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位淘汰制:不为残酷倾轧(1 / 1)

我们的队伍建设就是要加强与客户的沟通,认真听取、理解客户需求。生产要上去,干部要下去,可以多配车及其他工具,要全力支持海外市场的发展,研发的产品一定要满足客户的需求。表面上看,我们不去做客户关系,停下来还能省几个亿的费用,动起来反要多花汽油费。但不能这样算成本,军队如果这样算成本,战时就毫无战斗力,就会不堪一击的。没有过去的持续投入,今年海外市场怎么可能有巨额的增长,海外市场给我们在困难时期增加了多大的信心和力量!所以,如何在市场低潮期间培育出一支强劲的队伍来,这是市场系统一个很大的命题。要强化绩效考核管理,实行末位淘汰,裁掉后进员工,激活整个队伍。

我们贯彻末位淘汰制,只裁掉落后的人,裁掉那些不努力工作的员工或不胜任工作的员工。我们没有大的结构性裁员的计划,我们的财务状况也没到这一步。和竞争对手比起来,我们的现金流还是比较好的,可以支持我们在冬天的竞争。

实行末位淘汰走掉一些落后的员工也是有利于保护优秀的员工,我们要激活整个组织。大家都说美国的将军很年轻,其实了解西点的军官培训体系和军衔的晋升制度就会知道,通往将军之路,就是艰难困苦之路,西点军校就是坚定不移地贯彻末位淘汰制度。

有人问,末位淘汰制实行到什么时候为止?借用GE的一句话来说是,末位淘汰是永不停止的,只有淘汰不优秀的员工,才能把整个组织激活。GE活了100多年的长寿秘诀就是“活力曲线”,而活力曲线其实就是一条强制淘汰曲线,用韦尔奇的话讲,活力曲线能够使一个大公司时刻保持着小公司的活力。GE活到今天得益于这个方法,我们公司在这个问题上也不是一个三五年的短期行为。但我们也不会急于草草率率对人评价不负责任,这个事要耐着性子做。

——摘自《迎接挑战,苦练内功,迎接春天的到来》

末位淘汰制是绩效考核的一种制度,是指工作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结合各个岗位的实际情况,设定一定的考核指标,以此指标为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的结果对得分靠后的员工进行淘汰的绩效管理制度。末位淘汰制有积极的作用,即从客观上推动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精简机构等;也有消极的方面,如有损人格尊严、过于残酷等。

不仅企业与企业之间,行业与行业之间存在竞争,企业内部也存在竞争。任正非说,在华为,员工之间要形成你追我赶的风气,通过竞争上岗,通过竞争定优劣,公司的人才也是通过竞争的方式脱颖而出的。华为实行绩效考核制、末位淘汰制,这也体现了公司强调竞争的特点。同时,竞争也给企业带来了活力,提高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那么,末位淘汰制在实际操作中该怎样实行呢?且看下面这个例子:

某大型国企的李总最近一段时间心情很差,因为有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已经困扰他很长时间了。

李总所在的这家企业以前是省纺织工业厅直属的一家大型纺织厂,五年前虽然改制成为公司,但是内部管理的各项体制还是与原来计划经济时代的一样,突出表现在人浮于事,效率低下,干部能上不能下、员工能进不能出,与此对应的是产品成本居高不下,市场占有率日益萎缩。三年前,李总下定决心改变现行的人事管理制度,在参考了很多国有企业以及政府机关的做法之后,末位淘汰制被当作一件法宝引入了企业的人事制度中。该制度规定,每年年底对所有员工进行360度评价,将各部门360度评价中得分名列最后10%的员工淘汰。

第一年末位淘汰制的实行,李总感觉效果很明显。一大批平日里表现不好的员工得到处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了很大的提高,工作拖拉的现象有很大好转,公司在市场上的表现也有很大起色。

但是随着末位淘汰制的实行,一些怪现象不断出现:

1.干活越多的人,出错的概率越大;越坚持原则的人,得罪的人越多;结果是这两类人年终的评分都很低,按照公司的规定,他们被淘汰了。但是企业里有很多人对他们被淘汰感到惋惜,意见也很大,认为如果再这样淘汰下去,将没有人敢说真话了。

