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高烧小孩(1 / 1)

瞧见这个两岁多大、处于昏迷之中的小男孩,我一愣,说前辈,这孩子是怎么回事

俞千二听到,慌忙将背在身后的藤筐给取下来,把杂草拿开,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按在了那小男孩的脖颈上,闭目感受了一下,然后叹了一口气,说道:“老友,我终究还是没有成功”

我听不懂他到底在说些什么,瞧见小男孩肥嘟嘟的,都快成一个肉球了,身上的皮肤跟初生婴儿一般细腻,却用一件脏兮兮的麻布包裹着,便从乾坤袋中摸出了一件棉布t恤来。zi

我递给俞千二,低声说道:“前辈,那这个给孩子穿吧,你看他身上好多处都磨烂了。”

俞千二也不客气,将孩子放在干草上,然后小心翼翼地解开那麻布来。

果然,因为处理得粗糙,孩子身上好几处都是血痕和擦伤,很是凄惨。

俞千二的手上满是老茧,托我道:“有没有外伤药什么的”

我说还真有。

瞧见我拿出来的棉纱和棉签、碘酒,俞千二一直显得很严肃的表情终于柔和了一些,咧嘴说道:“没想到你还有纳须弥于芥子的法器,着实不错。”

我给这小男孩处理伤口,又小心翼翼地用纱布包裹,最后将我那件大t恤撕开,取出针线,临时给他缝了一套小衣服。

我做这个的时候,俞千二在旁边盘腿,打坐回气,当我弄完之后,他睁开眼睛来,对我说道:“你的手还真的挺巧。”

我刚才不小心触摸到那小男孩身体的时候,感觉如火炉一般烫。

这温度得有七八十度了,常人早就死了,他却还留有一丝气息,不过却也虚弱无比,仿佛随时都要死去。

我瞧见俞千二开口,忍不住说道:“前辈,那帮人没有走远,肯定还在这附近,我们一时半会儿走不脱;我有句话,不知道该不该说”

俞千二瞧了我一眼,说你讲。

我说如果这孩子是人家手里夺过来的话,我多嘴劝一句像这样的小孩儿,最好还是在他父母身边待着最好,跟着你的话,一来你也受累,二来他也受苦,这又是何必呢

俞千二听到我的话,不由得一笑,说你觉得外面那帮人,是他的父母

我摇头,说我不确定这几人我前夜见过,并没有瞧见他们带着孩子。

俞千二沉默了一会儿,告诉我:“这孩子没有父母,外面的那几人是准备利用他,而我则因为某些关系,必须将他给带走。”

我瞧着他坚定的目光,真诚地说道:“好,我信你。”

俞千二这个时候回过气来,脸色虽然依旧苍白,不过却有了几丝血色,对我说道:“对了,我不是让你在树洞里面待着么,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的”

来了

那日偷偷前往古树话的时候,余光还不时瞧向那孩子。

只不过让我觉得奇怪的,是他的眼神。

这眼神并不是慈爱,不是长辈对晚辈的喜欢,而是一种混杂了崇敬、欣喜和责任的目光。

我多年在外,这点儿人情世故,还是能够瞧清楚的。

我们在那树洞之中,待了一天一夜,主要的原因还是俞千二受的伤,让他不能立刻出发,需要好生修养着,而对于这个,我并没有太多的意见,即便是错过了华族的种植节,我也无所谓。

因为一想到马上会有一根合理合法的雷击木,给我做刀鞘,而拥有了这玩意,我就能够温养破败王者,让它成为一把引雷神剑,我的心中就满是激动。

若是我能够如同杂毛小道一般,练成那神剑引雷术,到时候别管是什么蒯梦云,还是祭祀长老,我都无所畏惧。

长剑朝上,老子用雷劈死你。

沉浸在这样的迷蒙中,我忍不住都笑出声来,至于华族的想法,我实在是无法顾及。

一直到了次日入夜时分,俞千二方才将孩子抱入藤筐背篓之中,用藤条将他固定之后,跟我说走吧,我们回蝴蝶谷去,这孩子身上中了热毒,又被那帮人弄了点儿手脚,只有回到生命古树,我才能够让他活下来,否者半个月之后,他就会被热毒烧坏脑子,变成一个傻子。

这么可爱的小孩儿,若是成了傻子,那岂不是太可惜了

不过经他这么一解释,我也知道了小孩儿为什么会这般的热,而且还一直昏迷不醒。

原来是中了热毒,还被动了手脚。

真可怜。

我让俞千二在树洞之中等待,而我则掰开密密麻麻的草丛,走出了外面来,瞧见经过昨夜一闹,这一片丛林到处都是倒伏的大树,乱七八糟的,好像有人在此大战过一场。

瞧见这狼藉的场面,我的心中不由得一抽。

那个姓王的堂主,也就是金丝眼镜,真的是不可貌相,如此斯斯文文的人,一旦发起疯来,着实有些让人惊惧。

我若是面对这样的家伙,能够战而胜之么

又或者能有还手之力么

我不知道,舔了舔嘴唇,身子似蟒蛇一般,在林中游荡了一下,发现不远处有一个人伏在暗处,应该是监视着这边。

除了他之外,在没有其他人。

我匍匐回到了树洞,将情况说明,然后与俞千二一起,开启匿身符,然后借着这倒伏得乱七八糟的残木,悄不作声地离开了这一片林子,然后朝着南面走去。

我们并不敢走原来的那条道路,而是在山里转了几个圈,绕了好多路。

绕路的结果,是一路上遇到的危险增多好几倍,不过好在无论是我,还是俞千二,都还算是能够应付当下的这种场面。

而让我担忧的事情是,俞千二的伤势并没有消减,而是随着行路,变得严重起来。

好几次我听到他的喘息,跟他商量停一下,都被他拒绝了。

他告诉我,后面已经有人在追踪我们了,如果停下来的话,就很容易被人给咬到,到时候再想跑,就已经来不及了。

我不确定他为什么如此笃定,不过人家在这片土地上生活了一百多年,经验绝对比我要丰富。

于是我也没有停。

然而在快要出山的一个关隘处,我们最终还是与对方狭路相逢了,拦住我们的,是那个贼眉鼠眼的猥琐男,他在第一时间拉响了手中的信号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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