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七 出大事了(1 / 1)

法师的天下 墨乡 1596 字 8个月前

丹尼斯飞在半空,紧紧跟着飞奔的流火。

跑了这么久,流火速度没有丝毫不降,马蹄的频率依然稳定如昔,奔跑之时,落蹄如雨,再加上凶暴的姿态,单马冲锋,就带出了千军万马的气势。

对这匹高贵的火焰战马,丹尼斯满意极了,以至于将马背上的骑士完全忽视。

要不是怕伤到这匹马,他早就将这刺客制服了。

思前想后之下,丹尼斯将空间卷轴里剩下的一张备用‘风之翼’拿了出来,将法术的目标设为流火,然后触发。

风元素顿时将流火包裹了起来,将它托向了半空,高度也越来越高。

一直到近五十米的高度,丹尼斯控制着风元素让流火的身体快速转了几圈,将马背上的骑士给甩了出去。

丹尼斯要的就是这骑士摔个重伤,至于摔死?对于一个拥有强大武技的人来说,可能性不大。

但事情往往出人意料,流火背上的骑士确实是掉了下去。

但,没有惊叫,半空中没有任何调整身形的动作,就这么像一具尸体一样,结结实实地摔了下去。

‘啪唧’骑士被引力狠狠拍在了石板路面上,血液像不要钱一般从他身下扩散开来,很快就染红了一大片路面。

五十米高,引力可以将人加速到30多米每秒。

以这种速度落到地上,一个普通人可以摔成肉饼。但只要掌握了初阶斗气,除了极少数倒霉的,摔下去一般只会重伤。

以丹尼斯对这骑士刺客的战力估计,他就算没掌握斗气,身体素质也应该极其强大,基本是摔不死的。

但他失算了,被地上那张肉饼狠狠地打了脸。

丹尼斯总算没把流火一起扔下去,但脸色黑沉沉地,全身散发着生人勿进的气息。

到了地面,他仔细看着那‘肉饼’侥幸没被摔烂的脸,脸越来越黑,最后忍不住伸手搓了搓这尸体的脸,上面油油地,根本就是乔装打扮的冒牌货!

也就是说,他中了对方声东击西之计,真正的刺客早不知藏哪里去了。

“去拿桶水,给他洗洗,看他到底是什么样子,然后核实他的身份!”丹尼斯强忍住怒气,对身边跟上来的一个士兵命令着。

水很快就来了,‘肉饼’的脸慢慢被清洗了出来。

见背上的家伙死了,流火也不再挣扎,站在一边,非常安静,大眼睛一眨一眨地,无辜地看着抓狂的丹尼斯。

它只是一匹什么都不知道,毫无烦恼的马,自然不懂人类的烦心事。

“大师,码头急报!”一个士兵冲上前来,半跪在丹尼斯面前。

“什么情况?”丹尼斯心中一沉,立刻猜到刺客是从码头突围了。

“刺客杀了卫队长,从码头逃走了,此刻不知所踪。”

“走,去码头!”丹尼斯不在此地继续耽搁,再次触发‘风之翼’只向码头飞去。

这些普通士兵找不到刺客踪迹,不代表着他找不到,不亲自去巡视一番,他实在不甘心,尤其是被对方成功耍弄的情况下。

洛迦城很大,但丹尼斯的速度飞快,不过五分钟就到了码头。

在这里,尸体堆得如小山一样,地上到处都是鲜血,简直是人间地狱。

一队队士兵驻守着码头,领头的是个骑士,丹尼斯认识他,他叫勒森,修为达到初阶上位,还算不错。

此刻,勒森正阴着脸训话,在他跟前,正跪着一列剥光上衣的士兵,足有上百人。每一个士兵后面,都有人拿着皮鞭狠抽着这些士兵的后背,直抽的鲜血淋漓,惨叫声一片。

他见丹尼斯到了,脸色缓和了些,迎上前来,恭敬地道:“大师,您来了。”

“嗯”丹尼斯点了点头,对那边正在受刑的士兵毫不关心,只是问着:“刺客最后是怎么逃得。”

一问起这个,勒森有些尴尬,他郁郁道:“跳进水里跑的,一入水,就再没踪影。”

“你可搜查过幼底河上经过的每一艘船只?”

