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经费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党建工作经费是非公企业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作用不可或缺的条件,已成为目前深入推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必须解决的难点问题之一。近年来,“双达标”工作的深入开展,使青浦区非公企业党组织数量有了快速增长,党的组织覆盖面不断得到拓展。据统计,目前全区非公企业党组织542个,占全区党组织总数的42.3%。为使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有必要的经费作保障,促进工作开展和整体水平的提高,青浦区各级党组织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经费保障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至目前,全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经费没有形成能确保基层党组织开展正常活动的保障机制,未能有效解决非公企业党组织党建经费匮乏的难题。针对这一情况,最近,青浦区社会工作党委通过召开13个不同类型的座谈会,实地走访12家非公企业党组织,发放809份调查问卷,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综述如下:
一、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经费的基本现状
近年来,在区委的关心和重视下,全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在专职机构的成立,工作队伍的建立,组织网络的形成,工作机制的健全,党建活动的开展和党组织活动经费的保障等各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特别在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经费保障方面,通过这几年的探索和实践,不断得到了改善。目前区社会工作党委用于区级层面开展活动和推进工作的党建经费总体上能够保证,各镇、街道社会(综合经济)党委和非公企业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不够平衡,其中面广量大的非公企业党组织的经费保障难度尤为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各镇、街道社会(综合经济)党委层面:全区11个镇、街道社会(综合经济)党委开展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经费基本都能保证,主要来源为镇(街道)财政拨款和镇(街道)集中管理党费的返还。但各基层单位财政和党费对非公企业党建经费的下拨途径参差不一。据调查,11个镇、街道社会(综合经济)党委中,有1家单位(占总数的9.1%)每年能根据年初的工作计划,核定党建经费总额,纳入财政预算,并经镇人代会通过,设立专项帐户,年底费用如超出预算再通过专项申请实施追加;5家单位(占总数的45.5%)年初能根据工作计划核定经费预算,设立专项帐户,计划外活动还可另打经费报告进行专项申请;5家单位(占总数的45.5%)年初没有经费预算,主要根据各阶段工作的安排,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事先打专项申请报政府审批后获取经费。各单位党费返还的形式也各不相同,有的将非公企业党组织全年上交的党费除50%上交区委组织部外,留存的50%全部返还给社会(综合经济)党委;有的按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党员数,年初给予下拨;有的根据各阶段的工作适时给予补充。另外,各单位全年开展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经费总额在数量上差异较大,主要是受各单位经济发展,领导重视程度,社会(综合经济)党委专职副书记资历、能力和争取程度等因素的影响,尚未形成规范、有效的保障机制。
2.非公企业党组织层面:主要表现为党建经费的保障程度各不相同,不平衡。具体有以下三种情况。
有经费、有保障。问卷调查中,仅有16.5%的企业党组织认为党建经费“比较充裕”或“充裕”。这些企业生产经营正常,企业效益较好,业主对党建工作支持,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发挥较明显。企业每年都有相对固定的党建经费投入,有的企业还专门设立党组织活动经费帐户,并列入了企业的经费预算。如上海中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05年起每年为党总支划拨党建工作经费20多万元,专门用于党员教育培训,评选奖励,扶贫帮困,以及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党建活动。党建工作经费的有力保障,调动了党务干部和党员的积极性,提高了党建工作的计划性和有效性,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从而更好地促进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有经费、缺保障。问卷调查中,有39.7%的企业党组织认为党建经费“基本满足”。这些企业党组织主要通过与业主加强沟通和协商,争取基本的党建活动经费,或者借助党组织书记在企业工会,行政组织兼任职务的优势,从工会费、办公经费中开支党建经费。虽然有一定的党建经费,但很多时候取决于业主对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的态度,随意性较大,经费的保障力度较低。这些企业党组织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开展一些基本的党建活动,但形式较单一,党组织活力不够。
缺经费、无保障。问卷调查中,共有27%的企业党组织认为没有或缺少党建经费。其中有6.0%的企业党组织认为党建经费“没有”,4.7%的企业党组织认为党建经费“严重缺乏”,16.3%的企业党组织认为党建经费“比较缺乏”。这些企业党组织有的依靠党员共同捐助或党组织书记个
人出资,有的依靠收集、出售企业废旧物资,有的依靠上级党组织有限的奖励费等筹集一点党建经费,开展一些党建活动。这些企业业主对党建工作不够支持,党组织活动不够正常,党员作用不够明显,这种情况较多地出现在一些港澳台资、外资企业以及联合党组织中。
