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首:贪心才是爱情的元凶(1 / 1)

梁又西走后,这个酒局才算真正开场。

前面几杯带来的醉意,慢慢挥发,变成了倾诉的催化剂。

钱志浩去其他卡座应酬了,只剩宋一一和秦时雨靠在一起,软趴趴的,不咸不淡的呷着一杯酒。

午夜的狂欢后,酒吧里的热烈也开始慢慢减退,一部分人开始转场去别的地方嗨,一部分开始步入沉醉,剩下的一部分人,也都没了狂欢的体力。

这个片区有个不成文的规定,所有的酒吧只能营业到三点,过了三点,要么打烊,要么摇身一变,变成安静舒缓的清吧,以免影响附近居民休息。

荒唐的是,这一整条街都是酒吧,哪有什么居民。

D·O是不打烊的那种类型,为了能顺利过渡到安静模式,一般从两点开始,就会进行降噪处理:请一个民谣歌手,代替打碟的大哥,在场中间的舞台上驻唱。

本来只是为了平稳过渡,却不曾想,这个时间段,正好是酒精发作的时候,抒情的歌曲一开口,总有那么几个失控的灵魂,开始泪流满面。

今晚的歌手,是个大学生。

有些羞涩的抱着吉他上了台。

宋一一的卡座正好远远地可以看到舞台,那学生穿着白T恤,吉他斜背在身上,身材有些瘦,四肢修长,两个眼睛像小兔子一样警觉。

宋一一戳一戳歪在自己身上的秦时雨,秦时雨“咦”了一声,稍微伸长了脖子看了一眼。

“这孩子怎么又来了?上次因为他,唱哭了一个喝醉的大哥,大哥情绪来了,当场哭着找前女友去了,现女友不乐意了,大闹了一场,可热闹了。”

“就因为这个,你不让人家孩子唱了?”

“你自己听吧,唱不哭你,我管你叫大哥。”

“谁稀罕当你的大哥。”

宋一一跟秦时雨碰了下杯,也软趴趴的靠在秦时雨的身上,眯缝着眼睛,看着舞台上的男孩正调着音。

他调音的动作略显笨拙,但好在最终还是调好了。

很快,打碟大哥正式下班,工作人员清理了一下舞池中间的几个醉鬼,男孩的表演时间开始。

大概是有了上次的教训,男孩没有挑自己很擅长的慢情歌,而是专门练习了几首更适合这个场合的歌。

例如,《北京北京》。

跟汪峰不同的是,男孩的嗓音清澈,唱腔简单,少了大部分的沧桑感,却意外地,更符合如今留在北京的年轻人的心态。

我在这里欢笑,我在这里哭泣,我在这里活着,也在这死去。

男孩的唱法里,没有真的活着或死去,但却能感觉到,有些属于这里的故事还活着,或者已死去。

秦时雨的酒杯伸到宋一一面前,宋一一默契的碰了个杯,两人不需要言语,就能懂对方的感受。

两个人甩掉鞋子,在沙发上头顶着头躺下来,舒舒服服的闭上眼。

男孩的第二首,前奏一响,宋一一就有点头皮发麻。

是《男孩》。

她原本并不喜欢这首歌,但梁又西喜欢。

他曾经两次在公开节目里唱过这首歌,很多粉丝路透的拍摄里,也有他唱这首歌的画面。

他曾经在一次采访里亲口承认,他最喜欢的歌是《男孩》,每次去KTV必点。

那段时间宋一一正在忙着学校的考试,每次都会学习到深夜。

洗澡的时候,会顺手打开这首歌,一遍一遍的单曲循环。

慢慢地,她竟然也能跟这首歌共情了。

我没能把你留下来,也不像他能给你一个期待的未来。

今天的这个《男孩》,跟梁又西版本的,有很多的相似点。

一样清冷的少年,一样不食人间烟火般的唱法,甚至连生涩的发音都是相同的。

她倒是没有像其他人一样,触景伤情起来,而是有了那么一点点感性的表达欲。

她用手戳了戳秦时雨的肩膀,秦时雨就轻轻嗯了一声:“干嘛?”

“这是梁又西最喜欢的歌。”

“所以呢?”

“天知道,我有多想他。”

秦时雨立刻从沙发上弹了起来。

“你终于醒悟了?!”

“我一直醒着呢,只是时间久了,有点骑虎难下了。”

“都是你自己作的!你就那么点老鼠胆吗?怎么你就能毁了他呢?你现在是不是觉得当初的自己特幼稚特不可理喻?”

“确实幼稚。”

“小命差点搭进去,你说你到底值不值?”

“说到小命,我说一件事你可不能生气。”

“我要是那么容易跟你生气,我早气死了。”

“遭遇恐怖袭击的时候,我瑟瑟发抖的躲在车里,命悬一线的时候,我没想起你。我竟然满脑子都是梁又西。”

秦时雨一脸震惊的看着宋一一。

“姑娘,你都这样了,你还沉醉在自我主义的伟大牺牲里呢?我要是你,爱一个人爱到这个程度了,我就算遗臭万年、遭人唾弃,我也要把这个男人紧紧攥在手里啊!”

“我以前也这么想过,后来发现,贪心才是爱情的元凶。”

“你少跟我扯这些没用的,你就是这种歪理邪说懂得太多了,反倒忘了人类的原始本能。人类从根上看,也是动物。动物的本能就是索取,就是占有,就是自私和抢夺。”

“你这才是歪理邪说吧?”

“你少给我打岔,你就说吧,梁又西你还想不想要了?”

宋一一半垂着脑袋,非常丧气的点了点头。

“虽然努力了很久,但内心的欲望太强,没打过。”

“我看梁又西那个不近女色的样子,多半是还惦记着你呢。你俩要不坦诚相见的聊一聊,赶紧让故事大结局行不行?”

“你说的是哪个坦诚相见?”

“灵魂上的坦诚相见和肉体上的坦诚相见,都行,随你。”

宋一一带着醉意的笑了笑,在逐渐明亮的光线里,夹杂着那么一丝无奈。

“我害怕。”

“你特么有没有出息?”

“我要是有出息,今儿也不会出现在这里了。”

“我真是懒得管你了!”

秦时雨把面前的酒一饮而尽,抬起屁股就出走了。

宋一一把腿抬起来,圈在沙发上,安静的听着男孩唱《倔强》。

她一点都不倔强,也不逞强,只要梁又西勾一勾手指,她就立刻随他处置。

只是如今,他怕是早就厌弃了他。

始乱终弃,随心所欲,狼心狗肺,阴晴不定。

她本来打定了主意,回来了,乖乖做梁家的女儿,做他的妹妹。

可一看到他的脸,她那坚不可摧的决定,就变得不堪一击。

如果以前的自己,在他眼里是明亮的,那么经历了自己这么一番毫无逻辑的折腾后,那原本就熹微的明亮,估计早就熄灭了。

想到你可能早就不爱我了,我的眼泪,才后知后觉的掉下来。

果然,自己还是被唱哭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