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去往澳洲的那个小国,却在十二月初的时候选择了一家旅行团来到了泰国。泰国并没有任何东西吸引我,相反,泰国最著名的人妖表演让我想起来都会有种反胃的感觉。
我选择泰国带有很大的偶然性,十一月中旬的某一天,我在海城最大的龙河广场上转悠。因为这天是星期天,广场上有很多商家在搞促销活动,它们从大学里找来不少大学生帮着散传单,还在广场上搭起了两座舞台唱歌跳舞。
这天广场上聚积了不少市民,我在人群里悠闲地转来转去,觉得自己和正常人其实没什么分别。十一月的海城气候已经逐渐转凉,但还有不少小姑娘穿着短裙在人群里晃来晃去。因为我漫无目的,所以碰到特别漂亮能吸引我的女孩,总要跟在她们后面欣赏一会儿。
漂亮的女孩儿出现在哪里,都是最动人的风景。
我在一家旅行社搞的促销展板前发现了一个女孩的背影。展板倚靠在一张长条桌上,旅行社工作人员便坐在长条桌后面,直接跟有旅游意向的市民进行交流。那女孩儿弯腰趴在长条桌上写字,因为背对着我,我根本看不见她的模样,但她那天穿了一条紧身的牛仔裤,裹得紧紧的屁股翘得恰到好处,而且不大不小,充满肉感。
我远远地注视了一会儿,便走到那展板前面,装着看展板上的内容,更近地欣赏那个美丽的小屁股。这时候,那女孩儿站直了身子,并且转过身来。我心里顿感失望,那不过是张姿色平庸的面孔,因而,那个美丽的小屁股对我也失去了吸引力。
就在我转身要走的时候,我忽然听到有人在冲我叫:"嗨,特工!"我不用看也知道叫我的人是谁。
你们还记得一家叫做野渡无人的咖啡馆吗,里面有一个特别年轻的时尚女孩。我曾经有段时间频频光顾她的咖啡馆,无聊时便和她逗趣打发时间。有一次,为了请她吃饭,我把自己说成了是位跟踪台湾特务的特工。
果真是时尚女孩坐在长条桌后面,身上还穿着旅行社员工的制服。我走到她身边时,她笑眯眯地盯着我看,好像我是她阔别许久的老朋友。
"你的咖啡馆不开了?"我这是明知故问。
"你都不来光顾我的生意了,我那小店还能撑得下去吗?"时尚女孩嘻嘻笑着,将一张表格递到我面前,"今天既然碰上了,就不能放过你,报个名吧,我刚到这旅行社来,一单业务还没做呢。"我拿起表格,看到旅游项目是港澳泰七日游。
我就在那一瞬间,忽然有了出去转转的念头。港澳泰也不错,起码三个地方我都没去过,而且价格也不算高,更重要的是,我给时尚女孩带来了她在旅行社的第一笔业务。
填写了表格,办理了手续,时尚女孩又在不住冲我乐。
"我没想到你来真的,你不会为了照顾我交了钱不去旅游吧?""怎么会,我的钱也不是偷来的,交了钱,我当然得去。"我喜欢和时尚女孩说话,轻松,没有任何思想负担,"再说了,你上回不是帮了我吗,陪我去吃饭,一块儿监视台湾特务,这会儿,我照顾你回生意也算是回报吧。""那台湾特务被你们拿下了吧,要不哪有时间来这儿转悠。""这你就不知道了,广场人这么多,你别看个个模样都跟老实巴交农民似的,其实,这里头坏人多了。别以为我们特工只能监视台湾特务,业余时间我们也会抓抓小偷流氓什么的。""那你今天收获如何?"时尚女孩笑道。
我耸耸肩:"碰到你,算那些小偷流氓运气,我就偷回懒了。怎么样,呆会儿下班有空没,我这回又发现一美国特务,今晚再陪我吃一回,顺道监视这美国特务,要是心情好了,顺手把他给拿下,你这就是为咱祖国立第二回功了。"时尚女孩笑弯了腰:"我说这些特务怎么老往餐厅跑啊?"我一本正经地道:"特务也是人,肚子饿了也知道吃东西。再说了,他这不是方便我约你吗。你说他要半夜往坟地里钻,我哪还好意思找你陪着啊。"晚上,我带时尚女孩去吃饭。我们从车上下来,我站在餐馆外头恍惚了一下。餐馆的霓虹灯已经亮起,"音乐厨房"几个卡通字体在暮色里特别醒目。
