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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期作东海郡,吏录一犯夜①人来。王问:“何处来?”云:“从师家受书还,不觉日晚。”王曰:“鞭挞宁越②以立威名,恐非致理③之本。”使吏送令归家。

①录:逮捕。犯夜:违反宵禁禁令。

②宁越:战国时人,发奋读书,最后做了周威王的老师。这里代指读书人。

③致理: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