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七十七章 洛村(1 / 1)

肖秋冬的这辆车是雪佛兰科鲁兹,官方指导价在十三万左右,肖洛在见到这辆车的时候脑海中就出现了它的有关信息,这跟他花了一百点积分兑换了车辆的知识有关,只要是市面上的车,他就能一眼看出其价位、车身参数、动力性能、安全科技等等。

因为车上有个还在哺乳期的婴儿,车内的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奶腥味。

“肖洛,你现在还是在江城的华海集团做产品工程师?”肖秋冬开着车,将话匣子打开。

肖洛摇摇头:“不在那了,辞职了。”

“那你是跳槽了啊。”

肖秋冬从内后视镜看着肖洛,脸上堆叠着笑意,“都说在华海集团干个两三年后再跳到其它公司,工资就会翻两番,那你的月薪已经过万了吧?”

肖洛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回以一个微笑,而后转开了话题:“你老婆抱着的是男孩还是女孩?”

“当然是带把的了,叫肖子乐,上了宝岛那边的户口,等他长大了,就在他外婆外公那边上学。”肖秋冬笑吟吟的道。

“按照我们那的习俗,生男孩是要办酒席的吧,办过了吗?”肖洛问道。

肖秋冬打趣道:“等回去后准备个一天就办,你这家伙恰好赶上了,红包可不能少。”

“放心,红包绝不会少了子乐的!”肖洛以玩笑的口吻说道。

“不能包太少了,不然我可不答应,哈哈哈……”肖秋冬坏笑道。

肖洛抬了抬眉,没有吭声。

“对了。”

肖秋冬突然从口袋里把他的苹果手机扔了过来,“我开着车不好操作,把你的号码存进去,你也真是的,联系方式更换了怎么也不跟我说一声,太没把我当兄弟看了吧。”

肖洛微微一愣,因为他记得很清楚,是肖秋冬换了联系方式没有告诉他,所以当肖秋冬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就让他很觉得奇怪。

不过他并没有点破,一声不吭,拿起肖秋冬的手机,在通讯录里加上自己的联系方式,而后又用肖秋冬的手机拨打自己的号码,同样存储起肖秋冬的联系方式。

“可以了。”

做完这些,就把那苹果手机递回给肖秋冬。

肖秋冬拿回自己的手机,道:“肖洛,你那手机什么牌子的?”

“不是什么牌子,国产的。”肖洛道。

“国产的都很垃圾,越用越卡,电池的寿命也短,用个半年后每天至少得充两次电了。”

肖秋冬对国产手机的意见很大,“等有钱了就去换台苹果吧,操作界面一流,反应速度一流,虽然价格贵了点,但它值这个价。”

肖洛哑然笑道:“算了,我还是支持一下国产。”

“有爱国情谊是好的,可手机这种贴身物品还是买好点的,毕竟是身份的象征,国产机可都是吊丶丝的代表,像你现在月薪过万了,就该拥有个体面点的手机。”肖秋冬嘴上说的一套一套的。

肖洛只微笑回应,不说话。

……

……

从州口市到县城,花了两个小时的车程,而从县城回到洛村,需要的时间更多,因为县城到洛村这段道路不好走,甚至到最后都直接变成了泥土路,还好吓着毛毛细雨,倒是不至于扬起漫天的尘土。

肖秋冬的老婆李红莲全程没说过一句话,哦不,准确的来说,是没对肖洛说过话,跟肖秋冬倒是有说有笑的。

从她的眼神中,肖洛看到了一丝轻蔑,特别是他在回答完肖秋冬的问话,说自己在外边既没买车,也没买房,更是连个女朋友都没谈的时候,她眼中的轻蔑就越加的明显。

当然,肖洛也不在意,对他来说,李红莲是个陌生人,就是肖秋冬,也逐渐变成了陌生人,他再也找不到小时候两人在一起的那种感觉了,或许是他的原因,也或许是肖秋冬的原因,但不管怎么样,两人的关系看起来亲密实则疏远已经是事实。

晚上九点多的时候,终于是回到了从小长大的地方——洛村。

这时,肖秋冬的儿子突然哭了起来,李红莲怎么哄都没用。

“肖洛,你是先回家还是先去你爸的农场?”肖秋冬问道。

肖洛想了想道:“先去我爸的农场吧。”

他爸妈七年前从外地打工回来就承包了一块荒废掉的田地,办起了农场,养殖为主,种植为辅,爸妈吃住都在农场,一住就是七年,而那农场在荒郊野岭,离居住有村民的地方骑摩托车都得花十分钟的路程。

“你去农场就不顺路啊。”

肖秋冬露出了为难的表情,“你看我儿子哭得这么凶,肯定是身上哪里不舒服了,我得早点赶回去请人看看是怎么回事,你要是先回你爷爷奶奶家还好,可你偏偏要先去农场,再说,你爸农场那条路太烂了,我的车又不是suv,很容易就磕碰到底盘的。”

“那我就在这下车吧,我打电话叫我爸来接。”肖洛已经知道了他的意思,就自己说了出来。

“抱歉啊肖洛,不是我不想送你过去,实在是我儿子……”肖秋冬面带歉意。

“我理解,别放在心上。”

肖洛安慰了他一声,随即推开车门走了下去。

“那好,对了,别忘了后备箱的东西啊。”肖秋冬再次把后备箱打开。

肖洛没说话,走过去,将后备箱里的东西提了出来,但留了一包礼品。

关上后备箱,走到肖秋冬的驾驶位置,敲了敲车窗:“冬瓜,给你留了一包,就当作你送我回来的谢礼了!”

肖秋冬把车窗打开一条微小的细缝,生怕毛毛细雨飘进来,复杂的神色一闪而过,随后笑道:“谢了兄弟,走了。”

说完,关上车窗驾驶着汽车走了,红色的尾灯逐渐消失在肖洛的视野里。

车一走,肖洛的视线便是一片黑暗,不过他的适应能力强,易筋经的洗髓加上雇佣兵之王体质,眼睛慢慢适应了黑夜后,就像大白天戴了墨镜一样可以看到周围的一草一木。

毛毛细雨无声的下着,地面泥沼不堪,细雨化作了浓雾,弥漫在山间。

熟悉的山峦,熟悉的乡村气息,更有熟悉的农田……

肖洛贪婪的呼吸着这里清新的空气。

他不怪肖秋冬把他一个人丢在这里,毕竟帮人是情分,不帮是本分,肖秋冬能将他从市里带回洛村不收分毫就已经算是帮他了,况且在他眼里,肖秋冬只在小学和初中时期算得上是兄弟朋友,现在已经基本上就是个陌生人了,对于一个陌生人,又能多加祈求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