到了现在,丹尼斯也对抓到刺客不抱希望了,所有线索都断了,刺客已经逃出生天,时间越久,找到的希望越渺茫。

“船只都检查过了,上游五里地,下游十五里河道,每一艘船都仔细搜查过,但没有与您提供的那张画像相似的人。”

勒森从听到这事起,到现在一直忙碌得搜寻刺客线索,但一无所获。

“那张画像没用了。刺客精于乔装打扮,能以各种容貌出现。”说到最后,丹尼斯长叹一声。

众目睽睽之下,洛迦城城主的二女儿毫无反抗地被人杀死,现在,还被刺客逃脱了。

这一回,不仅洛迦城的脸面尽失,就是他这个导师,也是颜面无光。

无奈放弃追杀的丹尼斯注意力转到了码头那堆尸体上。

“那些人都是刺客一人杀的?怎么杀的?”

一说起这个,勒森就感到非常丢脸,有些支支吾吾地道:“是被他一个人杀的,用了金属暗器,准头十足。我的士兵一下没防备,中了招。”

“我记得,码头是布置了弩弓队的啊。如此严密的防范,怎么会被偷袭?”

丹尼斯不相信一个人仅凭武技就能做到如此程度,这已经超越了一般武技的范围了,而是以一人之力对抗全副武装,训练有素的正规军队。

若对方有如此可怖的武技,那嘉薇被偷袭至死,也没什么好说的了,实在是技不如人。

勒森是负责城市防御的骑士,是整个洛迦城的三大骑士长之一。

这时被丹尼斯当面质疑,脸上有些挂不住,但又不敢得罪这位法术大师,只能惭愧的笑着。

转过头,他立刻对行刑的鞭手厉声道:“再加二十鞭,给我狠狠地抽!”

都是这些该死的士兵害他丢了脸,长官被杀了,不想着报仇,竟忙着捡金币,滑天下之大稽!

行刑的鞭子都是牛皮缠绕着钢丝制成,狠劲抽在人身上,一下就能卷走一片皮肉,普通人受个一百鞭,命绝对丢了。

那些士兵之前的惩罚是五十鞭,已有大半人被抽晕了过去,这时再加二十,就是七十鞭,恐怕这一轮过后,这一百多人能活下一半就是万幸了。

对勒森顾左右而言他,丹尼斯只是笑笑,他是一个高阶法师,对这些俗事并不太关心,之前只是随口问问罢了。

他在洛迦城的地位,相当于一个被供养的客卿,基本上与城主劳伦斯平起平坐。

若有一天,他看劳伦斯不爽了,大可自由离去。

劳伦斯不会拦着,也不敢拦着。得罪一个高阶法师,非常不明智,任何一个领主都不会干这事。

看着茫茫地江面,丹尼斯想起自己唯一的女弟子嘉薇,他很有些可惜。

这少女虽然不太聪慧,天资也一般,但胜在勤奋,加上她优越的家庭条件,本是有希望跨过中阶与高阶之间的精神壁垒,成为强大法师的一员的。

“可惜啊。”丹尼斯从江面上转回眼光,有些落寞地向着他的法师塔走去。

但造化弄人,正当他要离开码头时,又一对士兵向着码头赶过来,见到丹尼斯,领头的队长立刻跑过来,急切地喊着:“大师,出大事了。”

“什么大事,这么大惊小怪?”嘉薇刚刚被刺杀,难道还有比这更大的事?再大就是劳伦斯本人了。

想到这个,丹尼斯心中一惊,若是刺杀嘉薇真是某个大贵族,那劳伦斯还真有危险。

他急问:“是城主出事了?”

“不是。”队长哭丧着脸:“大师,您还记得被您摔死的那个人吗?他。。。。。。”

“他是谁?”丹尼斯有不祥的预感。

“爱德华骑士。”这队长快哭了:“他是爱德华骑士大人!”

爱德华何许人也?正是劳伦斯的三子!被丹尼斯亲手给摔死了。

丹尼斯石化当场,嘴大张着,瘦削的下巴上几缕花白胡子,在江风的吹拂下,抖啊抖,抖啊抖,一下子凌乱了。

是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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