我想起我曾经在这里等过一个叫做林燕的女人。
"好了,今晚咱们不说你那个美国特务,当然,哪个国家的特务都不许提,我们来说说你。"时尚女孩优雅地点起一根摩尔烟。
"我有什么好说的。"我有些走神,心不在焉地回答。
"那段时间,你每天早上准时光顾我的咖啡馆。早上喝咖啡的人很少,每天都喝的人更少,像你那么准时的简直就是稀有动物了。""我那是垂涎你的美色,喝咖啡是假,跟你套近乎是真。""得了吧,别把我当那些不懂事的小姑娘哄。"时尚女孩摇头道,"我起初也以为你对我感兴趣,但我很快就发现其实吸引你的是另外一个女人。"我全身一震,有些吃惊地瞪着时尚女孩,觉得她也许并不像她外表那么简单。
"你在咖啡店里,每次都会选择临街的座位,有时又会匆匆离开。我就算再笨,也能看出来你在等什么人。能让一个男人痴情到这种地步的女人必定不同寻常,所以,我那时就在想,那究竟会是什么样一个女人。"我更吃惊了,心底还涌上来些伤感。那个女人现在已经从这世界上消失了,我还记得我最后一次到她的卧室去,她安静地躺在**。我刚刚在浴室里为她洗净了身子,还从她的衣橱里为她挑选了一件洁白的连衣裙。
我希望她能干干净净地离开这个世界。
"所以,有一次,当你匆匆离开后,我偷偷骑了车跟在你的后面。"时尚女孩脸上有些得意的神色,"我发现你在跟踪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果真非常漂亮,而且特别有女人味,你的眼光还算不错,没有让我失望。"我的思绪立刻回到了现实中,时尚女孩的话让我更加震惊。我在跟踪林燕的时候,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也会成为别人跟踪的目标。
"你还看到了些什么?"我的声音里已经有了些颤音。
"瞧把你给紧张的,跟踪自己喜欢的女人这没什么可耻的。"时尚女孩依旧笑嘻嘻地道,"我只想看看那个女人,对别的事情不感兴趣,你放心好了。"我觉得女孩的笑容里有些狡黠,便怀疑她一定还对我隐瞒了什么。
这一顿饭我吃得兴味索然,而时尚女孩却浑然不觉,从头到尾都在不停地说着话,让人觉得她好像真的非常单纯。到后来我都有些迷惑了,不知道面前的漂亮小姑娘到底是属于哪种类型的人。
我们从音乐厨房里出来,已经十点多钟了,我脑子里还在想着她跟踪我的事,我断定她一定还看到了些别的什么,最让我担心的就是那次我从林燕摩托车车座底下取走那个包。
"时间还早,我们找个地方消遗一下吧。"时尚女孩说。
我眉头一皱,心里忽然有了主意:"你平时都喜欢到哪儿去打发时间?""有人陪就去迪厅,一个人时就去上网。你知道我在网上叫什么名字吗,你一定猜不到,我叫''嗨到最**''。"时尚女孩说着话,胯部剧烈地扭动了两下,此刻,她身上洋溢着让人冲动的青春气息。
我摇头苦笑,从她的网名中谁都能猜到她出现在迪厅里会是副什么模样。
那就去迪厅吧,有人说迪厅是城市文化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那是个非常容易让人堕落的地方,同时也最能代表一个城市的**。
