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清华学子(1 / 1)

我在清华四年,有两门课对我影响最大:一门是旁听而又因时间冲突没能听全的历史系陈寅恪先生的“佛经翻译文学”,一门是中文系朱光潜先生的“文艺心理学”,是一门选修课。这两门不属于西洋文学系的课程,我可万没有想到会对我终生产生了深刻而悠久的影响,绝非本系的任何课程所能相比于万一。

报考邮政局

中国古代许多英雄,根据正史的记载,都颇有一些豪言壮语,什么“大丈夫当如是也!”什么“彼可取而代也!”又是什么“燕雀焉知鸿鹄之志哉?”,真正掷地作金石声,令我十分敬佩,可我自己不是那种人。

在我读中学的时候,像我这种从刚能吃饱饭的家庭出身的人,唯一的目的和希望就是——用当时流行的口头语来说——能抢到一只“饭碗”。当时社会上只有三个地方能生产“铁饭碗”:一个是邮政局,一个是铁路局,一个是盐务稽核所。这三处地方都掌握在不同国家的帝国主义分子手中。在那半殖民地社会里,“老外”是上帝。不管社会多么动**不安,不管“城头”多么“变幻大王旗”,“老外”是谁也不敢碰的。他们生产的“饭碗”是“铁”的,砸不破,摔不碎。只要一碗在手,好好干活,不违“洋”命,则终生会有饭吃,无忧无虑,成为羲皇上人。

我的家庭也希望我在高中毕业后能抢到这样一只“铁饭碗”。我不敢有违严命,高中毕业后曾报考邮政局。若考取后,可以当一名邮务生。如果勤勤恳恳,不出娄子,干上十年二十年,也可能熬到一个邮务佐,算是邮局里的一个芝麻绿豆大的小官了;就这样混上一辈子,平平安安,无风无浪。幸乎?不幸乎?我没有考上。大概面试的“老外”看我不像那样一块料,于是我名落孙山了。

考入清华大学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才报考了大学。北大和清华都录取了我。我同当时众多的青年一样,也想出国去学习,目的只在“镀金”,并不是想当什么学者。“镀金”之后,容易抢到一只饭碗,如此而已。在出国方面,我以为清华条件优于北大,所以舍后者而取前者。后来证明,我这一宝算是押中了。这是后事,暂且不提。

清华是当时两大名牌大学之一,前身叫留美预备学堂,是专门培养青年到美国去学习的。留美若干年镀过了金以后,回国后多为大学教授,有的还做了大官。在这些人里面究竟出了多少真正的学者,没有人做过统计,我不敢瞎说。同时并存的清华国学研究院,是一所很奇特的机构,仿佛是西装革履中一袭长袍马褂,非常不协调。然而在这个不起眼的机构里却有名闻宇内的四大导师:梁启超、王国维、陈寅恪、赵元任。另外有一名年轻的讲师李济,后来也成了大师,担任了台湾“中央研究院”的院长。这个国学研究院,与其说它是一所现代化的学堂,毋宁说它是一所旧日的书院。一切现代化学校必不可少的烦琐的规章制度,在这里似乎都没有。师生直接联系,师了解生,生了解师,真正做到了循循善诱,因材施教。虽然只办了几年,梁、王两位大师一去世,立即解体,然而所创造的业绩却是非同小可。我不确切知道究竟毕业了多少人,估计只有几十个人,但几乎全都成了教授,其中有若干位还成了学术界的著名人物。听史学界的朋友说,中国20世纪30年代后形成了一个学术派别,名叫“吾师派”,大概是由某些人写文章常说的“吾师梁任公”“吾师王静安”“吾师陈寅恪”等衍变而来的。从这一件小事也可以看到清华国学研究院在学术界影响之大。

