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第二十九章(1 / 1)

谭笑周日在家里呆了一天,上午罗峰曾试图勾搭他出门,以失败告终。

“我想和自己待一会儿。”谭笑这样说。

罗峰只好挂了电话,拨着脑袋上的一根呆毛,觉得自己也需要和自己待一会儿。

谭笑也没做什么,看看书,种种花,心血来潮做了几样点心,坐在露天阳台上泡了壶碧螺春,慢慢品茗,闲散得像个退休老人。

在美国的周末,那些一个个一个人的日子,他几乎都是这样度过的。

他在阳台上栽了三盆君子兰,罗峰在国内每年给他寄君山银针,他最喜欢的事,就是下午时分坐在阳台上泡茶。

花香,茶香,夕阳西下,漫天红霞,惬意舒适,却也寂寞萧瑟。

无人与我立黄昏,无人问我粥可温。

————

傍晚,火红的太阳将将落下。

谭笑洗了澡,换了休闲款的西装,莫扬说他过来接他,他在门口信箱拿了报纸,坐在沙发上边等边看。

半小时后,莫扬的雷克萨斯开到楼下,车子鸣了一下喇叭,打破谭笑一天的平静。

莫扬带着墨镜,贴着头皮的短发脑袋探出车窗,粗壮的手臂连拍了两下车门。

“谭笑!”

谭笑不急不缓地放下报纸,从落地窗外望出去,莫扬不知道上哪儿晒得黝黑,肤色焦黄得像要流下的汗水也是这样的色泽。

谭笑忽然觉得中午做的焦糖饼干在胃里翻滚。

他皱了皱眉,倒了杯温水喝尽,这才好些。

莫扬下了车,一米九三的身高压迫感极强,穿越门口时甚至挡住了全部的自然光。

“带了个人。”莫扬长臂搭上另一个人的肩膀,用下巴那人,“我哥们儿,孟赢。”

孟赢和莫扬一样是个大高个,两人身高相差无几,一八一的谭笑在他们面前矮了个头。

孟赢是孟津文表哥,和莫扬是一个学校的,医学院有名的两杆子,一个流氓范儿,一个阳光型。

谭笑放下水杯,和孟赢握手,“谭笑。”

孟赢捉着谭笑的手晃了晃,先是被谭笑的长相惊艳,接着又被他的声音震惊。“握草?你的声音……谈笑?!”

谭笑把手揣进裤兜里,笑了笑。

莫扬摘下墨镜,“就是他,那什么荒野童话的谈笑,牛逼死了,保密啊。”

莫扬拍了下孟赢的肩膀。

孟赢道:“没想到你还认识明星。”

莫扬:“老子认识的明星多了,谭笑算个渣渣。”

“说话注意点。”谭笑闻言,桃花眼一瞥莫扬,说:“什么明星,我是网红。”

莫扬露出一口白牙,“臭贫。”

孟母组的饭局,新任孟父特地赶来了,孟津文乖巧地在旁边倒酒,一家人其乐融融。

其余四人聊聊天喝喝酒,也挺痛快,这么多年没聚了。

“你还打算回美国?”莫扬塞了颗花生米。

谭笑点点头,“谢谢你帮我扫墓了。”

谭笑去美国后,谭父谭母的坟墓每年都麻烦莫扬去扫,莫扬也是自愿的,他高三有次打架打得太过火,把人家同学鼻梁打断了,手也残了,那同学家里有点背景,搞得莫扬直接被退了学。

莫扬想起自己头发花白的父母,头一次觉得自己特别混。

他没学上,又突然不愿意和原来那些社会青年混在一起,就成天往罗峰家里跑,罗峰又是谭笑的跟屁虫,上学放学都粘谭笑后面,三个人就这样凑了堆。谭笑父母离婚后,本来跟着谭父,后又因为考回L城高中跟着母亲住。

而谭笑和罗峰是要上课的,他们去学校,莫扬就无处可去,便蹲在谭笑家门口睡着了,谭母下班回来看到他,这才得知莫扬的事,主动帮了忙,莫扬才得以重新回归校园。

这对谭母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却让莫扬受益终生,顺带躲过了他爸的皮带炒肉。

答应帮谭笑扫墓,也算是他尽绵薄之力报答谭母了。

“说的什么屁话。”莫扬一口干掉杯里的酒,盯了空了的杯子又道:“你还叫了别人帮你扫墓?”