时尚女孩在迪厅里只喝喜力牌啤酒,每回她大汗淋漓地从舞池里回来,都要逼着我陪她喝光一整瓶。她的酒量也许不是很大,但剧烈的动作与大量排出的汗液,可以带走她体内很多酒精,所以,到最后我都有点不胜酒力了,而她依然精神十足,清醒异常。
我很少到迪厅这种地方来,还不太习惯这里暧昧**的氛围。所以,大多数时间,我都是老实地坐在座位上,除了有两次被时尚女孩硬拉着来到舞池中央。
我不知道原来随意扭动竟然可以给人这样酣畅淋漓的感觉,光影随着节奏颤动,轻烟不时从角落里喷出,周围所有人都在剧烈的运动中,因而你看不清任何一张脸孔。这时候,我可以忘了我是谁,忘了我有一个在水中消逝的母亲,忘了我是个选择性失忆症患者。
我疯狂地扭动肢体,像一个青春期**的男孩。
直到我的头裂开似的痛,我才慢慢回到座位前坐下,见鬼的血管性头痛又要开始折磨我了。时尚女孩蹦跳着扭到我边上,又逼着我喝下一瓶啤酒,我忍不住抱着脑袋干呕了一下,时尚女孩非但没有对我表示一丝同情,反而带些讥诮地拍拍我的肩膀,重新扭回到舞池之中。
时尚女孩搀着我离开迪厅已经是三点多钟,掠过城市上空的冷风让我清醒了不少,相反,在迪厅里还精神十足的时尚女孩脚下却有些打晃。在车上,她的脑袋很快就抵到了我肩上,我轻轻推推她,她眼睛微闭,嘴里含糊地说了句什么,神智竟然已经有些模糊。
原来时尚女孩的酒量并没有我想的那么大,车子开了大约半小时,她忽然睁大眼,大叫停车。车子很快在路边停下,她慌忙推开门奔了出去,跪倒在路边开始呕吐。
我付了车钱,打发走出租车。
我站在女孩身后两步远的地方,心跳加快,手心脚心里满是汗水。
我看清了时尚女孩跪倒呕吐的地方其实是路边的一个窨井,窨井盖应该是被拾荒的农民给偷走了,所以,窨井完**露在路面上。城市里丢失窨井盖已经不是什么稀奇事了,电视里隔三差五便有行人因为窨井盖丢失而摔伤的新闻。
但很少有人想到失去窨井盖的窨井还可以有其它一些用途。
比如说此刻,我只要轻轻一推,便能把时尚女孩推到井下去。或者当我杀死某个人后,可以将他的尸体丢弃到里面。窨井下面的下水道四通八达,里面还活跃着一种名叫老鼠的动物,它们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吃光尸体上的肉,只剩下一堆骨头。水流还可以将变轻的骨头冲到其它地方去,幸运的话,这些骨头或许一辈子都不会被人发现。
我向着时尚女孩又走近了一步。
头痛忽然在这时又剧烈了几分。
我听到了尸体落到窨井里的扑通声,黑暗的井底漾起的水花还溅到了我的手上。我冷冷地站在井边,浑然没有因为一个生命的消逝而觉得丝毫不安。
那些夜里游荡的东西,它们在我的身体里发出嚎叫,我能感觉到它们此刻的兴奋与激动。也许死亡是它们存在于这世界上的惟一目的,因而它们需要不断制造死亡,来延续自己的生命。
我站在井边忽然听到了音乐的声音,我很快就发现井边遗留着一只蓝色的翻盖双屏手机,音乐正从手机里源源不断地涌出来。
我在弯腰捡起手机时,头痛让我眼前一黑,差点摔倒。
我还站在时尚女孩的背后,我的耳中没有音乐声,手里也没有蓝色的翻盖双屏手机。我想到那一定是头痛让我引起的幻觉,可幻觉怎么会那么清晰真实?而且,我想起我真的曾经有过一只蓝色的翻盖双屏手机。
林燕从我的枕头底下发现了它,那是她袭击我的又一个原因。
于是,我便相信了,在曾经的某个时候,我真的曾将一具尸体投到窨井里去,那应该是个男人,他并没有抛弃深爱他的女人,只是,他再也没有机会跟那女人说上任何一句话——
我杀死了他。
时尚女孩仍然在呕吐,她的整个脑袋几乎都悬空在窨井的上方。我的身体变得僵硬,神情变得冷漠,我往前再迈近一步的时候,双手已经搭在了时尚女孩的肩头。