2.公司销售部门在不利的市场环境中努力拼搏,取得了非常好的业绩,很难从中选出最差的10%的人出来,即使选出这10%的员工,李总也觉得他们不应该被淘汰,但是由于名列最后10%的员工被淘汰是整个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这让李总左右为难。

3.被淘汰的员工到处喊冤,认为自己被淘汰是因为评价中存在着不公平现象,很多工作表现比自己差的人由于人缘好或者是会讨好领导,反而排名很靠前。

4.公司的人力资源配置本身就不合理,有的部门缺人,有的部门人浮于事,由于采用“一刀切(各部门都按固定的比例)”的末位淘汰制,使得缺人的部门更显人力不足,人浮于事的部门可能依旧存有富余人员。

5.公司的有些部门和人员(尤其是拥有企业管理职能的部门、岗位)为了证实自身工作的重要性,避免被列入淘汰之列,经常进行一些不必要的检查工作和开展各类活动,使一些直接为企业创造财富的部门不得不分心应付,耗费了这些部门的人力、物力,使企业的整体效率受到影响。

李总陷入困惑中,到底该不该继续实行末位淘汰制?

在案例中,李总所在的企业在实行末位淘汰制的初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管理上的任何单一技术都不会是解决所有企业问题的灵丹妙药。随着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的不同,以前已经证明是合适的制度也会变得不合时宜。

首先,在原则上“末位淘汰制”对参与排序的员工规模是有要求的。在一个组织中实施末位淘汰是假设企业员工的素质和表现符合统计学中的所谓正态分布:大多数人表现是中等,表现很好和表现不好的人都是少数。这种分布在统计对象数量巨大的时候是成立的;但是,对有些部门来说,员工的数量不会很多,员工的表现不太可能符合正态分布,可能大多数表现很好,或者相反。正如案例中的销售部门,该部门员工的表现已经很好了,并不存在所谓的表现很差的10%。既然这样,就不应该人为地硬性找出10%的“最差的”,把他们淘汰。而如果将整个企业所有的员工放在一起进行排序,从数量上说,是符合要求了,但是不同性质岗位的员工放在一起对比,是否有可比性,会不会出现案例中出现的现象:干活越多的人,出错的概率越大;越坚持原则的人,得罪的人越多,结果是这两类人都被淘汰了。

其次,“末位淘汰制”对岗位特点是有要求的,不同岗位的工作内容的特点(包括技能要求、员工经验积累等)是不同的。在人员配备、岗位配置、机构设置已经非常合理的企业,当我们淘汰一批人以后,还要从外部人才市场或者企业内部招聘到同等数量的员工。通常,我们很难保证新招进来的人更合适。加上招聘成本,这种“换血”大多数是得不偿失的。比如研发部门的岗位,都要经过公司较长时间培养才能开始为公司做贡献。在公司外这种人才很少,不太可能像一些低技能要求的岗位,例如生产线上的操作工那样很容易找到人,并且不需要太多的培训。因此,末位淘汰制更多的是针对一些低技能要求的岗位。

再次,360度评价不宜作为末位淘汰的主要依据。国外的企业往往是将360度评价用于员工培训与技能开发上,而一般不是直接与淘汰和薪酬挂钩。而我国的很多企业目前都将360度评级直接作为员工加薪、发放奖金甚至末位淘汰的依据,再加上很多企业的评价标准不准确,主观性随意性太强,结果导致绩效考核的结果与实际情况发生较大的偏差,搞得上级不敢管下级,或者是大家之间彼此猜疑,人际关系复杂,工作的有效性很低,不仅绩效管理的开发功能无法体现,甚至连绩效管理系统的管理功能也无法正常实现。

最后,“末位淘汰制”仅适用于一定阶段的人力资源现状,也就是说,这种方法适应于某个特殊的员工群体。比如企业创业之初,管理上比较混乱,有的甚至连有关人力资源的规章制度都不健全,更谈不上建立严格的员工竞争机制。管理要讲适用不讲最佳,对于一些员工素质要求不高的企业实行末位淘汰制未尝不可。这种办法可以激励员工,从而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