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回到女性生育离职的问题。
所谓离职,并不意味着劳动者就此退出劳动力市场。以前,结婚离职、生育离职都意味着终身成为“家庭人”,这是一条不归路。但现在养育孩子只是“期间限定”的暂时负担。如果人生的资产负债表发生了变化,自然会有人希望重新回到前线。离开职场多年以后,有的人可能很难“重新融入社会”,也有的人因为跟不上办公自动化的节奏而被淘汰。不过,各地的女性中心都会举办“再就业准备讲座”,还有再就业的职业培训机构,多多运用可能会有不错的收获。
最近,生育离职的女性重返工作岗位的时间逐渐提前。以前,“后保育期”从“最小的孩子达到学龄(6岁)”开始算起。现在,不必等到生育之后六年,年轻的母亲们只需把3岁以上的幼儿送到保育所就可以结束“保育期”。也正因为保育期的缩短,才产生了如此悖论:少子化愈加严重的同时,“待机儿童”的数量却在增加。
如果对各企业的内部情况做个调查就会发现,休过育儿假的女性员工的人事评价往往低于前一年。虽说育儿假是劳动者不可剥夺的权利,但这一权利的行使总被看作先私后公的行为。可以说,降低这些员工的人事评价,就是对职场妈妈的一种惩罚。
只有一年的育儿假结束,并不意味着育儿的任务结束。如果孩子能进保育所,为了接送孩子,就必须按时下班。如果孩子在保育所发烧,还要随叫随到。虽说丈夫可能也会帮忙,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母亲一人挑起育儿的重担。
曾经听一个男性如此发言:“家务和育儿,两者经常被并列起来。但其实,自然是育儿的负担更重。但育儿也无非是一转眼的事情。现在的家务,又节能,又省力,女人还有什么可抱怨的?”果真如此吗?家务和育儿,说得轻巧。从哪里到哪里属于家务?从哪里到哪里属于育儿?二者根本无法分割。就算费劲的哺乳期、幼年期一转眼就结束了,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母亲都需要准时准点待在家里,给饥肠辘辘、按时回家的孩子做饭——这种劳动是家务还是育儿?如果母亲下班可以回家,孩子的放学时间就是母亲必须回家的时间;如果回不了家,母亲在外面还要对孩子的饮食忧心忡忡——这种生活至少要持续十年。这种生活,单亲爸爸应该会有所体验。做出上述发言的男性,做好了和妻子一起,乃至代替妻子长期承担这一责任的觉悟了吗?许多男人根本没有意识到,女性的家务时间绝不仅仅是家务劳动本身的时间。为家务做准备的待机时间、为了家庭成员的方便而空出的私人时间,都构成了女性的沉重负担。
女性在生育之后,必须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优先考虑家庭而非工作(这完全是无可奈何的选择)[8]。用人单位“体谅”这一点,特意减少职场妈妈的加班时间,将她们从责任较重的岗位上调离,这种处理方式在性别研究中叫作“妈咪轨道”(Mommy Track,专为母亲设置的职务类别)。“体谅”的背后就是“歧视”。换句话说,所谓“妈咪轨道”,就是从此把职场妈妈当成二流劳动力的“战力外通知”,就是困住职场妈妈的隔都。
众所周知,综合职女性与男人们一起苦哈哈地努力工作,但她们的离职率高得出乎意料。不过,她们的高离职率是不是生育离职造成的,从数据中无法得出结论。注意到出乎意料的离职率,有一个学生调查了综合职女性的离职理由。她们因结婚、丈夫的工作调动、怀孕等原因离职,但会将离职原因写成“个人原因”,而不会把“生育”明明白白地写出来。考虑到工作与私生活的平衡,她们早意识到,现在这种每天加班到晚上10点的工作方式与家庭生活根本不能两全。
如果这样的话,提前转为加班和调动都比较少的一般职,也就是说,在生育之前就预先进入“妈咪轨道”,是不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呢?然而,正如我之前提到的,受雇佣崩溃影响最大的就是一般职。首先,公司本来就并不期望从事一般职女性在生育之后继续工作,也不欢迎她们长期工作。现在也有很多女性劳动者在产后离职或者跳槽。她们跳槽之后,往往去做兼职或者成为派遣工。这是因为兼职和派遣工的工作时间比较短,可以按时回家。但是,这种选择的代价就是低工资。在日本,如果说非正规雇佣发挥着与“妈咪轨道”相同的作用,那么我们可以断定,这个社会确实会对生育孩子的女性施以惩罚。处于这种不利地位的女性自然不会想去继续生孩子。这样下去,让大家多生孩子显然是白日做梦。
目前,“工作生活平衡”的口号喊得很响。但是换汤不换药,这种说法和“妈咪轨道”相同,都不过是“二流工作方式”。大概只有雇佣保障完备(不能轻易被解雇)的正式员工,而且还得是福利制度完善的大企业社员,才能真正做到“工作生活平衡”。有些女性本来好不容易被录用为综合职,结果得而复失进了“妈咪轨道”;也有些一般职女性上不上,下不下,工龄越混越长。有些企业很重视熟悉潜规则的行政助理人员的价值,正如必须重视将士兵送上前线的后勤保障业务,金融机构就非常重视客户信息的管理。不过,显然企业更加滑头。企业可以返聘曾经离职的员工,将她们编入下属的劳务派遣子公司。这样,企业既不必特地冒着风险雇佣正式员工,也只需支付正式员工一半的工资。事实上,很多大型金融集团内部都设有专门“储存”女性离职员工的劳务派遣公司。某大型商品流通企业实行了生育离职女性的再雇佣制度。但再雇佣的条件是,离职时上司给出的考核评价必须达到A级或者以上。符合这一条件的十个人里也没有一个。也就是说,只有非常出类拔萃的女性才能享受被再次雇佣的“特典”。换言之,对于企业来讲,生育离职只是用来区分“能用的员工”和“不能用的员工”的手段。相反,如果真的想要把某个女员工赶走的话,企业可以把她转入“妈咪轨道”,也可以把她调到通勤困难的地方去,总之,用人单位总会使出千方百计,让不堪忍受的女员工自己提出离职,这种例子不胜枚举。
假设你很幸运,在一个雇佣保障完善,福利待遇优厚的企业进入了“妈咪轨道”。那么问题来了:日本的人事制度往往并不承认“败者复活”。一旦进入“妈咪轨道”,就再难脱身——企业张机设阱,埋伏于后。如果你在育儿假结束之后重返工作岗位,那么等待你的就是一个负担较少,可以按时回家的岗位。到了下班时间,“亲切”的上司就会来提醒你“喂,你先回家吧”,上司的潜台词就是“你已经没什么用了”。“妈咪轨道”既是“体谅”,更是“歧视”。更可怕的是,你会慢慢习惯这种境况。“算了,这样其实也不错,既来之,则安之嘛。反正他们也是出于好意。”这样一来,即使你工作再努力,也不会得到认可。能够升任管理岗位的全都是“没什么魅力”的女性:要么是败犬,要么是寡妇。在如此现实造就的日式职场中,职场妈妈们很难找到自己的“职场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