二、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经费难保障的主要因素
从调研状况看,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经费难保障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部分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财政资金投入少。一是思想认识有偏差。由于受传统党建工作理念影响,有些领导干部片面地认为非公企业属于“体制外”的范围,其党建经费不应该由财政承担,理应由党费和企业共同承担,对财政资金用于非公企业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没有形成统一的思想认识,因而影响了财政资金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二是投入机制不健全。近年来中央、市委在加大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力度方面有一系列的指示和精神,要求各区县党委要把党员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有计划地向“两新”等组织和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但由于对资金的来源渠道、划拨标准、划拨方式等没有明确细致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致使财政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投入不到位,没有形成有效的保障机制。三是投入力度不够大。目前区财政拨款主要用于区级层面的活动,未向基层党委(党工委)延伸,对各镇、街道所辖非公企业的党建经费几乎没有投入。各镇、街道对开展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财政拨款和部分党费也主要用于镇(街道)层面的党建工作,直接用于非公企业党组织活动的经费寥寥无几。而通过开展评比表彰、“达标创优”工作,以奖励费形式作为非公企业党组织经费补充的金额也相对比较小。据统计,目前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党建经费来源中,有17.1%来自上级党组织的党费返还,有8.7%来自财政资金对企业党组织的考核奖励,不能有效缓解非公企业党组织党建经费缺乏的现状。
2.非公企业党组织党费收缴不充足,实际可用金额小。分析原因:一是部分党员党性观念不够强。据调查,目前非公企业中部分党员存在“雇佣”思想、临时观念,党员意识、党性观念不够强,一些党员交纳党费数额不足,部分党务干部对党费收缴工作不重视,不是抱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直接影响了党费收缴工作的有效开展。此外,少数党员受利益驱动等各种因素的影响,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原单位,没有随工作关系及时转入企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费收缴工作的成效。二是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难核定。由于非公企业分配方式的特殊性,如有的单位以计件制核算工资,变动情况多,有的企业支付员工工资缺少透明度,使党组织较难掌握每个党员实际收入情况,很难核定每位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以致有些党组织采用变通方法,根据党员的学历、职务、企业平均工资额等情况自行确定收费标准,难以按照规定收缴党费。三是收缴比例普遍较低。问卷调查中,从党员相对固定的月工资收入和每月交纳党费金额的对比情况看,月工资收入1500元及以上的党员占43.5%,而对应每月交纳党费30元以上的党员仅占1.24%;月工资收入400-600元的党员只占1.58%,而对应每月交纳党费2-6元的党员却占了40.8%。由此可见,一定数量的党员交纳党费远远低于党费收缴比例的规定。四是非公企业中党员数量比较少。非公企业党组织数量多,但党员数量比较少,全区非公企业中共有党员6383名,只占全区党员总数的19.2%,客观上党费收缴总额小,即便全额收足,全部留存在各镇、街道社会(综合经济)党委,对开展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来说也是杯水车薪。
3.部分企业主对党建工作不支持,动员企业出资难。部分企业主对党建工作认识不到位,如有的业主担心党组织活动多了,会增加企业负担,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有的业主看不到党组织和党员对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不支持在企业开展党建活动;有的台资、外资企业主因政治信仰、文化背景、社会制度、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差异,不支持甚至排斥企业党建工作。由于业主认识上的偏差,阻碍了企业对党建经费的投入。问卷调查中,有8.7%的业主明确表示“不愿意”为党组织提供党建经费,有22.4%的业主表示是否为党组织提供党建工作经费要“视情况而定”。另外,有些业主对企业党组织党建经费承担主体的不同认识也影响了企业对党建经费的支持力度。问卷调查中,有37.3%的业主认为企业党组织的党建经费应由各级财政负担,有43.1%的业主认为企业党组织的党建经费应由党费开支。
三、完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的对策与思考
1.提高各方认识,优化经费投入环境。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领导的思想认识。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有关文件,加强联系沟通,总结典型经验等途径,及时宣传上级有关精神,提出工作要求,进
