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施姓者,家居忠清里。六月,雷雨后,小便树下。甫解裤,见有鸡爪尖面者蹲焉,大怖而返。夜即暴病,狂呼触犯雷神。家人环跪求赦,病者曰:“治酒饮我,杀羊食我,我贷其命。”如其言,三日而愈。 适有天师法官过杭,施姓与有旧,以其事告之。法官笑曰:“此雷部奴中奴也,小名阿三,惯倚势诈人酒食;如果雷神,其技量宁止此耶?今长随中有称三爷、四爷者,是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