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那一天(1 / 1)

窗口风景 黄蓓佳 793 字 1个月前

我结婚是在一九八三年。那时开始时兴拍结婚照,只不过是黑白的,价钱也绝对便宜。男同志还没有普遍穿西服,女同志的时髦衣服只是一件颜色亮丽些的羊毛衫。但是结婚要男方彩礼的现象很普遍,婚礼当天在饭店里宴客也成了规矩,傍晚时分常常可以看到穿着小红绸袄、烫着喜鹊窝一般头发的新娘站在油腻腻的饭店门外木偶一样点头迎客。

那时我大学刚毕业,内心充满了对传统的反抗和不屑,颇具有现代派青年标新立异的精神。我先生当时在东南大学读研究生,思想自然是跟我同步的,加上对我的百依百顺,一切就听凭我做主决定。所以我们结婚那天过的是一个再平常不过的日子。

就连决定在那天结婚也是我的兴致冲动。那时候我在机关工作,业余时间沉迷于小说创作,作品连篇发表,恨不得一天有四十八小时可供我伏案疾书。我构思了一个很长的中篇,《收获》杂志很感兴趣,催促我尽快写出来,甚至给我空下了后一期刊物的版面。当时在机关里,请假写小说是很荒唐的事,根本没有获准的可能。想来想去,我决定结婚,结婚有十天婚假,足够我写出那个中篇。

事先都没有告诉各自的父母,怕他们另外啰里啰嗦出面反对这种过分的随意。现在自己有了孩子,将心比心,当年我们的做法实在是有点伤老人的心了。全怪那时候我们太年轻啊!

那天早晨,我先生逃课出来到我宿舍接我。我们乘车到大行宫,而后又步行到梅园街道办事处。其实我的住处在下关,我先生的户口在东南大学,先生父母的住址在长江路,按说怎么也不该到梅园街道去登记,到底是为什么糊里糊涂跑到那儿去的,我已经记不清了。

登记手续很简单,好像还交了几毛钱工本费,拿到两张薄薄的红纸结婚证。没有任何的激动或兴奋,该有的在我答应嫁给他那天已经有了,今天仅仅是完成一个手续而已。

出了办事处的大门,时间已近中午,心想总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也不能太亏了自己,就商量着在街上吃一顿馆子。离那儿不远有个湖南菜馆叫“曲园酒家”,我们就信步进门,点了四菜一汤。有豆瓣鱼,有辣子炒鸡丁,质量很不错,总共花了六块多钱。这数字我至今记得很清楚。每每听人说结婚花了多少万多少万的时候,我心里就忍不住要想一想:我结婚才花了六块多钱。

饭后出来,觉得还应该买些喜糖发一发,否则怎么在同事面前证明我是结过婚的?就拉着先生的手直奔长江南北货商店。那时候的上海奶糖最贵不超过两块钱一斤,我们总共买了十斤。连同包喜糖的小袋子,花了不到二十块钱。先生急着要回学校上课,我们便在街上分手,我独自拎着十斤糖块回单位宿舍。

回去我便开始分装糖袋,每包十粒,而后用订书机封口。我对面宿舍的年轻女同事兴致勃勃地过来帮我忙。一小时后我们面前的袋装喜糖堆成了小山,红艳艳地透出喜庆。刚好机关上班的铃声响了,我求女同事帮我把糖拎过去发放,毕竟自己对结婚还感到害羞。

下午我终于可以心安理得不去上班了。独自趴在静悄悄的宿舍里,一下午写了好几千字的小说。五点多钟先生下课回来,我们在机关食堂吃了晚饭。我想到了晚上睡觉的问题,因为我房间的单人床很窄,并排躺下两个大人颇有点困难。我们便开始像小偷一样地在黑漆漆的机关大院里转悠,终于从木工房里发现了一块长条形木板。我先生将木板夹在肘弯里,我们蹑手蹑脚、做贼心虚地上楼回房间,动手对我的小床进行改造,把铺板移开,在靠墙处镶上了这块长条板。此后的大半年,直到我怀孕临产,这个简陋的木板小床始终是我们每晚的栖息之地,我们在上面度过了婚姻生活中最缠绵的日子。以至很多年后我先生还非常怀念地说,他最忘不了那张小床。

十天的婚假,一天不拉地被我用在了写小说上。我完成了十万字的中篇《秋色宜人》,两个月后在《收获》杂志发表。

十天过后我写信把结婚的消息报告给当时尚在外地工作的父母。父母还算开通,没有过分责怪什么,只要求我春节带着丈夫回家一趟,补请几桌酒,算是对亲友们有个交待。自然我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