吾生也晚,没有能亲逢国学研究院的全盛时期。我于1930年入清华时,留美预备学堂和国学研究院都已不再存在,清华改成了国立清华大学。清华有一个特点:新生投考时用不着填上报考的系名,录取后,再由学生自己决定入哪一个系;读上一阵,觉得不恰当,还可以转系。转系在其他一些大学中极为困难——比如说现在的北京大学,但在当时的清华,却真易如反掌。可是根据我的经验:世上万事万物都具有双重性。没有入系的选择自由,很不舒服;现在有了入系的选择自由,反而更不舒服。为了这个问题,我还真伤了点脑筋。系科盈目,左右掂量,好像都有点儿吸引力,究竟选择哪一个系呢?我一时好像变成了莎翁剧中的Hamlet碰到了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我是从文科高中毕业的,按理说,文科的系对自己更适宜。然而我却忽然一度异想天开,想入数学系,真是“可笑不自量”。经过长时间的考虑,我决定入西洋文学系(后改名外国语文系)。这一件事也证明我“少无大志”,我并没有明确的志向,想当哪一门学科的专家。

在清华大学西洋文学系

当时的清华大学的西洋文学系,在全国各大学中是响当当的名牌。原因据说是由于外国教授多,讲课当然都用英文,连中国教授讲课有时也用英文。用英文讲课,这可真不得了呀!只是这一条就能够发聋振聩,于是就名满天下了。我当时未始不在被振发之列,又同我那虚无缥缈的出国梦联系起来,我就当机立断,选了西洋文学系。

从1930年到现在,几十年过去了。所有当年的老师都已经去世了。最后去世的一位是后来转到北大来的美国的温德先生,去世时已经活过了一百岁。我现在想根据我在清华学习四年的印象,对西洋文学系做一点儿评价,谈一谈我个人的一点看法。我想先从古希腊找一张护身符贴到自己身上:“吾爱吾师,吾尤爱真理。”有了这一张护身符,我就可以心安理得,能够畅所欲言了。

我想简略地实事求是地对西洋文学系的教授阵容作一点分析。我说“实事求是”,至少我认为是实事求是,难免有不同的意见,这就是平常所谓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我先从系主任王文显教授谈起。他的英文极好,能用英文写剧本,没怎么听他说过中国话。他是莎士比亚研究的专家,有一本用英文写成的有关莎翁研究的讲义,似乎从来没有出版过。他隔年开一次莎士比亚的课,在课堂上念讲义,一句闲话也没有。下课铃一摇,合上讲义走人。多少年来,都是如此。讲义是否随时修改,不得而知。据老学生说,讲义基本上不做改动。他究竟有多大学问,我不敢瞎说。他留给学生最深的印象是他充当冰球裁判时那种脚踏溜冰鞋似乎极不熟练的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神态。

再来介绍温德教授。他是美国人,怎样到清华来的,我不清楚。他教欧洲文艺复兴文学和第三年法语。他终身未娶,死在中国。据说他读的书很多,但没见他写过任何学术文章。学生中流传着有关他的许多逸闻趣事。他说,在世界上所有的宗教中,他最喜爱的是伊斯兰教,因为伊斯兰教的“天堂”很符合他的口味。学生中流传的逸闻之一就是:他身上穿着五百块大洋买来的大衣(当时东交民巷外国裁缝店的玻璃橱窗中摆出一块呢料,大书“仅此一块”。被某一位冤大头买走后,第二天又摆出同样一块,仍然大书“仅此一块”。价钱比平常同样的呢料要贵上五至十倍),腋下夹着十块钱一册的《万人丛书》(Everyman’s Library)(某一国的老外名叫Vetch,在北京饭店租了一间铺面,专售西书。他把原有的标价剪掉,然后抬高四五倍的价钱卖掉),眼睛上戴着用八十块大洋配好但把镜片装反了的眼镜,徜徉在水木清华的林荫大道上,昂首阔步,醉眼蒙眬。

