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主体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个人,所以具体到如何进行对外投资时,下面从企业和个人两个方面来加以论述。
先说说企业如何走出去对外投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是了解并学习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11号令,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投资主体依法享有境外投资自主权,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第3条)。开展境外投资时,应当履行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等手续,报告有关信息,配合监督检查(第4条)。投资主体可以就境外投资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咨询政策和信息、反映情况和问题(第8条)。项目申请报告包括以下内容:投资主体情况;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投资目的地、主要内容和规模、中方投资额等;项目对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影响分析;投资主体关于项目真实性的声明。项目申请报告的通用文本以及应当附具的文件清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第19条)。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组织,以及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企业对港澳台开展投资,或者通过其控制的港澳台地区的企业对境外开展投资,均参照该办法执行(第61、62条)。境内自然人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港澳台地区企业对境外开展投资的,参照该办法执行;境内自然人直接对境外开展投资的不适用该办法(第63条)。
二是抓住机遇,实现跨越
对外投资最大的好处是可以实现跨越式发展,让平时想都不敢想的事情通过企业收购一步到位,大大拓宽国际市场。为此,必须擦亮眼睛、抓住机遇,该出手时就出手,尽可能降低收购成本。
例如,大连远东集团是我国唯一一家专门生产高档钻头的企业,产品全部销往国外。该企业从2005年起就创立了自己的品牌,但品牌推广之路非常艰难,很难进入欧洲高档市场,国外客户根本不认可。
就在这时候,全球工具行业的第二大企业美国肯纳集团受金融危机影响,有意出售旗下全球最大的高速钻头厂格林菲尔德公司,就让远东集团喜出望外。
要知道,远东集团过去和它根本不在同一个层次上,就更别谈收购了。而现在,远东集团仅用0.29亿美元就把它收入囊下,而1997年肯纳集团收购它的代价却高达11亿美元。合并后,远东集团的技术水平一下子就至少向前跨越了15年,立刻拥有8大品牌的国际销售渠道。
三是优先考虑参加集群式投资模式
我国中小企业的对外投资如果搞单打独斗,实力显然不够,比较有效的办法是参加集群式投资模式,通过这种方式来扬长避短。
截至2017年末,我国企业共在44个国家建设了初具规模的境外经贸合作区99家,累计投资307亿美元,入区企业4364家,上缴东道国税费24.2亿美元,为当地创造就业岗位25.8万个。其中,2017年新增投资57.9亿美元,创造产值186.9亿美元。[1]
所谓境外经贸合作区,全称是“中国企业在境外投资建设的境外经贸合作区”,简称“合作区”。说穿了,它相当于我国国内的“外商企业投资区”。
这些经贸合作区最先是由走出去的大型龙头企业首创,刚开始时是只供该企业使用的生产和贸易基地,后来慢慢地就发展成为具有制造、物流、贸易等多项功能的综合性园区,然后成规模地吸引我国生产企业进入园区。
根据政府规划,我国第一个境外经贸合作区(巴基斯坦中国经济贸易合作区)是从2006年11月成立的,最终数量规模会控制在50个左右。国家对每个园区给予2亿至3亿元人民币的财政支持,以及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中长期贷款。
不用说,中小企业的对外投资如果能优先考虑进入这样的经贸合作区,就不仅能享受到我国政府给予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同样也会有助于发展东道国的相关产业。因为这样的经贸合作区,在设立之初都是两国共同商定建设的,符合东道国产业发展方向,更容易满足市场需求。
换句话说,在这样的境外经贸合作区投资发展,既能享受“走出去”的各种优惠,又能形成上下游配套的产业集群,还能拥有环境安全、企业利益维护等保障,又何乐而不为呢?
不但如此,在其他国家开辟新的境外经贸合作区,这本身也能成为民营企业对外投资的具体途径之一。
例如,江苏某民营企业就在埃塞俄比亚投资建立了东方工业园区,离首都不到40公里,规划面积5平方公里,这就很快吸引到了水泥制造、钢管生产、彩钢板生产、纺织服装、建材机械、金属加工、皮革深加工等企业进园。凡是进入园区的企业都可以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其中最突出的是,这里生产的产品可以免税进入23国东南亚共同市场,纺织服装产品出口到欧美国家也不需要交纳关税,竞争优势是显而易见的。
四是从阻力较小的资产收购开始
对外投资有两种主要方式,那就是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一般来说,资产收购的进入方式阻力较小,更便于中小企业走出去。
毫无疑问,企业最终选择资产收购还是股权收购,要考虑各方面因素。但不可否认,对一国政府而言,出于国防、经济安全等方面的考虑,严格限制外资企业进入敏感领域是很正常的。所以,常常会看到,许多对外投资不仅涉及到经济因素,而且还会成为政治问题。尤其是上市公司,利益关联方一定会会涉及到政府、股东、证监会等各方面。
例如,2009年4月时有多家澳大利亚企业邀请我国企业前往考察,希望能把企业和矿山卖给我国企业;并且,当时由于受金融危机影响,出售的价格非常低。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五矿集团提出了对澳大利亚矿业巨头OZ Minerals公司18亿美元的股权收购要求,但遭到澳大利亚政府以国防安全为由的阻止。只不过,这时候负债累累的该公司仍然不甘心放弃这样的机会,从而转向于采取向中国五矿集团出售12.06亿美元资产的方式出售合作。
从中容易看出,由于国外政治因素的不确定性,资产收购往往会比股权收购容易得多。但需注意的是,资产收购的政治风险虽然要小于股权收购,不过其经济风险仍然存在。换句话说,你一定要核实这些资产是否真的值这么多钱,以及其他方面的考虑。例如,从矿山收购来说,这些被收购的矿山到手后能否顺利开采、地下是不是真有这么多储量、其中是不是有什么法律障碍等,都是十分重要的。
除此以外还有,无论是资产收购还是股权收购,最好采用换股方式来进行。因为相比而言,现金收购的成本会更高、投资风险也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