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生平有三耻:学问各途,皆略涉其涯氵矣,独天文算学,毫无所知,虽恒星五纬亦不识认,一耻也;每作一事,治一业,辄有始无终,二耻也;少时作字,不能临摹一家之体,遂致屡变而无所成,迟钝而不适于用,近岁在军,因作字太钝,废阁殊多,三耻也。尔若为克家之子,当思雪此三耻。推步算学,纵难通晓,恒星五纬,观认尚易。家中言天文之书,有《十七史》中各天文志,及《五礼通考》中所辑《观象授时》一种。每夜认明恒星二三座,不过数月,可毕识矣。凡作一事,无论大小难易,皆宜有始有终。作字时,先求圆匀,次求敏捷。若一日能作楷书一万,少或七八千,愈多愈熟,则手腕毫不费力。将来以之为学,则手抄群书;以之从政,则案无留牍。无穷受用,皆自写字之匀而且捷生出。三者皆足弥吾之缺憾矣。
弟军中诸将有骄气否?弟日内默省,傲气少平得几分否?天下古今之庸人,皆以一惰字致败;天下古今之才人,皆以一傲字致败。吾因军事而推之,凡事皆然,愿与诸弟交勉之。
意为:
我一生中有三件事觉得耻辱:各种学问都有所涉及,只有天文算学,一点儿也不懂,就连恒星和五纬也不认识,这是一件耻辱;每每做事,治业,常常有始无终,这是第二件耻辱;小时候练习写字,不能临摹一家的字体,结果多次改变而一无所成,写的字缓慢又不适用。近年来在军营里,因为字写得很慢,耽误了很多事情,这是第三件耻辱。你如果是我家子孙,就该洗掉这三件耻辱。推步算学,即使很难弄明白,但恒星五纬,还是比较容易认识的,家中讲天文的书,有《十七史》中各书的天文志以及《五礼通考》中所辑录的《观象授时》一种。每天晚上认明恒星二、三颗,不到几个月,就能全部认识。凡是做事,不管大小难易,都应该有始有终。练习写字时要先求圆匀,再要求敏捷。如果能一天练习一万楷书,少也要写七、八千字,越多越熟练,那么手腕就毫不费力。将来为学,可手抄群书;从事政治,可以不积压公文。数不尽的好处,都是从写字的好和快生出来的。以上三方面就足以弥补我的缺憾了。
弟弟军中的将领们有没有骄气?你近日内默默反省,傲气减少了几分没有?天下古今的庸人,都以一个“惰”字导致失败;天下古今的才人,都以一个“傲”字导致失败。我把这个规律推广到军事中,任何事都这样,愿与弟弟们互相勉励。
在曾国藩的一生中,他多次感叹自己不能做事有恒的毛病,实则是对自己高标准的要求。
§§§10.在大事上需要施展争强手法
明强就是敢争,当一种判断确定后,曾国藩从不迁就他人的意见,有主见,敢斗争。他出山不久向清廷伸手要权的事,就颇能代表他的明强品格。曾国藩生长在湖南乡间,湖南的民风是以强悍著称的。曾国藩又是一个读书人,看到历史上许多人物,他们成功的条件,就是具有实干的精神。曾国藩懂得这个道理,因此,他虽遇重大的打击而不灰心,能够再接再励,终于获得最后的成功。
《孙子兵法》军争篇谈到争强示弱的道理,它强调要争有利之争,不争无利之争。
什么事才要去争?按照曾国藩的解释是:人生不可一味避让,特别在大事上需要施展争强手法。曾国藩无时无处不在强调明强之法,同治二年(1863)七月一日,在给他弟弟曾国荃的信中写道:
强字本是美德,我以前寄给你的信也讲明强二字断不可少。但是强字必须从明字做出,然后始终不屈不挠。如果对事情全不了解,一味蛮横,等到别人用正确的道理进行驳斥,并用事情的实际后果来验证,这时再俯首服输,前倨后恭,这就是京师讲的瞎闹。我也并不是不要强,只是因为见闻太少,看事不明不透,所以不敢轻于要强。再者,我们正处在鼎盛的时候,属员在外,气焰嚣张,言语放肆,往往令人难以接近。我们如果一味强劲,不稍稍收敛抑制,那么属员仆从就会不闹出大祸不止。