还有翟孟生教授。他也是美国人,教西洋文学史。听说他原是清华留美预备学堂的理化教员。后来学堂撤销,改为大学,他就留在西洋文学系。他大概是颇为勤奋,确有著作,而且是厚厚的大大的巨册,在商务印书馆出版,书名叫A Survey of European Literature。读了可以对欧洲文学得到一个完整的概念。但是,书中错误颇多,特别是在叙述某一部名作的故事内容中,时有张冠李戴之处。学生们推测,翟老师在写作此书时,手头有一部现成的欧洲文学史,又有一本Story Book,讲一段文学发展的历史事实;遇到名著,则查一查Story Book,没有时间和可能尽读原作,因此名著内容印象不深,稍一疏忽,便出讹误。不是行家出身,这种情况实在是难以避免的。我们不应苛责翟孟生老师。

吴可读教授。他是英国人,讲授中世纪文学。他既无著作,也不写讲义。上课时他顺口讲,我们顺手记。究竟学到了些什么东西,我早已忘到九霄云外去了。他还讲授当代长篇小说一课。他共选了五部书,其中包括当时才出版不太久但已赫赫有名的《尤里西斯》和《追忆逝水年华》。此外还有托马斯·哈代的《还乡》,吴尔芙和劳伦斯各一部。第一、二部谁也不敢说完全看懂。我只觉迷离模糊,不知所云。根据现在的研究水平来看,我们的吴老师恐怕也未必能够全部透彻地了解。

毕莲教授。她是美国人。我也不清楚她是怎样到清华来的。听说她在美国教过中小学。她在清华讲授中世纪英语,也是一无著作,二无讲义。她的拿手好戏是能背诵英国大诗人Chaucer(乔叟)的Canterbury Tales《坎特伯雷故事集》开头的几段。听老同学说,每逢新生上她的课,她就背诵那几段,背得滚瓜烂熟,先给学生一个下马威。以后呢?以后就再也没有什么新花样了。年轻的学生们喜欢品头论足,说些开玩笑的话。我们说:程咬金还能舞上三板斧,我们的毕老师却只能砍上一板斧。

下面介绍两位德国教授。第一位是石坦安,讲授第三年德语。不知道他的专长何在,只是教书非常认真,颇得学生的喜爱。此外我对他便一无所知了。第二位是艾克,字锷风。他算是我的业师。他教我第四年德文,并指导我的学士论文。他在德国拿到过博士学位,主修的好像是艺术史。他精通希腊文和拉丁文,偏爱德国古典派的诗歌,对于其名最初隐而不彰后来却又大彰的诗人薛德林(Holderlin)情有独钟,经常提到他。艾克先生教书并不认真,也不愿费力。有一次我们几个学生请他用德文讲授,不用英文。他便用最快的速度讲了一通,最后问我们:“Verstehen Sie etwas davon?”(你们听懂了什么吗?)我们瞠目结舌,敬谨答曰:“No!”从此天下太平,再也没有人敢提用德文讲授的事。他学问是有的,曾著有一部厚厚的《宝塔》,是用英文写的,利用了很丰富的资料和图片,专门讲中国的塔。这一部书在国外汉学界颇有一些名气。他的另外一部专著是研究中国明代家具的,附了很多图表,篇幅也相当多。由此可见他的研究兴趣之所在。他工资极高,孤身一人,租赁了当时辅仁大学附近的一座王府,他就住在银安殿上,雇了几个听差和厨师。他收藏了很多中国古代名贵字画,坐拥画城,享受王者之乐。1946年,我回到北京时,他仍在清华任教。此时他已成了家,夫人是一位中国女画家,年龄比他小一半,年轻貌美。他们夫妇请我吃过烤肉。北京一解放,他们就流落到夏威夷。锷风老师久已谢世,他的夫人还健在。

