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六(1 / 1)

于法开①始与支公争名,后情②渐归支,意甚不忿,遂遁迹剡下。遣弟子出都③,语使过会稽。于时支公正讲《小品》。开戒弟子:“道林讲,比④汝至,当在某品中⑤。”因示语攻难⑥数十番,云:“旧此中不可复通⑦。”弟子如言诣支公。正值讲,因谨述开意,往反多时,林公遂屈,厉声曰:“君何足复受人寄载⑧来!”

①于法开:东晋高僧,于法兰的弟子。

②情:人心。

③出都:前往京城。

④比:等到。

⑤当在某品中:应该讲到某一篇了。

⑥示语:演示。攻难:驳斥,非难。

⑦旧此中不可复通:这些问题,老的说法是行不通的。

⑧寄载:受人指使或者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