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融资由于看不见摸不着,所以风险显而易见。在这其中,让你一夜变成穷光蛋的可能性也并非没有。正因如此,业内人士认为,这方面的融资协议签署比市场估值要重要得多,一不留神就会倾家**产。
风险投资DFJ Venture合伙人、苹果公司前高级副总裁Heidi Roizen就参加过许多融资协议的制定。在她看来,对于创业者来说,融资协议确实要比公司估值和资产构成表重要得多。
她举例说:创业者A创办了一家企业P,他的想法吸引了天使投资人B,B同意投资100万美元,估值500万美元,B在其中占股20%。
A拿着这100万美元组建了一个团队。产品原型做出后市场非常火爆,于是有许多投资人向他伸出橄榄枝。这时候A当然想要尽可能高的市场估值了,于是最终接受了出价最高的风险投资C,对方给出的融资前估值为4000万美元,希望能投资1000万美元占股20%。考虑到这个估值偏高,所以C要求享有优先清算权,以确保公司一旦出问题时能收回本金。
A对这样高的估值当然感到兴奋,因为新的投资只稀释了他20%的股份;而天使投资人B也很高兴,因为他只用100万美元就占有这家公司20%的股份,根据新的融资协议,这100万现在已经相当于1000万,是原始投资额的10倍!
几个星期后资金就到位了。A拿着这1000万美元租了新的办公室、招聘了新员工,几个月后开发出来的新产品投放市场测试后同样很火爆。媒体对该公司纷纷进行报道,公司一下子就成为市场新的领军者。
这时候有一家科技巨头企业D,希望能获得企业P的相关数据;如果条件合适,它将会提供大量的资金支持。而P当然非常想得到这样的支持,因为这样一来,它就有大量的钱来用于投放广告了,有助于迅速扩大用户规模,并借此机会打倒竞争对手。最后,D提出希望能投资2亿美元,占股20%,公司估值10亿美元。但D提出要获得P公司数据的接入权限,并且P必须通过D的广告平台来投放广告。
A自然是满口答应,因为现在公司10亿美元的估值已经让它在市场上独占鳌头,公司员工们也开始盘算自己的期权将来能值多少个百万富翁。风险投资C的回报率已经高达20倍,在开始准备追加投资了。天使投资B更是成了一名英雄,它当初的100万美元现在已经增值到2亿美元,找它投资的创业者简直是踏破了门槛。
不用说,D也提出这2亿美元投资同样需要具有优先清算权。这得到其他各方的一致同意,并认为这10亿美元用于投放广告势在必行。
可是没想到,广告投放下去后转化率很低,于是P公司要求停止广告播出,但遭到D的拒绝。表面上是,在过去的谈判中从来没有提到过谁有权终止广告播出;而实际上,D本希望要通过这种方式把自己的2亿美元投资再回到自己口袋里的,广告部的员工还指望着这笔钱发年终奖呢。
于是,P公司只好继续投入广告。结果,2亿美元的广告投入使得用户量增长了10倍,只不过多数用户享受的是免费服务部分,所以实际增加的营业额只有2亿美元。尤其是在广告投放停止后,用户数增长停滞不前,于是P公司请求原有投资人追加投资,遭到拒绝。跳槽的核心员工开始出现,并越来越多。
陷于困境的P公司董事会责令A辞职,另外聘请了E担任临时首席执行官。而E提出,为了稳住大局,必须为他和留任员工留出5%的股份;并且,为了筹措资金,必须给他时间来扭转局面,同时他有权出售公司。
这时候,有家企业愿意收购P公司,但只肯出资2.5亿美元。这个价格虽然和原来的估值10亿美元相距甚远,却遭到各方投资者的欢迎。因为它们盘算:这样一来要想优先拿回自己过去的投资已经够了,否则将来一破产,什么都得不到,管别人干嘛呢!
就这样,2.5亿美元到手后,优先支付给D2亿美元、C1000万美元、B100万美元、E及其核心团队5%的股份计1250万美元后,连支付律师和银行的服务费用都不够了,哪里还轮得到创始人A及其员工们拥有的虽然高达40%的股份呢!一夜之间,他们全都成了穷光蛋。
从中我们可以得到什么教训呢?两点:一是融资协议非常重要,比估值更重要;二是一定要充分理解相关概念如优先清算权、参与分配权、棘轮条款、优先股等,然后才能落笔签协议。
要知道,风险投资有一半以上项目是以失败告终的,这些条款就是它们从血和泪中痛定思痛总结出来的;而创业者不会总结,或者不会从中吸取教训,那就只有挨宰的份,就这么简单。[1]
[1]Yves-YAN:《当心从10亿估值沦落到一无所获!创业者签订融资协议时该注意什么》,36氪,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