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徐怀谦的新著《拍案不再惊奇》,十分高兴。书中的杂文有事实、有根据、有分析、有理论、有观点、有文采。的确是一部非常优秀的杂文集。
但是,当我读到了《论狂狷》那一篇时,一股怀疑的情绪不禁油然而生。文中写道:“在**中,当疯狂的红卫兵闯进钱(钟书)府抄家时,一介书生钱钟书居然据理力争,最后与红卫兵以拳相向,大打出手。”我觉得,这件事如果不是传闻失实,就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红卫兵是另一种材料造成的,与一般的红卫兵迥乎不同。后者的可能性是几乎没有的。常言道,“天下老鸹一般黑”。我不信社科院竟出了白老鸹。那么,现在摆在我们眼前的就只有一个可能:传闻失实。
这里的关键是一个“理”字。我想就这一个字讲一点自己的看法。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理”是“道理”、“事理”。这等于没有解释,看了还是让人莫名其妙。根据我的幼稚的看法,“理”有以下几层意思:
一、一个国家一个时代的法律
二、一个国家的文化传统
三、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公认的社会伦理道德
综观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以“理”字为准绳,可以分为三个时代:绝对讲理的时代,讲一点理的时代,绝对不讲理的时代。第一个时代是从来没有过的;第二个时代是有一些的;第三个时代是有过的。
讲理还是分阶级或阶层的。普通老百姓一般说来是讲理的。到了官府衙门,情况就不一样。在旧社会里,连一个七品芝麻官衙役,比如秦琼。他就敢说:“眼前若在历城县,我定将你捉拿到官衙,板子打,夹棍夹,看你犯法不犯法!”他的上级那个县令掌握行政和司法、立法的什么《唐律》之类,只是一个摆设的花瓶,甚至连花瓶都不够。旧社会有一个说法,叫“灭门的知县”。知县虽小,他能灭你的门。等而上之,官越大,“理”越多。到了皇帝老爷子,简直就是“理”的化身。即使有什么《律》,那是管老百姓的。天子是超越一切的。旧社会还有一句话,叫“天子无戏言”。他说的话,不管是清醒时候说的,还是酒醉后说的,都必实现。不但人类必须服从,连大自然也不能例外。唐代武则天冬天要看牡丹,传下了金口玉言,第二天,牡丹果然怒放,国色天香,跪——不知道牡丹是怎样跪法——迎天子——逻辑的说法应该是天女。
总之,一句话:在旧社会法和理都掌握在皇帝老爷子以及大小官员的手中,百姓是没有份的。
到了近代,情况大大地改变了,特别是建国以后,换了人间,老百姓有时也有理了。但是,十年浩劫是一个天大的例外。那时候是老和尚打伞——无法(发)无天。理还是有的,但却只存在于报章杂志的黑体字中,存在于“最高指示”中。我现在要问一下,钱钟书先生“据理力争”据的是什么“理”?唯一的用黑体字印出来的是“革命无罪,造反有理”的理。钱先生能用这种“理”吗?红卫兵“造反”,就是至高无上的“理”。博学的钱先生如果用写《管锥编》和《谈艺录》的办法,引用拉丁文的《罗马法》来向红卫兵讲理,这不等于对牛弹琴吗?
因此,“据理力争”只能是传闻。
抑尤有进者。不佞也是被抄过家的人,蹲过牛棚的人,是过来人。深知被抄家的滋味。1967年11月30日深夜,几条彪形大汉,后面跟着几个中汉和小汉,破门而入。把我和老祖、德华我们全家三个人从**拉起来,推推搡搡,押进了没有暖气的厨房里,把玻璃门关上,两条彪形大汉分立两旁,活像庙宇里的哼哈二将。这些人都是聂元梓的干将,平常是手持长矛的,而且这些长矛是不吃素的。今天虽然没持长矛,但是,他们的能量我是清楚的。这些人都是我的学生,只因我反对了他们的“老佛爷”,于是就跟我成了不共戴天的仇敌。同他们我敢“据理力争”吗?恐怕我们一张嘴就是一个嘴巴,接着就会是拳打脚踢。他们的“理”就在长矛的尖上。哪里会“据理力争”之后才“大打出手”呢?我们三个年近花甲或古稀的老人,蜷曲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浑身发抖,不是由于生气——我们还敢生气吗?不是由于害怕,而是由于窗隙吹进来的冬夜的寒风。耳中只听到翻箱倒柜,撬门砸锁的声音。有一个抄家的专家还走进厨房要我的通讯簿,准备灭十族的瓜蔓抄行动。不知道用了多少时间,这一群人——他们还能算人吗?——抄走了一卡车东西,扬长而去。由于热水袋被踩破,满床是水。屋子里成了垃圾堆。此时我们的心情究竟是什么样子,我现在不忍再细说了。“长夜漫漫何时旦?”
总之,根据我的亲身经验,“据理力争”只能是传闻,而且是失实的传闻。在那样的时代,哪里有狂狷存在的余地呢?
从小康谈起
稚珊命题作文,我应命试作。
我们现在举国上下正在努力建设小康社会。但是,什么叫“小康”?我还没有看到权威性的解释。现在,我不揣冒昧对这个词儿来做一番解释。
在发达国家的大城市,特别是首都中,居民约略可以分为三个阶层。第一是大款,收入极高,人数极少,享用奢侈,匪夷所思。第二是中间阶层,人数相当多,收入不甚丰而花费有余。他们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穿什么,就穿什么。来自五湖四海普天下的产品,他们都能得到。他们绝不像大款那样,一次宴会开支万金;但是,日子过得颇为舒适,颇为惬意,他们是满足的。至于第三阶层,人数颇多,收入拮据,日子过得不能称心如意,还不能算是小康社会。
上面讲的第二阶层,我认为就算是“小康”。拿这个例子来同北京比较一下,北京中间阶层的人可以说是已经达到小康水平了。他们想要吃的,想要穿的,不管是来自天南,还是海北,而且还是一年四季的产品,他们都能够得到,难道这不就算是小康了吗?
但是,衡量小康的水平标准,不仅仅只有物质,而且还要有精神方面的东西,我们平常讲的人文素质就是指的精神方面的东西。一讲到人文素质,问题就复杂起来。我个人认为,有对全人类的要求,有对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要求。前者的内容有:要正义不要邪恶;要和平不要战争;要友谊不要仇恨;要协商不要独断;要互助不要掠夺,如此等等,还可以列举许多。后者则复杂得多。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文化和宗教的传统不同,人文素质的行为细则则必然不同。在这里需要的是相互理解,相互尊重。
如果拿世界上许多大都市已经进入小康境界的人们的人文素质的水平来同北京市(可能还有别的大城市)的我以为已经达到小康水平的人们的人文素质水平来比较一下的话,我就不禁英雄气短。有一些暴发的小康者,骄矜、浮躁,忘乎所以。就以市民的平均水平而论,也存在着不少问题。我将在上海《新民晚报·夜光杯》上连续发表四篇谈公德的文章来谈这个问题,希望能起点作用。我们中国在这方面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这一点我们必须清醒。
我想在这里顺便谈一个问题。在现在这样消费**汹涌澎湃的时候,再谈节俭,是否已经过时,是否算是冥顽不灵?我认为不是这样,过去谈节俭是对个人,对自己的家庭而言。而我现在讲的节俭是对人类而言的,大自然提供给人类的生活日用资料,毕竟不是像江上之清风,山间之明月那样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一个国家用多了,别的国家就会用少。就必将影响世界上广大的人民群众共同进入真正的小康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