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小孩;但我不说那一句美丽到俗不可耐程度的话:小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我喜欢就是喜欢,我曾写过《三个小女孩》,现在又写《两个小孩子》。
两个小孩子都姓杨,是叔伯姐弟。姐姐叫秋菊,六岁;弟弟叫秋红,两岁。他们的祖母带着秋菊的父母,从河北某县的一个农村里,到北大来打工,当家庭助理,扫马路,清除垃圾。垃圾和马路都清除得一干二净,受到这一带居民的赞扬。
去年秋天的一天,我同我们的保姆小张出门散步,门口停着一辆清扫垃圾的车,一个小女孩在车架和车把上盘旋攀登,片刻不停。她那一双黑亮的吊角眼,透露着动人的灵气。我们都觉得这小孩异常可爱,便搭讪着同她说话。她毫不腼腆,边攀登,边同我们说话,有问必答。我们回家拿月饼给她吃,她的手接了过去,咬了一口,便不再吃,似乎不太合口味。旁边一个青年男子,用簸箕把树叶和垃圾装入拖车的木箱里,看样子就是小女孩的父亲了。
从此我们似乎就成了朋友。
我们天天出去散步,十有八次碰上这个小女孩,我们问她叫什么名,她说“叫秋菊”。有时候秋菊见我们走来,从老远处就飞跑过来,欢迎我们。她总爱围着小张绕圈子转,我们问她为什么,她只嘿嘿地笑,什么话也不说,仍然围着小张绕圈子不停,两只吊角眼明亮闪光,满脸顽皮的神气。
秋菊对她家里人的工作情况和所得的工资了如指掌。她说,爸爸在勺园值夜班,冬天烧锅炉,白天到朗润园来清掏垃圾,用板车运送,倒入垃圾桶中。奶奶服侍一个退休教师,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妈妈在一家当保姆,顺便扫扫马路。这些事大概都是大人闲聊时说出来的,她从旁边听到,记在心中。她同奶奶住在一间屋里,早餐吃方便面,还有包子什么的。奶奶照顾她显然很好,她那红润丰满的双颊就足以证明。秋菊是一个幸福的孩子。
我们出来散步,也有偶尔碰不到秋菊的时候,此时我们真有点惘然若有所失。有时候,我们走到她奶奶住房的窗外,喊着秋菊的名字。在我们不注意间,她像一只小鹿连蹦带跳地从屋里跑了出来,又围着小张绕开了圈子,两只吊角眼明亮闪光,满脸顽皮的神气。
有一天,我们问秋菊愿意吃什么东西。她说,她最喜欢吃带木棍的糖球。我们问:
“把你卖了行不行?”
“行!卖了我吃糖球。”
“把你爸爸卖了行不行?”
“行!卖了爸爸吃饼干。”
“把你妈卖了行不行?”
“行!卖了俺妈吃香蕉。”
“把你奶奶卖了行不行?”
我们正恭候她说卖了奶奶吃什么哩,她却说:
“奶奶没有人要!”
我们先是一惊,后来便放声大笑。秋菊也嘿嘿地笑个不停,她显然是了解这一句话的含义的。两只吊角大眼更明亮闪光,满脸顽皮的神气。
今年春天,一连几天没有能碰到秋菊。我感到事情有点蹊跷,问她奶奶,才知道,秋菊已经被送回原籍去上小学了。我同小张有什么办法呢?我们都颇有点黯然神伤的滋味。从今以后,再不会有一个活蹦乱跳的小女孩绕着小张转圈了。
过了不久,我同小张又在秋菊奶奶主人的门前碰到这一位老妇人。她主人的轮椅的轱辘撒了气,我们帮她把气儿打上。旁边站着一个极小的男孩,一问才知道他叫秋红,两岁半,是秋菊的堂弟。小孩长的不是吊角眼,而是平平常常的眼睛,可也是灵动明亮,黑眼球仿佛特别大而黑,全身透着一股灵气。小孩也一点不腼腆,我们同他说话,他高声说:“爷爷好!阿姨好!”原来是秋菊走了以后,奶奶把他接来做伴的。
从此我们又有了一个小伙伴。
但是,秋红毕竟太小了,不能像秋菊那样走很远的路。可是,不管他同什么小孩玩,一见到我们,从老远就高呼:“爷爷好!阿姨好!”铜铃般的童声带给我们极大的愉快。
有一天,我同小张散步倦了,坐在秋红奶奶屋旁的长椅子上休息。此时水波不兴,湖光潋滟,杨柳垂丝,绿荷滴翠,我们顾而乐之,仿佛羽化登仙,遗世独立了。冷不防,小秋红从后面跑了过来,想跟我们玩。我们逗他跳舞,他真的把小腿一蹬,小胳膊一举,蹦跳起来。在舞蹈家眼中,这可能是非常幼稚可笑的,可是那一种天真无邪的模样,世界上哪一个舞蹈家能够有呢?我们又逗他唱歌,他毫不推辞,张开小嘴,边舞蹈,边哼唧起来。最初我们听不清他唱的是什么,经过几次重复,我才听出来,他唱的竟是李白的“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我不禁大为惊叹,一个仅仅两岁半的乡村儿童竟能歌唱唐代大诗人李白的名篇,这情况谁能想象得到呢?