谭笑站起来,拿了酒瓶准备倒酒,不明白莫扬为什么倜然要问这个问题,如实摇摇头,瓶口对准杯口,说:“没有啊。”

莫扬看着谭笑,心底猜到了什么,本欲脱口而出的话最后用一口酒闷了回去,终是摇了摇头。

莫扬喝完手里这杯酒,勾着罗峰后脖子把他拖出来。

罗峰整个一莫名其妙,被拖走的一瞬间也不忘带走一只烤鸡腿。

拐到安全通道楼梯间,莫扬停下来。

“有话快说啊,我还没吃饱了,等下肉都让孟赢那饭桶吃了。”罗峰啃着鸡腿,一口咬下一半肉。

莫扬:“你他妈还好意思说人家饭桶。”

罗峰转身就走。

莫扬拽着他兜了一个圈,又把人转回来。

罗峰:“有屁快放!”

莫扬深深看他一眼,点了根烟,深吸一口,口鼻涌出一大股浓厚的烟雾,深邃的眼睛微微眯起,似有千言万语有口难开。

罗峰很鄙视的看着他,“……”没事装什么逼,丫和孟赢串通好了的吧?!

莫扬慢悠悠吐了一个烟圈,罗峰越想越觉得有可能,步子一迈便又要走。

莫扬圈住他脖子,罗峰反手就是一肘子。

莫扬闷哼一声,在他后腿扫过来之前抢先道:“我每次去给谭阿姨扫墓都有人先去了!”

罗峰停下动作,“说重点。”

莫扬:“我觉得是谭纪平。”

罗峰:“为什么?”

“粉玫瑰。”莫扬说,“除了我们几个,还有谁知道谭阿姨喜欢粉玫瑰。”

莫扬第一年清明去的时候特地捧了一束粉玫瑰,而不是普通人去看望逝者时的白百何或是白菊花,因为谭母喜欢粉色的玫瑰,她觉得粉玫瑰富有少女气息的浪漫。

谁知道他一低头,却发现谭母的墓碑前已经放了一束用礼盒包装,极为庄重的粉玫瑰玫瑰。甚至还有其他清明用品,火烛,纸钱,状态是一天之内才使用过的痕迹。

他最初以为是谭笑回来弄的,最初给他打了电话,才知道谭笑还在美国。

接下来,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年年有人比他先到。

年年都有粉玫瑰。

他心底一直有个答案,却又固执地觉得不可能,便宁愿不将这件事戳破。

今天见了谭笑喝了点酒,突然特别想知道答案,结果答案印证了他的猜想。

罗峰思付片刻,道:“……绝对不可以告诉笑笑。”

————

吃完饭,人人微醺。

孟母和孟父先回去了,罗峰提议转场子去唱歌,莫扬孟赢和孟津文没意见,谭笑本想回去了,罗峰不让走。

“去嘛去嘛,热闹热闹沾点人气。”罗峰说着,不管谭笑愿不愿意硬是把他拽走了。

谭笑喝了酒身子软棉,没力气,拗不过罗峰,随波逐流上了车,到了KTV,拿着抱枕就倒在沙发上不动,一副倦怠模样。

罗峰和孟赢俩麦霸,话筒就没离过手。

孟津文在旁边剥瓜子吃,时不时鼓一下掌。

莫扬坐他旁边,手臂搭在他身后的沙发背上,端着酒杯磕了一下谭笑的芒果汁,真诚道:“昨天的事儿谢谢你了。”

“说什么屁话。”谭笑把这句话还给他,眼神往孟津文身上掠过,意有所指,“你俩?”

莫扬嘴角咧开,抱着孟津文的腰把人拉到自己怀里,“我俩!”

