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什么是优先股(1 / 1)

优先股是与普通股相对应的一种股票,是指持股人在公司中除了像普通股一样拥有财产权或所有权之外,还具有某些优先权利。

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没有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投票权(但在某些情况下还是可以享有投票权的);不能要求退股,但可以按照优先股股票上所附的赎回条款由公司赎回。

优先股的优先权,主要体现在股息分红和剩余财产分配方面。

表现在股息分红方面,优先股通常预先就设定了固定的股息收益率,所以从这一点上看,它具有与债券相似的性质;也正因如此,它就不能再享受公司的分红了。而不用说,由于股息收益率是事先确定的,所以优先股不会对公司的利润分配产生影响。

表现在剩余财产分配方面,优先股的索偿权要高于普通股、而低于债权人。也就是说,在分配公司利润和财产时,优先股的分配要先于普通股,但其前提是首先能满足债权人的要求。具体顺序是:先是归还债务,然后是按照固定的股息率分配给优先股股东,最后才轮得到普通股股东分配红利,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无利就不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