体上的畸形化。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使得一部分人只运用体力而另一部分人只运用脑力;城乡的对立,把一部分人变成受局限的“乡村动物”,把另一部分人变成受局限的“城市动物”。每一个人都只是熟悉整个生产的某一部分,发展自己能力的某一方面而偏废了其他方面,“个体本身也被分割开来,成为某种局部劳动的自动的工具”[7]。

而社会化的大工业却要求承认人的劳动的变换,承认工人“尽可能多方面的发展”,要求用那种把不同社会职能当作相互交替的活动方式的全面发展的个人,来代替只能承担一种社会局部职能的局部工人。

人的发展不仅应当是全面的,而且应当是自由的,马克思在很多场合都明确指出这一点。例如“个人的独创的和自由的发展”,“全部才能的自由发展”,以及“每个人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不受阻碍的发展”等,并经常把“自由发展”和“全面发展”联系起来,称之为“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或“自由的全面发展”。

人的“自由发展”是指人作为主体的自觉、自愿、自主的发展,是为了自身人格完善和促进社会进步而发展,是把人作为目的而发展。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即使工人的某些方面得到发展,那也是强加于他的,是为资本家创造更多的剩余价值服务的,是把人作为手段的一种发展。“在资产阶级社会里,资本拥有独立性和个性。”[8]劳动者则没有自由、独立和个性,他们的活动范围狭小,他不能超出这个范围:他是一个猎人、渔夫或牧人,或者是一个批判的批判者,只要他不想失去生活资料,他就始终是这样的人。

马克思批判了私有制条件下分工的片面性和强迫性,提出到了共产主义社会每个人都可以得到自由发展。这是因为,打破了旧式分工,消灭了剥削、压迫,每个人都不再有固定的活动范围,“我有可能随我自己的心愿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但并不因此就使我成为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9]。而且无论是作为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都不再是作为他人致富的工具和个人谋生的手段,而是为了满足人的自我发展、自我实现的需要。

充分发展是人们全面、自由发展的程度问题,是马克思对人的发展的又一规定。马克思多次提到“一切天赋得到充分发展”,“自由而充分的发展”,“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

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人的发展是有限度的,仅仅停留在充当机器的附件、生产的手段的范围之内,超出了这个范围,发展就要受到限制。精明的资本家绝不允许在工人发展方面的投资大于甚至等于他由此得到的利润。这实际上只是用最大限度地浪费个人发展的办法来保证和实现人类本身的发展。共产主义则把每个人的充分发展作为一切活动的目的和尺度,经济的增长、消费能力的增长,只有在把人当作目的而不是使之变得更加畸形和受到更大毁损的情况下,才具有真正的价值。人的发展是一个过程,本身就是人始终努力追求的目标,它是没有限制的,是一种日益充分的发展。

总之,在马克思人学理论中,人的发展指每个人在劳动、社会关系和个体素质诸方面的全面、自由而充分的发展。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31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51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64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51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31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

[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707—70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39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48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

[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3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