孟津文脸腾一下红了,羞答答地看了一眼谭笑,恼羞成怒抡起拳头擂莫扬胸口,小声道:“干什么你,谭哥看见了多不好……”

莫扬干脆亲他一口,爱死了,“他和我们一样。”

“啊?”孟津文低声惊叹,莫扬在他耳边说着什么,两个人周身弥漫着恋爱的酸臭味。

谭笑夸张地哎哟一声,手掌蒙着眼睛扭脸转过一边。

罗峰坐下来喝口水歇歇,谭笑抽出他手掌的话筒。

罗峰瞪大眼睛:“你要唱歌?”

谭笑不爱唱歌,但一唱歌必然好听到爆炸。单凭他出色的声音,就算五音不全也极好听。

谭笑出品,必属佳品。

“唱。”谭笑说。

罗峰爬过沙发贴在他身上,“唱什么唱什么唱什么?”

“下一首。”谭笑调了一下话筒的声音。

“得令!”罗峰抓着谭笑的手对着话筒喊了句“大笑要唱歌!孟赢退散!”然后就切了孟赢的好汉歌。

孟赢:???

谭笑挺无语地望着罗峰,“让他先唱完嘛。”

“切都切了,唱你的,不用管他。”罗峰拽着孟赢后脖子一把扳倒,一米九几的汉子被他不费吹灰之力扔在沙发上。

孟赢:!!!

罗峰那么多饭不是百吃的,隐形大力士。

谭笑弯起眼睛,号称他头号粉丝的罗峰还真是……一言难尽。

“听听听!安静安静!”罗峰激动道。

孟赢一个麦霸的自我修养在这一刻得到了体现,他挣扎着要去换回自己的歌。

莫扬原先抱着孟津文和他咬耳朵,听罗峰喊了一嗓子,不由得认真起来,对孟赢说:“听吧,谭笑难得开一次口,听一回你就知道他怎么牛逼大发了。”

孟赢这才收回欲点切歌的那根手指。

谭笑专心看着屏幕显示的歌词,他会唱这首歌,但不记得歌词。

歌词滚动上来,是田馥甄的《小幸运》。

罗峰关掉了原唱,包厢里安静下来,谭笑细腻漂亮的音色很适合这样的曲调,缓慢悠扬,层层叠起,有着特属于某个时期的甜淡的香气,他随着歌词轻轻唱道:

我听见雨滴落在青青草地

我听见远方下课钟声响起

可我没有听见你的声音

认真呼唤我姓名

……

谭笑用低哑沉静的音调诠释这首歌,那根暗藏许久能骚动人心的羽毛犹如破茧的蝴蝶,在歌声中自由肆意地煽动羽翼,去征服,去翱翔。

罗峰泪流满面,终于又听到谭笑唱歌了,有生之年……

孟赢一大摊摊在沙发上,脑内狂刷屏:好听好好听他妈的怎么那么好听好听到好想哭不能哭忍住要对得起你的身高……

就连包厢外无意中听到歌声的路人都不由自主停下了脚步,仿佛撞进了那个无法用言语描述的深刻的年少时光里,那个充满着淡淡草地香气,静静的,激动的,甜蜜而忧伤的青春爱恋里。

心里那只小鹿活蹦乱跳,来自从前的遥远声音带着憧憬和羞涩轻生道:

我喜欢你啊,你可不可以也喜欢我?

孟津文和莫扬抱在一起,歌声让他们浑然忘记了时间,只觉得眼前人同样喜欢着自己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情,浓浓的喜爱在心头流转。

那为我对抗世界的决定

那为我淋的雨

一幕幕都是你

一尘不染的真心

与你相遇

好幸运

……

谭笑唱着歌,沉浸在歌里,眼睛湿润,却十分清明。

谭纪平,能和你相遇,我一直觉得很幸运,就算后来分开了,我也不后悔,爱你这件事,我从没有后悔过。

没人发现谭笑唱的时候破了一个音,那是小情绪波动造成的短小的泣音。

他低垂眼睫,唇瓣启启合合,浓密的睫毛在眼底落下一道美丽的弧线,眼底盛着一缕微光。

只要你再朝我走一步,余下的所有路,我一定飞奔着向你冲过去。

拜托你,再给我一次用力奔跑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