又有一天,我同小张出去散步,坐在平常坐的椅子上,小秋红又找了我们来,我们又让他唱歌跳舞。他恭恭敬敬地站在我们面前,先鞠了一大躬,然后又唱又舞,有时候竟用脚尖着地,做芭蕾舞状。舞蹈完毕,高声说:“大家好!”仪式完毕。这一套仪式,我猜想,是他在家乡看歌舞演出时观察到的,那时他恐怕还不到两岁,至多两岁出头。又有一次,我们坐在椅子上,小秋红又跑过来了,嘴里喊着:“爷爷好!阿姨好!”小张教他背诵: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小张只念了一遍,秋红就能够背诵出来。这真让我大大地吃了一惊。古人说“过目成诵”,眼前这个两岁半的孩子是“过耳成诵”。一个仅仅两岁半的乡村儿童能达到这个水平,谁能不吃惊呢?相传唐代大诗人白居易三岁识“之”、“无”,千古传为美谈。如今这个仅仅两岁半的孩子在哪一方面比白居易逊色呢?
中国是世界上的诗词大国,篇章之多,质量之高,宇内实罕有其俦。我国一向有利用诗词陶冶性灵,提高人品的传统,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提高人文素质。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近半个世纪以来,此道不畅久矣。最近国家领导人以及有识之士,大力提倡背诵诗词以提高审美能力,加强人文素质,达到让青年和国民能够完美全面地发展的目的,这会大大有利于祖国的建设事业。我原以为这是一件比较困难、需要长期努力的工作,我哪里会想到于无意间竟在一个才两岁半的农村小孩子身上看到了曙光,看到了光辉灿烂的未来,我不禁狂喜,真要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了。
秋红到了21世纪不过才到三岁,21世纪是他们的世纪。如果全国农村和城市的小孩子都能像秋红这样从小就享有提高人文素质教育的机会,我们祖国的前途真可以预卜了。我希望新闻界的朋友们能闻风而动,到秋红的农村里去采访一次。我相信,他们绝不会空手而归的。
现在,不像秋菊那样杳如黄鹤,秋红还在我的眼前。我每天半小时的散步就成了一天最幸福的时刻,特别是在碰到秋红的时候。
附:关于《两个小孩子》的一点纠正
最近我写了一篇叙事散文《两个小孩子》,其中我提到白居易三岁识“之”、“无”。蒙《海口晚报》的张竺夫先生来函指正,说在白居易的《与元九书》中说到自己在生后六七个月就能认识“无”、“之”两字。对张先生的厚爱,我十分感激。
《与元九书》这篇文章,我依稀读过,但印象不深。后来不知道在一本什么笔记里读到白居易三岁识“之”、“无”的说法,印象独深。现在才知道是错了,不然我哪会有发明“白居易识‘之’、‘无’”的天才呢?张先生提出纠正,对我来说是改正了错误,增加了见识;对读者来说是得到了正确的信息,有百利而无一害。
但是,我不想改变原文。古人说:“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蚀,人皆见之。”我不想偷偷摸摸地改得毫无错误的痕迹。我一向不悔少作,也不改我的文章。就在今年春夏之交,我写过一篇《站在胡适之先生墓前》的随笔,一开头,我的记忆就出了毛病,把事情记错了;但是,我仍然不改,只加上了一条“附记”,算是对读者负责。如果允许我援引一个先例的话,我就援引鲁迅先生的例子。在他的名著《阿Q正传》第一章序中,他写道:
虽然英国正史上并无“博徒列传”,而文豪狄更斯也做过《博徒别传》这一部书。
这一篇小说是1921年创作的,一直到1926年,五年以后了,鲁迅才在致韦素园的信中写道:
《博徒别传》是RodneyStone的译名,但是C.Dogle做的。《阿Q正传》中说是狄更斯作,乃是我误记。
可是,对这一篇流传世界,誉满士林的作品,鲁迅并没有加以修改。鲁迅的动机何在?我不敢妄加推测。我也并不是有意效颦,我的想法已如上述,不再重复。我只是想,当年如果有博学如张先生者,则必不至错误拖了五年才得到改正。
张先生信中还有几句话:“而两岁半能背几句唐诗,无论是从古还是至今,都是很寻常的事。”这几句话我是无法赞成的。我行年九十,走遍了大半个世界,一个从僻远乡村出生的、一个字也不识的、仅仅两岁半的孩子能背唐诗,我还是第一次遇到。张先生竟说是“很寻常的事”,难道我们经历的是两个世界吗?名门大家,书香门第或者可能有个别处,但是,我还没有见到过,我一辈子滥竽知识分子群中,也没有遇到过。因此,“秋红现象”,我认为还是值得重视的。我那一篇文章的最后一段,我不想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