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习惯力量影响的许多事情,有赖于我们天生的持久且不可改变的特性,因此在许多相同环境下,我们所做的往往都是一样,即使做一百次,也和第一次做时的感觉一样。另一方面,真正的习惯力量从惰性而来,这种惰性想使理智和意志做新的选择时避免费力、困难甚至危险。因此,我们今天还在做和昨天以及更久以前一样的事情,而我们所知道的,完全符合这种情形。
可是,这个问题的真相在更深一层:用一种比初看情形下更为特殊的意义来了解它。对完全受机械原因影响的物体来说可以称为惰性力量;对受刺激动机影响的身体来说,则称为习惯力量。
纯粹基于习惯而从事的活动,的确没有任何特殊动机,这就是当我们从事这些活动时为何没有确确实实思考它们的原因。任何习惯的活动只在第一次才有动机,这个动机的后效构成现在的习惯,这足以使这种活动连续不停地发生,就像物体被推动以后,只要没有阻力,会连续运动而无须再推动一样。
同样的原理也可以适用于动物,动物所受的训练可以说是一种故意造成的习惯。马匹被动地继续拉车,并没有人驱策它,这种动作仍然是最初用鞭子迫使它拉车的条件反射,就像根据惰性定律的习惯一样,这种动作不断持续下去。这里所说的一切,不只是比喻而已,事情都一样,它们都是不同阶段的客观化意志,正因为它们遵循同样的运动法则,所以,表现出各种不同的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