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咪二世(1 / 1)

贤行润身 季羡林 1190 字 28天前

凌晨4时,如在冬天,夜气犹浓,黑暗蔽空。我起床,打开电灯,拉开窗帘,玻璃窗外窗台上两股探照灯似的红光正对准我射过来。我知道,小猫咪咪二世已等我给它开门了。

我连忙拿起手电筒,开门,走到黑暗的楼道里,用电筒对着黑暗的门外闪上两闪。立即有一股白烟似的东西,窜到我的脚下,用浑身白而长的毛蹭我的腿,用嘴咬我的裤腿,用软软的爪子挠我的脚,使我步都迈不开。看样子真好像是多年未见了。实际上昨天晚上我才开门放它出去的。进屋以后,我给它极小一块猪肝或牛肉。它心满意足了,跳上电冰箱的顶,双眼一眯,呼噜呼噜念起经来了。

多少年来,我一日之计就是这样开始的。

咪咪就完了,为什么还要加上“二世”?原来我养过一只纯白的波斯猫。后来寿限已到,不知道寿终什么寝了。它的名字叫咪咪。它的死让我非常悲哀,我发誓要找一只同样毛长尾粗的波斯猫。皇天不负有心人,后来果然找到了。为了区别于它的前任,我仿效秦始皇的办法,命名为“二世”。是不是也蕴含着一点传之万世而无穷的意思呢?没有。咪咪和我都没有秦始皇那样的雄才大略。

不管怎样,咪咪二世已经成了我每天的不太多的喜悦的源泉。在白天,我看书写作一疲倦,就往往到楼外小山下池塘边去散一会儿步。这时候,忽然出我意料,又有一股白烟从草丛里,从野花旁,蓦地窜了出来,用长而白的毛蹭我的腿,用嘴咬我的裤腿,用软软的爪子挠我的脚,使我步都迈不开。我努力迈步向前走,它就跟在我身后,陪我散步,山上,池边,我走到哪里,它跟到哪里。据有经验的老人说,只有狗才跟人散步,猫是绝不肯干的。可是我们的咪咪二世却敢于打破猫们的旧习,成为猫世界的“叛逆的女性”。于是,小猫跟季羡林散步,就成为燕园的一奇。可惜宣传跟不上;否则,这一奇景将同英国王宫卫队换岗一样,名扬世界了。

乌鸦和鸽子

傍晚,我们来到了清凉宫。正当我全神贯注地欣赏绿玉似的草地和珊瑚似的小红花的时候,忽然听到天空里一阵哇哇的叫声。啊!是乌鸦。一片黑影遮蔽了半个天空,想不到暮鸦归巢的情景竟在这里看到了。

这使我立即想起了三十多年以前我第一次缅甸之行。我首先到了仰光,那种堆绿叠翠的热带风光牢牢地吸引住了我。但是,更吸引住了我使我感到无限惊异的是那里的乌鸦之多。我敢说,在世界的任何地方都不会有这么多的乌鸦。据说,缅甸人虔信佛教,佛教禁止杀生到了可笑的地步。乌鸦就乘此机会大大地繁殖起来,其势猛烈,大有将三千大千世界都化为乌鸦王国的劲头。

我曾在距离仰光不太远的伊洛瓦底江口看到我生平第一次见到的最大的乌鸦群,恐怕有几万只。停泊在江边的大小船上的桅杆上、船舱上、船边上,到处都落满了乌鸦,漆黑一大片。在空中盘旋飞翔的,数目还要超过几倍。简直成了乌鸦的世界,乌鸦的天堂,乌鸦的乐园,乌鸦的这个,乌鸦的那个,我理屈词穷,我说不出究竟是乌鸦的什么了。

今天早晨,也就是到清凉宫去的第二天的早晨,我参观哈奴曼多卡古王宫时,我又第二次看到了我生平见到的最大的乌鸦群之一,大概有上千只吧。它们忽然一下子从王宫高塔的背面飞了出来,唿哨一声,其势惊天动地,在王宫天井上盘旋了一阵,又唿哨一声,飞到不知道什么地方去了。

乌鸦在中国古代不被认为是吉祥的动物,名声不佳。人们听到它们的鸣声,往往起厌恶之感。可是这些年以来,在北京,甚至在树木葱茏的燕园里面,除了麻雀以外,别的鸟很少见到了。连令人讨厌的乌鸦也逐渐变得不那么讨厌了。它们那种绝不能算是美妙的叫声,现在听起来大有日趋美妙之势了。

我在加德满都不但见到了乌鸦,而且也见到了鸽子。

鸽子在北京现在还是能够见到的,都是人家养的,从来没有听说过野鸽子。记得我去年春天到印度新德里去参加《罗摩衍那》的作者蚁垤国际诗歌节,住在一所所谓五星旅馆的第十九层楼上。有一天,我出去开会,忘记了关窗子。回来一开门,听到鸽子咕噜咕噜的叫声。原来有两位长着翅膀的不速之客,乘我不在的时候,到我房间里来了。两只鸽子就躲在我的沙发下面亲热起来,谈情说爱,卿卿我我,正搞得火热。看到我进来,它俩坦然无动于衷,丝毫没有想逃避的意思,也看不出一点内疚之意。倒是我对于这种“突然袭击”感到有点局促不安了。原来印度人绝不伤害任何动物。鸽子们大概从它们的鼻祖起就对人不怀戒心,它们习惯于同人们和平共处了。反观我们自己的国家,情况有很大的不同。专就北京来说,鸟类的数目越来越少。每当我在燕园内绿树成荫的地方,或者在清香四溢的荷花池边,看到年轻人手持猎枪、横眉竖目,在寻觅枝头小鸟的时候,我简直内疚于心,说不出话来。难道在这些地方我们不应该向印度等国家学习吗?

我不是哲学家,也不喜欢、更不擅长去哲学地思考。但是古今中外都有不少的哲人,主张人与大自然应该浑然一体,人与鸟兽(有害于人类的适当除外)应该和睦相处,相向无猜,谁也离不开谁,谁都在大自然中有生存的权利。我是衷心地赞成这些主张的。即使到了人类大同的地步,除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应该同过去完全不同之外,人与大自然的关系,其中也包括人与鸟兽的关系,也应该大大地改进。我不相信任何宗教,我也不是素食主义者。人类赖以为生的动植物,非吃不行的,当然还要吃。只是那些不必要的、损动物而不利己的杀害行为,应该断然制止。写到这里,我忽然想到一件不大不小的事:过去有一段时间,竟然把种草养花视为修正主义。我百思不得其解。有这种主张的人有何理由?是何居心?真使我惊诧不置。世界一切美好的东西,不管是人类,还是鸟兽虫鱼,花草树木,我们都应该会欣赏,有权利去欣赏。我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真理。难道在僵化死板的气氛中生活下去才算得上唯一正确吗?

写到这里,正是黎明时分,窗外加德满都的大雾又升起来了。从弥漫天地的一片白色浓雾的深处传来了咕咕的鸽子声,我的心情立刻为之一振,心旷神怡,好像饮了尼泊尔和印度神话中的甘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