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指派任务的重点(1 / 1)

指派任务并非只是单纯的一道命令,如果选对了人来负责任务的执行,对主管的帮助无形中更是增加许多。不少主管人员对于部署自己的部属某一项工作时,常常会有所顾忌。造成这种顾忌的原因,其一是主管人员担心部属的表现若是优于自己,反而会使自己好不容易打下的江山受到威胁;再者则是担心假如部属没能达成任务,自己反倒必须负担这个责任。其实,尽管部属取而替代主管之职也时有所闻,但绝不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因此,主管人员会有倍受威胁的感觉是由于自己缺乏信心之故。事实上,果真部属表现杰出,就第三者看来,更会留下主管教导有方的好印象。而且,不论部属是否如期达成任务,主管本就该承担其工作成果的所有责任。因此,为了确保所有的工作都能如期、确实地完成,主管人员在指派、组成部属时,应切记下列五大重点:

1.指派确实具有完成该项工作能力的部属负责。为了能够达到人尽其才,主管人员对于每一位所属员工的能力,都应该尽可能地去了解。试想,若是一位主管在不了解自己员工能力的情况下,把一份任务交给一位能力不足以完成该任务的人,结果岂不是早已注定是失败?设若所属员工中确实没有人能达成该任务,当然执行者就属主管本人而不作第二人想;但是主管人员还得为这样的情况早作准备,训练部属具有达成类似任务的能力,那么以后再度面临同一状况时,便不致因找不到可以负责的人而困扰。

2.所指派的任务必须明确地传达给负责的人员。所谓明确,是指必须符合下列两项标准:

(1)负责人员确实了解任务内容。通常,主管人员为证实负责人员确实了解,在解说任务内容后会问对方:这样,你了解了吗?但是碍于面子问题,很少人会坦诚我不明白的。因此,如果改以请把任务内容复述一次的方式来求证,更能确定负责人员了解的程度。

(2)除了了解任务为何之外,主管人员尚需取得负责人员的共识。主管人员应先征询负责人员完成任务所需时间,再告知任务的重要性与紧急性,以此说服其应允在预定的时间内完成,而非执意强迫负责人员得于何时交差。

3.定时定点追踪任务进展。主管人员虽是指派部属负责,但并不表示就此放手不管。为免任务过程中有任何错失因发觉太迟而无以弥补,主管人员定时定点追踪任务进展是未雨绸缪的一项预防动作。追踪任务进展既是定时定点,主管人员也不需要像作突击检查般地让负责人员感到惊惶失措;相反地,主管人员应事先告知负责人员每隔多久将作一次追踪检查工作,以使负责人员心中有所准备,届时若有任何缺失、错误或困难,也可一并提出与主管人员讨论。

4.提供负责人员必要的硬点设备。提供设备其实也是主管人员的责任之一,这就好比是在军队里,将军若是不给士兵枪支,又如何叫士兵去冲锋陷阵的道理是一样的。除了设备的提供之外,主管人员还得赋予负责人员某些必要的权利以协助其顺利完成任务。例如:必要时,为能如期完成任务,负责人员可以有权要求有关工作人员加班等,以免延误大事。

5.虽是责成专人负责某一任务,主管人员对任务仍有直接参与的权利与义务。因此,对于负责人员执行任务的过程中可能遭遇的问题、难处,主管人员应先表明会尽力给予帮助的态度。但是,为了避免养成负责人员每遭逢一点小问题,便不加思索地请主管协助解决的依赖性,主管人员应要求负责人员在提出请求协助的同时,也要提出一套可能的解决方案以供参考。如此亦可训练负责人员有自己的逻辑思考及推理方式,而且求助于主管时,所提出的问题也不再是消极的我该怎么办,而是积极的这个解决方案可不可行。

指派任务并非只是单纯的一道命令,如果选对了人来负责任务的执行,对主管的帮助无形中更是增加许多;主管人员不仅借此可以培训部属,使部属在各方阅历上能更臻完备,更能为自己排出较多的时间,去处理一些他人无法代劳的重要事务,这对主管及部属而言都是再好不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