明强就是敢争,当一种判断确定后,曾国藩从不迁就他人的意见,有主见,敢斗争。他出山不久向清廷伸手要权的事,就颇能代表他的明强品格。
曾国藩生长在湖南乡间,湖南的民风是以强悍著称的。曾国藩又是一个读书人,看到历史上许多人物,他们成功的条件,就是具有实干的精神。曾国藩懂得这个道理,因此,他虽遇重大的打击而不灰心,能够再接再励,终于获得最后的成功。
大约从咸丰二年(1852)十二月出办团练至咸丰七年(1857)二月弃军奔丧,这是曾国藩历史上最为困难的时期。他事事草创,不断碰壁,客军虚悬,无权无位,兵微将寡,屡遭挫败,既无太多的事可做,也无太多的钱养士。
而对当时一般知识分子来说,充任曾国藩幕僚,虽有风险承担,却无看得见的实际利益可言。所以,所设办事机构较少,办事人员也不多。这一时期的军政办事机构主要有秘书处、营务处、审案局、发审局(所)、情报采编所。粮饷筹办机构主要有行营粮台、岳州转运局、汉口转运局、长沙后路粮台、南昌粮台和衡州劝捐总局、樟树镇劝捐总局、樟树镇饷盐总局及其所属分支机构。
这一时期的幕僚多为至亲好友、亲朋子弟、降革人员和年轻有为的血性书生,如郭嵩焘、刘蓉、李元度、李瀚章、李沛苍、程桓生等。
咸丰七年(1857)二月四日,曾国藩的父亲曾麟书病死在湖南湘乡原籍。二月十一日,曾国藩在江西瑞州军营得到父亲的死耗后,哀毁悲痛之情无以自抑,“仆地欲绝”。十六日上《报丁父忧折》,不待清政府准假,就与曾国荃从瑞州回籍奔丧。
按例军营大员父母丧亡,应该先行奏请开缺守制,得到朝廷批准后,才能回籍奔丧。曾国藩这次却不是这样,他上奏的时间是二月十六日,脱离军营奔丧回籍是二月二十一日,显而易见,他奔丧回籍并没有得到朝廷的批准,这种情况是少见的。
但清政府念他犬马之劳,二月二十七日给曾国藩赏假三月,在籍治丧,发给治丧费四百两,以示恩宠,并命他于假满后仍回江西军营。然而,曾国藩要的是兵权,是部队,而不是虚荣。
他在《谢恩折》中发牢骚说:“数载从戎,过多功寡……自愧调度之无方,兹又遽遭大故。自职离营,方忧惧之交深,欲陈情而悚息。”奏折中的“欲陈情而悚息”,在示意清政府,他暂时不准备回江西军营,其中有难言之隐。因而在奏折中要求开缺守制。但清政府仍然不准,一再敦促他重返江西前线督办军务,这便使他有些飘飘然、昏昏然起来,以为他与咸丰帝抬价、讲价的时机来到了。
于是六月六日,曾国藩又上《历陈办事艰难仍恳终制折》,在这个奏折中,他和盘托出了他为什么不愿重回江西军营、要求开缺在籍守制的理由。奏折的要点是:
按照定例军营职位有空缺,先从在军人员拨补。我所带的湘军,多是招募来的湘勇,不仅参将、游击、都司、守备以上无缺可补,即如把总外委也不能递补实缺。武弁跟我出生入死数年,有的虽然保举至二品、三品职衔,而充当哨长者,仍领哨长薪饷,充当队目者,仍领队目薪饷。一日告假,即时开除,终不得国家正规军照绿营廉俸之例长远支领。弁勇互生猜疑,徒有保举之名,永不履任之实,长此以往,湘军弁勇,难免“长生觖望”。
曾国藩的意思是:我历年在外,不敢奏调满汉各营。各营官兵,实缺之将领太少,太少不足以相维,权位不足以相辖……虽居兵部堂官之位,事权反不如提镇。“此办事艰难之一端也”。
国家定制,各省文武升迁罢免之权,责成督抚。督抚的喜怒,关系到州县官的荣辱进退。曾国藩办理军务,处处与地方官打交道,文武僚饷一事,诸如地丁漕折,劝捐抽厘,地方官从中阻挠。
征收漕粮,百姓以浮收为苦。漕粮大事,循例由巡抚专主其事。身为客官,专办兵营军事,有劝捐扰民之实,而无能加惠百姓之事,“不敢越俎代谋,纵欲出一剀切说明之告示,以儆官邪,而慰民望,而身非地方大吏,州县未必奉行,百姓亦终难信。此办事艰难之一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