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华的变质(1 / 1)

作为一切改变自然价值的性质的典型历史,以色列的历史是非常宝贵的。现在我举出五点。

在诸王统治的时代,以色列与万事万物之间也是建立在一种适当的关系之上,也就是自然关系之上。耶和华是权力意志的表现,人的自身中喜悦的表现,对自己的希望的表现;通过延伸生命的张力而期望胜利和幸福;通过赎罪而相信自然会给予犹太民族所需要的东西。耶和华是以色列之神,因此是正义之神;这是一种强盛而有良知的民族的推理法。在节日祭典中,一个民族的这种自我肯定就表现出来了;他们感谢把他们带向繁荣的命运之神;他们对一年季候的变化以及一切收割和农事的好运欢欣雀跃。

这种情况一直很完美,甚至当内部纷乱,亚述人侵犯的内忧外患破坏了这种情况时,也还是如此。但是民族坚持认为一个既是好战士又是严明法官的国王的眼光必定是最好的:特别是那个典型的先知,即当时的批评家和讽刺者以赛亚。但一切希望还没有实现。过去的神不能再做他曾经做过的事了。他们应该成为过去。

这之后,发生了什么事呢?他们改变了对神的概念,他们改变了神的概念的性质;在这个代价之下,他们依附于神。“正义”之神耶和华不再与以色列合一了,不再是这个民族自信心的表现;如今,只是在某种情形之下的神了。

上帝的概念变成了那些教士煽动家手中的工具,他们现在把一切幸福解释为报偿,而把一切不幸则解释为不服从上帝的惩罚,解释为“罪恶”。最诡秘的解释是设计一个“道德世界秩序”,这个道德世界的秩序让自然的因果概念一下子整个倒过来了。当一个人借助报偿和惩罚而废弃自然因果律时;就需要一个反自然的因果律了;现在,一切其他非自然的东西接着来了。一个索取的神,就是代替人来设计工具、根本上作为一切勇气和自信的快乐灵感的神。

道德不再是一个民族生存和成长的条件,不再是一个民族最基本的生存本能,只变成抽象的、生命的反对者,道德成为想象力的一贯退化,成为对一切事物的“凶恶的眼睛”。什么是犹太人的道德?什么是基督教的道德呢?由于其天真纯朴中而来的偶然,带有“罪恶”概念色彩的不幸,幸福成为一种危险,一种**,受良心悔恨所毒害的心理上的不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