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僖伯谏观鱼(1 / 1)

《左传》隐公五年

春,公将如棠观鱼者。

臧僖伯谏曰:“凡物不足以讲大事[1],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君将纳民于轨物[2]者也。故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不轨不物,谓之乱政。乱政亟行,所以败也。故春蒐、夏苗、秋狝[3]、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鸟兽之肉,不登于俎,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则君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皂隶[4]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公曰:“吾将略地焉。”遂往,陈鱼而观之。

僖伯称疾不从。

书曰“公矢鱼于棠”非礼也,且言远地也。

[1]大事:指祭祀和军事活动。

[2]轨物:法度和准则。

[3]蒐:音搜,搜寻,谓搜寻不产卵、未怀孕的禽兽;夏苗:指夏天打猎,谓捕猎伤害庄稼的禽兽;狝:音显,谓顺秋天肃杀之气,进行捕猎活动。

[4]皂隶:本指奴隶,这里指做各种杂务的仆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