时尚女孩忽然回过身来,嘴角还残留着秽物,眼里还留着泪珠,但她却轻轻冲我笑了笑。
"我是不是很没用,喝了点酒就醉成这样。"我怔住了,那手抚在她的肩上,却软绵绵的施不出一点劲道。
后来,我屏气凝息,蓦然后退几步,满脸都是惊恐,像面对一个可以勾魂夺魄的鬼魅。我嘴里呢喃了些什么,并且泪流满面。时尚女孩吃惊地看着我,一些话语还没从她嘴里涌出,我已经转身撒腿狂奔。
我一定要远离时尚女孩,我一定要远离这座伤痕累累的城市。
那些夜里游荡的东西,它们盘距在我的身体内,占据着我的大脑。我要带着它们投进火焰,我要去水底寻找我的母亲。
我要把自己沉入十八层地狱,让我,和我身体里的东西从此万劫不复。
那天晚上,我在书房里坐了一夜。我不知道这中间我是否睡着过,但却清晰地记得窗外的黑夜怎样一点点被曙光驱散。在我面前的桌子上并排摆放着两张照片,林燕和一个男人在照片里笑得很甜蜜。所有跟他们有关的记忆这时纷至沓来,我记起我真的见过那个男人,我还记得他的身体很沉,我需要全力才能将他抱起来。窨井里传来沉闷的响声,溅起的水花还落到了我的脸上。
我相信这世上没有人会知道他去了哪里,即使有一天,人们在窨井里发现他的尸体——那肯定已经不能称为尸体,而应该是一些残缺的骨骼——也不会想到,他会是我的前任房客。这城市里的死亡也许随时都在发生,因为它在我们的视线之外,所以我们才能生活得如此平静。
我用火机点燃了那两张照片,林燕与男人的面孔在火焰里先是变得狰狞,接着便很快消失不见了。
这样,我便与他们再没有任何关系了。
我现在身处泰国一个海岛的海滨酒店里,每天靠回忆来打发时间。也许是因为空气与海风的原因,我的头疼症在这里好了许多,很多遗失的记忆,此时已经不需要头疼时的幻觉来把它唤醒。
我像个长睡的人忽然醒来,发现自己的仓库里堆满了物品,每一件我都要仔细辨认,并且慢慢品味。
人的一生也许就像一间仓库,当有一天你发现仓库里已经被经历堆满,那么,你便已经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到那时,死亡这一不散的阴影,便会悄然占据你的整个身心。
其实有什么好恐惧的呢,人的生命,不过是朝着死亡不断迈进的过程。
我们都活在路上,路的终点是个叫做死亡的村落。
我庆幸在我生命最后的时刻,能有这样一些静谧的时间来细细梳理遗失的记忆。我选择了一种独特的方式来记录这些回忆。
我用烟头在自己的胳膊上烫下一个个疤点。
这种记录方式当然不是我的原创,我只不过模仿一个削瘦的年轻人生命最后一刻的行为。他出现在我的身边时还带着一张羊皮,他像个虔诚的教徒,不厌其烦地向我诉说着他这一生里所有的罪恶。
我不是神父或者牧师,我也不相信这世上有全能的上帝或者神仙。但我那一刻,却为那年轻人的叙述而感到了某种震撼。
那年轻人到后来气息已经很微弱了,但他还是坚持每说完一桩罪恶,便要用烧着的炭火在羊皮上烫出一个小洞。
我已经记不清那张羊皮上究竟被烫出了多少个小洞,它是那年轻人奔赴天国的告解书,在他死后,便要随着他生命的消逝而灰飞烟灭。
我不知道罪行原来也可以这样来救赎。
那个年轻人注定上不了天堂,但我还是按照他的意愿,在他死后,将那张记录他罪恶的羊皮与他的躯体一道火化。
我希望我的生命里也能有一场大火,我要用它们,来照亮我生命的最后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