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端恪公遇剑仙(1 / 1)

子不语 (清)袁枚 164 字 2个月前

国初,桐城姚端恪公为司寇时,有山西某,以谋杀案将定罪。某以十万金赂公弟文燕求宽,文燕允之,而惮公方正,不敢向公言,希冀得宽,将私取之。

一夕者,公于灯下判案,忽梁上男子持匕首下。公问:“汝刺客耶?来何为?”曰:“为山西某来。”公曰:“某法不当宽。如欲宽某,则国法大坏,我无颜立于朝矣,不如死。”指其颈曰:“取!”客曰:“公不可,何为公弟受金?”曰:“我不知。”曰:“某亦料公之不知也。”腾身而出,但闻屋瓦上如风扫叶之声。

时文燕方出京赴知州任,公急遣人告之。到德州,已丧首于车中矣。据家人云:“主人在店早饭毕,上车行数里,忽大呼好冷风。我辈急送绵衣往视,头不见,但血淋漓而已。”端恪题刑部白云亭云:“常觉胸中生意满,须知世上苦人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