我在上面提到过,我的学士论文是在锷风老师指导下写成的,是用英文写的,题目是The Early Poems of F.Holderlin。英文原稿已经遗失,只保留下来一份中文译文。一看这题目,就能知道是受到了艾先生的影响。现在回忆起来,我当时的德文水平不可能真正看懂薛德林的并不容易懂的诗句。当然,要说一点儿都不懂,那也不是事实。反正是半懂半不懂,囫囵吞枣,参考了几部《德国文学史》,写成了这一篇论文,分数是E(excellent,优)。我年轻时并不缺少幻想力,这是一篇幻想力加学术探讨写成的论文。本章的题目是“学术研究的发轫阶段”。如果这就算学术研究的话,说它是“发轫”,也未尝不可。但是,这个“轫”“发”得并不辉煌,里面并没有什么“天才的火花”。

现在再介绍西洋文学系的老师,先介绍吴宓(字雨僧)教授。他是美国留学生,是美国人文主义大师白璧德的弟子,在国内不遗余力地宣传自己老师的学说。他反对白话文,更反对白话文学。他联合了一些志同道合者,创办了《学衡》杂志,文章一律是文言。他自己也用文言写诗,后来出版了《吴宓诗集》。在中国文坛上,他属于右倾保守集团,没有什么影响。他给我们讲授两门课:一门是“英国浪漫诗人”,一门是“中西诗之比较”。在美国,他人的是比较文学系。在中国,他是提倡比较文学的先驱者之一。但是,他在这方面的文章却几乎不见。就以我为例,“比较文学”这个概念当时并没有形成。如果真有文章的话,他并不缺少发表的地方,《学衡》和天津《大公报·文学副刊》都掌握在他手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只是他那些连篇累牍的关于白璧德人文主义的论述文章。在“英国浪漫诗人”这一堂课上,我记得最清楚的是他让我们背诵那些浪漫诗人的诗句,有时候要背得很长很长。理论讲授我一点儿也回忆不起来了。在“中西诗之比较”这一堂课上,除了讲点儿西方的诗和中国的古诗之外,关于理论,我的回忆中也是一片空白。反之,最难忘的却是:他把自己一些新写成的旧诗也铅印成讲义,在堂上散发。他那有名的《空轩诗》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发到我们手中的。雨僧先生生性耿直,古貌古心,却流传着许多“绯闻”。他似乎爱过、追求过不少女士,最著名的一个是毛彦文。他曾有一首诗,开头两句是:“吴宓苦爱〇〇〇,三洲人士共惊闻。”隐含在三个〇里面的人名,用押韵的方式呼之欲出。“三洲”指的是亚、欧、美。这虽是涛人的夸大,知道的人确实不少,这却是事实。他的《空轩诗》被学生在小报《清华周刊》上改写为打油诗,给他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第一首的头两句被译成了“一见亚北貌似花,顺着秫秸往上爬”。“亚北”者,指一个姓欧阳的女生。关于这一件事,我曾在发表在香港《大公报·文学副刊》上的一篇谈叶公超先生的散文中写到过,这里不再重复。回头仍然讲吴先生的“中西诗之比较”这一门课。为这一门课我曾写过一篇论文,题目忘记了,是师命或者自愿,我也忘记了。内容依稀记得是把陶渊明同一位英国浪漫诗人相比较,当然不会比出什么东西来的。我在最近几年颇在一些文章和谈话中,对比较文学的“无限可比性”有所指责。X和R,任何两个诗人或其他作家都可以硬拉过来一比,有人称之为“拉郎配”,是一个很形象的说法。焉知六十多年前自己就是一个“拉郎配”者或始作俑者。自己向天上吐的唾沫最终还是落到自己脸上,岂不尴尬也哉!然而这个事实我却无法否认。如果这样的文章也能算科学研究的“发轫”的话,我的发轫起点实在是很低的。但是,话又说了回来,在西洋文学系教授群中,讲真有学问的,雨僧先生算是一个。

