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对外投资,也叫跨境投资、国际投资,说穿了就是去境外投资赚外国人的钱。全球经济早已一体化,对外投资既不神秘也不陌生,并且在我国越来越普及,并且目前正是我国企业和个人进行对外投资的好时机。既然外国人可以来中国投资赚钱,中国人当然也是可以跨境投资去赚外国人钱的啦。
对外投资按出资方式不同分为两种:一是实物投资,也叫直接投资,即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直接投入,它的结果是直接形成生产经营活动能力,具体方式有联营投资、兼并投资等。二是证券投资,也叫间接投资,即以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的方式来进行投入,具体方式有债券性证券投资、权益性证券投资、混合性证券投资等。
从形式上看,这些年来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是绿地投资[1],地区主要集中在亚洲、拉丁美洲和非洲等欠发达经济体。这种投资方式与这些国家渴望带动国内生产、产出和就业增长的愿望一拍即合,所以更容易成功,也更有利可图。
四个发展阶段
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对外投资经历了从小到大、由弱到强、从区域到全球逐步发展壮大的过程。从时间轴看,经历了以下四个发展阶段[2]:
一是起步探索时期。时间跨度从1979年至1984年,主要是一些贸易企业开始在境外尤其是周边国家和地区设立窗口,在此期间我国在国外的非贸易性企业如餐饮、建筑工程、咨询服务业等共有113家,总投资额2亿多美元。
二是培育发展时期。时间跨度从1985年至2001年,主要特点是直接投资从贸易向生产和服务领域拓展,一批民营企业开始跨国经营的尝试,投资主体也开始多元化,投资范围覆盖到了全球的160多个国家和地区。
三是成长壮大时期。时间跨度是2002年至2008年,主要特点是对外投资规模迅速扩张,并且开始主动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了。2008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净额已高达559.1亿美元,位居全球第12位;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为1839.7亿美元,位居全球第18位;在174个国家和地区设立境外企业1.2万家,投资领域覆盖服务业、工业和农业。
四是加速发展时期。时间跨度从2009年至今,主要特点是我国已经跃居全球对外直接投资大国,对外投资和利用外资已经进入均衡发展阶段。2012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净额就已经高达1231.2亿美元,第一次名列全球第三位,这标志着我国已经成为全球外国直接投资主要输出国,也是全球对外直接投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截至2015年末,我国共有2.02万个境内投资者在境外设立对外直接投资企业3.08万家,分布在全球188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尤其以亚洲、欧洲、北美洲、拉丁美洲为多,而亚洲又主要集中在香港。
控制别国,剥削财富
资料表明,全球外国直接投资(FDI)1980年只有520亿美元,可是到2017年时已增长到1.52万亿美元,增长了28倍多。在此期间,最高点出现在2016年的1.81万亿美元,36年间年均增长速度超过10%。这表明,一方面,全球经济浑然一体的速度在加快;另一方面,也表明这种对别国经济控制的影响力正在日益壮大(当然,这种经济控制是双向乃至相互交叉的)。
2017年的外国直接投资虽然出现了第二年下滑,但这是由于发达国家和地区如欧洲、北美洲尤其是美国和英国在过去两年飙升后分别下降了27%和33%,重新回到正常水平的缘故;此起彼伏的是,在过去的这两年中,中国吸引外资流入的总量创下了历史新高。不过,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组织预计,2018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总额又将会回升到2016年的高水平。[3]
就我国而言,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发展迅猛,与国力逐步增强所带来的资本溢出及通过对外投资控制别国经济的倾向密不可分。对外投资的实质便是经济控制,所以借此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别国经济,这并没什么好忌讳的。随着全球各国新自由主义发展潮流涌动,全球对外投资正在越来越火,其中就包含这层因素在内。
从形式上看,对外投资过去主要集中在通过争夺农业、食品工业、汽车业来主宰市场,而从1990年代开始重点已转向争夺服务业市场,尤其是基础设施如水、电、煤、电信以及金融和商业领域等。
与此同时,贸易交流自由化允许跨国公司充分利用在不同国家设厂的优势,特别有利于生产环节的国际联系,也为这种对外投资提供了极大的方便,这种外部条件能够为对外投资推波助澜。
绝大多数国家越来越认为,跨国公司的投资对本国经济的发展不可或缺,这一观点与过去截然相反。例如,在外国直接投资高涨的拉丁美洲国家,跨国公司利用非常有利的政治环境,已经控制了大部分拉丁美洲国家的经济命脉,从而出现了严重的两极分化。在这过程中,必然也会为资本输出国创造巨额财富。
主要存在问题
目前,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4]:
一是面临的国际政治经济风险因素加大。主要体现在“一带一路”沿线发展中国家的政局不稳、汇率大幅度波动、突发事件干扰、法制环境和市场环境等问题,以及欧美发达国家以国家安全、产业安全等名义设置的保护主义门槛。
二是体制政策创新不足、投资便利化存在较大障碍。例如,我国对外投资缺少统一的立法保障,备案程序复杂;对外投资保险制度不完善,尤其是汇率的断崖式下跌并不在保险承保范围之内。
三是国有企业对外投资效益低,金融风险大。主要体现在领导为了追求“政绩”,偏爱进行高风险投资,误以为高风险就等于高收益,从而导致投资效益低下直至造成损失;并且在造成亏损后,追责也很不力,容易导致腐败行为高发。
四是民营企业的对外投资存在着政策歧视和体制束缚。民营企业对外投资活动中存在着融资、购汇、用汇难,导致对外投资成本比国有企业要高出10%至30%;自然人对外投资虽然已获国务院批准,但是在用汇、备案、服务等方面依然缺乏相应的政策支持;出境签证手续繁琐导致企业内部人员往来不便,境外员工入境培训存在签证难问题;等等。
五是政府服务保障体系和平台不完善。企业自建系统成本高、难度大;许多对外投资项目需要在短时间内就支付保证金并派出专业项目团队,可是海外投资项目备案制程序依然复杂,走完全过程通常需要三个月,显得很不适应;对外投资项目盈利后返回国内的返程投资被视同外商投资,无法享受内资企业政策。
展望未来,我国对外投资依然会呈高速增长态势,投资质量也在不断提高,正成为广大企业及中产阶级个人走向富裕的一条可取之路。
以2018年前4个月为例。在此期间,我国对外投资额高达355.8亿美元,同比增长34.9%,其中约有60%的比重是投向租赁和商业服务业、采矿业和制造业;房地产业、体育和娱乐业则无新增项目。[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