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物自体的意志,是一切东西的共同点,是万物的普遍要素。因此我们和每个人一样都具有这种意志,其实,人也和动物一样,甚至与更低等的东西一样,都具有这种意志。就任何东西和任何人都具有这种意志而言,我们都是一样的。可是,从另一方面看,使某个东西高于另一个东西,使某个人高于另一个人的则是知识。因此,我们所说的应该尽可能地限于知识的表现。因为人人皆有的意志也只能是“平常的”。因此,所有意志的强烈表现都是“平常的”,就是说,意志把我们降低为类的样品,因为这个时候我们所表现的只是类的特性。
所以,我们共同所有的就只有愤怒、无限的快乐、憎恨、恐惧,总之,是一切情绪,就是说,一切意志的激动。如果意志非常强烈以至胜过意识中的知识并使人类表现为意志动物而非认知动物的话,如果人被这种情绪所支配,即使最伟大的天才也和最平常的人一样。
相反,凡是希望成为不平常的人,就是说,凡是希望成为伟人的人,决不应让意志的**支配他的整个意识,不管他这样做有多么必要。他应注意到别人的可恶意见而不让自己的意见受它影响。
的确,除了我们把别人伤害或侮辱我们的话像其他无数错误一样毫不犹豫地归之于说话者的无知因而只注意到它们而不受其影响以外,没有更明确的象征来表明我们的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