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1 / 1)

当人们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时,心中就燃起一股报复的恶念,我们时常听人说,报复让人痛快。这个事实可以从许多只为报复而不想获得报偿所做的牺牲中加以证明。我想对这个事实提出一种心理解释。

自然或机遇或命运加于我们的痛苦,不像别人意志所施予的那样大。这种情形是因为我们知道自然和机遇是世界的支配者,也因为我们知道自然和机遇为我们带来的,也会为别人带来,因此,当我们的痛苦从这个原因中产生出来时,我们悲叹的不是自己的命运而是人类的共同命运。

可是,相反,由他人意志所引起的痛苦却含有让人特别难受的痛苦或屈辱,即意识到别人在力量或机智方面的优越以及自己的无能。如果能有补偿,补偿固然可以抵销所受的损伤,但是那种格外难受的感觉,那种所谓“我必须忍受别人”的感觉往往比损伤本身带来更大的伤害,只能以报复的方式才能减轻。不论我们用什么方法,用力量或是机智,只要我们对别人报以损伤,就能证明自己优于那个曾经损伤过自己的人,证明他并不优于自己。于是,内心就获得了渴求的满足。

因此凡是有高傲或虚荣的地方也就有报复。但是,所有满足的欲望,多少都表现出一种幻想,报复也是如此。我们希望从报复中得到的快乐往往由于事后的同情心而觉得难受。的确,严厉的报复之后,常常会痛心不已,良心不安,我们不再觉得促使自己报复的那个动机有多么正当,此时我们感到的只有自己的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