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有好多人发现手机软件上的订房信息显示,伟华国际大酒店江畔分店一直处于满房的状态。
包括到店里的一些顾客收到前台的告知,同样也是满房。
伟华国际大酒店,又恢复了平常的人气,整个酒店差不多都住满了人。
倒不是说解除了私底下的警戒,而是那些散落在外的,萧博的粉丝,全部又重新住了回来。
就在昨天方哲他们的商讨结束后没多久,大德发集团联系到萧博的助理,表示愿意免费提供住宿给他的粉丝。
理由,是大德发老总觉得请萧博来是帮忙带动广场人气,而购物中心最重要的客流,并非是萧博,而是视萧博为偶像的那些粉丝。
照顾好萧博,是理所应当,但那些真正的顾客,更需要照顾好,不能怠慢。
对于如此合理的解释,萧博自然是欣喜的,他立马让助理联系粉丝,连夜帮她们办理了住宿手续。
然后美其名曰是他亲自掏腰包给粉丝们办理的入住,因为不忍心看她们住在小宾馆,来回奔波。
倒是又刷了许多好感度。
目前整个酒店内,除却萧博的粉丝,住的房客几乎都是由处理局的工作人员伪装成的。
真正的寻常百姓,倒是一个都没有。
一大早,酒店内人来人往,好像很热闹的样子,甚至还有人在前台办理退房和入住的手续。
当然,都是假的。
这家酒店内,连工作人员都换了一遍,全部换成了处理局的人。
有推着餐车的人员,正在楼层的走廊内缓慢移动,挨个敲门送上酒店准备的免费早餐,并且细心记下每个房间住客的样貌和人数。
有一名留着干净利落的短发男子,身穿素色衬衫,跟着餐车行走在酒店的各个楼层。
只要餐车出现在哪个房间,那个房间的住客把房门打开之后,都能见到这名有着帅气脸庞的男子,从门口缓慢走过,留下一个近乎完美的侧颜。
郑思明心里骂着妈个鸡,脸上却还要笑嘻嘻。
问候方哲家人的话,已经从祖宗辈,骂到了他的其他人格,再骂,估计得到儿孙辈了。
昨夜,方哲的一通电话,将他从海西城催了过来。
命令是从第九号分局局长处下达的,经过第十五号分局局长同意的。
郑思明就算不想来,也得来。
因为总部规定每个省城每个分局最多只能拥有五名一级搜查官,所以人手不足从外省调派是经常会出现的事。
“不就是上次在他吃早饭的时候发了一些恶心的照片嘛,至于记仇成这样?还让我用颜值去勾引那些小姐姐,明知道我有洁癖!”
郑思明一边在心里抱怨,一边还要跟迎面恰巧走来的陌生女性报以微笑。
然后无视对方的频频回头,留下一种真男人从不回头看的感觉,快步离开。
因为他还要前往下一个楼层,继续跟着餐车卖笑。
就有种,游街示众的感觉,这游街,还是他自己主动陪着笑脸去游的。
就差一边游,一边吆喝,“快来看啊,新鲜出炉的大帅哥,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此时,一些房间内,许多萧博的女粉丝一边吃着早餐,一边议论刚刚见到的帅哥。
她们都以为是碰巧遇见的,根本没想过对方是故意让她们瞧见。
“欸,你们知道吗?我刚刚拿早餐的时候,在门口看到一个超级帅的小哥哥!”
一名女性小吸了一口纸杯中的豆浆,冲着同住在屋内的另外三名粉丝,很兴奋的说到。
虽说大德发集团包下了所有粉丝的住宿,但在房间安排上,依旧是相对拥挤。
因为如果不这样做,反而会让人起疑心。
毕竟,大德发集团不是慈善机构,而是商业机构。
另外一名女性听到室友的话,脸上露出不满的神色,瞧她的眼神,像极了看待一位出轨的朋友。
都有了萧博,怎么能对别的异性起心思呢!
