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闭贷款(1 / 1)

所谓封闭贷款,是指对部分有销路、有效益的产品,在资金投入、生产、产品销售过程中,实行产品单独核算、封闭管理的一种融资行为。

从性质上看,封闭贷款属于商业性贷款,由商业银行自主审查发放;可是,它又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商业性贷款,因为它要求在政府行为下确保商业银行的资金安全。

在我国,封闭贷款主要针对的是一些国有工业企业。这些企业资产负债率高、亏损严重,可是又不宜实行破产、兼并。如果用正常条件来衡量的话,根本不可能取得贷款;可是,政府又确定要对这些企业进行救助,而这些企业中也确实有部分产品有销路、有市场。所以,便采取这样一种“封闭”贷款管理的方式,给这些企业输送流动资金,以帮助它们尽快摆脱困境,至少也能暂时缓解负债压力,而同时又能确保贷款资金安全。

这里的封闭贷款管理,是指借款企业在原材料采购、生产、库存、销售的所有环节中,贷款资金都要做到封闭运行,不与其他业务涉及到的债权债务发生关系。具体地是指:对贷款进行单独管理,供、产、销单独记账,成本、费用单独核算,销售及利润单独反映,各项公积金的提取、纳税、分红单独处理。总之一句话,就是要把这部分业务的财务处理与其他各项处理完全区分开来,以确保这部分封闭贷款资金的投入、使用、获利都能摆在明处,确保贷款资金安全。

企业获得封闭贷款的前提,是要首先通过县级以上政府给予救助的审查决定,这是它与其他融资行为的最大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