一步统一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开展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对于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要教育他们彻底摒弃传统观念,充分看到非公企业对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使各级党政领导对执政党运用财政资金加强自身建设形成统一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对非公企业党建经费的投入力度,从而通过资金保障推动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二是要进一步引导业主加大对党建工作的支持力度。针对部分业主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认识上的偏差,要通过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定期走访企业制度,举办企业主和高层管理人员培训班,开设“企业家沙龙”,评选“优秀党建之友”,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等形式和途径,以及通过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来带领周围群众,促进企业发展,从而进一步教育、影响和感染业主,不断提高业主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认识和支持程度,加大对党建经费的投入。三是要进一步激发党务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党员的党性意识。重点围绕“三级考核”工作:区社会工作党委对各镇、街道社会(综合经济)党委工作实施百分考核;各镇、街道社会(综合经济)党委对下属非公企业党组织开展“达标创优”工作考核;各非公企业党组织对本支部党员开展教育管理“积分制”考核。进一步规范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激发非公企业党务干部的责任意识,要求他们通过认真细致的工作,尽量摸清每位党员的收入情况,核准党费交纳基数,使党费收缴工作趋于正常化、规范化。要教育党员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自觉按照《党章》的要求,及时、足额地交纳党费,并动员党员及时接转党组织关系,按照要求交纳党费。
2.坚持多元投入,建立经费保障机制。针对当前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经费缺乏的现状,坚持以“财政拨一点、党费返一点、企业支一点、考核奖一点”的“四个一点”的原则,多渠道筹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经费,重点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并通过建立各项工作制度,确保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经费得到有效落实,形成长效保障机制。一是建立财政拨款和党费返还的支撑机制。按照各镇、街道所辖每个非公企业党支部2500元/年,以及各非公企业党组织中属地关系党员每人100元/年,双重管理党员每人30元/年的标准,确定各单位开展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经费总额,并列入财政预算,统一划拨到各镇、街道社会(综合经济)党委党建经费专项帐户。资金来源由区级财政承担40%,镇(街道)财政承担40%,区管党费承担10%,各镇、街道集中管理党费承担10%,并力求财政预算和党费返还的科学化、标准化和合理化。二是建立企业出资的辅助机制。各级党组织要通过耐心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提高业主对党建工作的支持力度,使其积极、主动、乐意为党建工作投入一定的经费。三是建立考核奖励的补充机制。区社会工作党委要通过对各镇、街道社会(综合经济)党委开展百分考核,以及评选表彰非公企业“五好”党组织等活动,以奖励形式补充基层单位和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党建经费。同时,各镇、街道社会(综合经济)党委要结合对非公企业党组织开展的“达标创优”考核工作,拨出一定数量的资金,以考核奖励的形式补充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党建经费,保障企业党建工作的有效开展。
3.加强资金管理,规范经费运行机制。一是明确经费使用范围。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经费主要包括各镇、街道社会(综合经济)党委在开展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中所发生的工作经费、活动经费和激励经费。工作经费主要指日常管理性的费用;活动经费主要指各镇、街道社会(综合经济)党委组织非公企业党务干部、党员开展教育、培训等各类党建活动的费用;激励经费主要指通过考核、评选,直接用于资助非公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以及提高党务干部积极性的费用。二是细化经费预算。各镇、街道社会(综合经济)党委要根据全年党建经费总额,结合年初的工作计划,按照工作、活动和激励三方面的内容,明确和细化经费预算,作出合理安排。同时,按照党员人数为各非公企业党组织设立“党建经费分帐户”,由各镇、街道社会(综合经济)党委统一管理,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程序,加强对各非公企业党组织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做到专款专用、规范有序、合理支出。三是规范财务制度。各镇、街道社会(综合经济)党委要按照《会计法》和行政单位财务制度的要求,在经费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和经费审批制度。明确非公企业党组织开展活动需要经费,事先要有预算和申请,待审批后实施,事后凭发票统一报销。对大额度经费的使用要充分体现集体决策的基本要求,从而确保经费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四是加强经费监督。要将党建经费使用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定期向党员报告,主动接受党员的监督和上级有关部门对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
(上海市青浦区社会工作党委)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