但更多的,则是她并没有见到那位帅气的小哥哥。
在女性视角当中,长得好看的才能被称作小哥哥,长得不好看的统称为,男的。
所以她其实是在质疑对方刚刚说的话,在她心里,萧博才是最帅的那位。
好巧不巧,正好她加入的粉丝后援会微信群,有人上传了一张图片。
照片,是一名“碰巧”与郑思明擦肩而过的粉丝,偷偷拍下来的。
不是很好的角度,却拍到了完美的颜值。
完全没有任何滤镜的修饰,也没有化妆,也没有身穿华丽的服装,完全就是一个普通的素人,却长得堪称完美。
朗目疏眉的样貌,修长的身形,那一抹浅笑,外加那由内而外散发出的气质,如果穿上古装的话,活脱脱仙侠小说里走出来的男主角!
这只是照片啊!从照片就能看出气质,这要是见到真人,那还得加分啊!
紧接着,群顿时就炸开来。
“卧槽!姐妹你也看到了这位帅哥吗!我刚刚拿早餐的时候也看到了,真的长得超帅的,那侧颜完美,没想到正脸更帅!”
“我刚刚拿早餐的时候好像也看到了,跟室友说还不信。”
“@xxx@xxx,你们快看!这就是我刚刚说的那位小哥哥。”
七嘴八舌的议论,立马让所有后援会的会长,也正是群主纷纷站了出来。
“根本没我们家萧博帅,只是一个素人罢了,别再议论了!”
一名会长原本想多吐槽一些的,但当她放大照片后,却怎么也找不到能吐槽的点。
真的就,近乎完美。
然后,她一边指责,一边将那张照片偷偷保存了下来。
群里的聊天,方哲自然是看到的,因为他已经以江小娜的身份,成为了官方后援会的副会长,借此名头,又混入到其他的群里。
虽说这件事没有人敢在官方后援会的微信群里探讨,因为萧博本人就在群内。
但其他群,传得很是热闹。
吴安在一旁偷看着聊天记录,直接赞叹方哲的手段,也赞叹郑思明的颜值。
方哲毫不掩饰的笑了笑,他心里想着,其实郑思明只是第二人选,第一人选刘亮,是没办法叫过来。
虽说作为哥们而言,他并不觉得刘亮帅在哪里。
但刘亮胜在会装逼,有格调。
想想看,一个有着一头银发的青年,戴着一副金丝框的眼镜,这眼镜还非要多此一举的,搭配一条细长的金绳做修饰物。
举止优雅,衣着打扮绅士,这谁能扛得住?
甚至,光是刘亮那爽朗的笑容,就足以秒杀一片花痴。
虽说他和郑思明的颜值差不离多少,但在衣品方面,是完胜。
只可惜,刘亮没办法叫过来,要不然这就不是一起A级事件了,而是一起S级事件。
拍了拍手,方哲拨通了郑思明的电话。
“喂娘炮,你不用再每个楼层每个楼层走了,走多了容易让人起疑心。”
“你接下来,就坐在大厅沙发上,拿起一张报纸看,看他个一两个小时,我会安排一大堆妹纸去围观你的,请你一定要把持住自己,千万别害羞嗷!”
听筒处,传来了郑思明咬牙切齿的声音。
“方哲,我日你仙人!”
本来这段剧情,是想写得阴暗些的,但涉及鞋教,未免被屏蔽,想想还是算了。
于是,就改成具有讽刺,以及充满诙谐幽默的剧情。
朋友们,多笑笑,开心些,看小说还不笑,不如去看列夫托尔斯泰的《百年孤独》。
(我知道百年孤独不是列先生写得,我是故意逗你们的啊朋友们!如果你没发现我写错了,请投票谢谢,如果你笑了,也请投票谢谢,如果你发现了还没笑,这边建议联系我,我在你床头给你吹唢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