下面介绍叶崇智(公超)教授。他教我们第一年英语,用的课本是英国女作家Jane Austen的《傲慢与偏见》。他的教学法非常离奇,一不讲授,二不解释,而是按照学生的座次——我先补充一句,学生的座次是并不固定的——从第一排右手起,每一个学生念一段,依次念下去。念多么长,好像也并没有一定之规,他一声令下:Stop!于是就Stop了。他问学生:“有问题没有?”如果没有,就是邻座的第二个学生念下去。有一次,一个同学提了一个问题,他大声喝道:“查字典去!”一声狮子吼,全堂愕然、肃然,屋里静得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从此天下太平,再没有人提任何问题了。就这样过了一年。公超先生英文非常好,对英国散文大概是很有研究的。可惜他惜墨如金,从来没见他写过任何文章。

在文坛上,公超先生大概属于新月派一系。他曾主编过——或者帮助编过一个纯文学杂志《学文》。我曾写过一篇散文《年》,送给了他。他给予这篇文章极高的评价,说我写的不是小思想、小感情,而是“人类普遍的意识”。他立即将文章送《学文》发表。这实出我望外,欣然自喜,颇有受宠若惊之感。为了表示自己的感激之情,兼怀有巴结之意,我写了一篇《我是怎样写起文章来的?》送呈先生。然而,这次却大出我意料,狠狠地碰了一个钉子。他把我叫了去,铁青着脸,把原稿掷给了我,大声说道:“我一个字都没有看!”我一时目瞪口呆,赶快拿着文章开路大吉。个中原因我至今不解。难道这样的文章只有成了名的作家才配得上去写吗?此文原稿已经佚失,我自己是自我感觉极为良好的。平心而论,我在清华四年,只写过几篇散文:《年》《黄昏》《寂寞》《枸杞树》,一直到今天,还是一片赞美声。清夜扪心,这样的文章我今天无论如何也写不出来了。我一生从不敢以作家自居,而只以学术研究者自命。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如果说我的学术研究起点很低的话,我的散文创作的起点应该说是不低的。

公超先生虽然一篇文章也不写,但是,他并非懒于动脑筋的人。有一次,他告诉我们几个同学,他正考虑一个问题:在中国古代诗歌中人的感觉——或者只是诗人的感觉的转换问题。他举了一句唐诗:“静听松风寒。”最初只是用耳朵听,然而后来却变成了躯体的感受“寒”。虽然后来没见有文章写出,却表示他在考虑一些文艺理论的问题。当时教授与学生之间有明显的鸿沟:教授工资高,社会地位高,存在决定意识,由此就形成了“教授架子”这一个词儿。我们学生只是一群有待于到社会上去抢一只饭碗的碌碌青年。我们同教授们不大来往,路上见了面,也是望望然而去之,不敢用代替西方“早安”“晚安”一类的致敬词儿的“国礼”:“你吃饭了吗?”“你到哪里去呀?”去向教授们表示敬意。公超先生后来当了大官:台湾的“外交部长”。关于这一件事,我同我的一位师弟——一位著名的诗人有不同的看法。我曾在香港《大公报·文学副刊》上发表过的一篇文章中提到此事。此文上面已提到。

再介绍一位不能算是主要教授的外国女教授,她是德国人华兰德小姐,讲授法语。她满头银发,闪闪发光,恐怕已经有了一把子年纪,终身未婚。中国人习惯称之为“老姑娘”。也许正因为她是“老姑娘”,所以脾气有点变态。用医生的话说,可能就是迫害狂。她教一年级法语,像是教初小一年级的学生。后来我领略到的那种德国外语教学方法,她一点儿都没有。极简单的句子,翻来覆去地教,令人从内心深处厌恶。她脾气却极坏,又极怪,每堂课都在骂人。如果学生的卷子答得极其正确,让她无辫子可抓,她就越发生气,气得简直浑身发抖,面红耳赤,开口骂人,语无伦次。结果是把百分之八十的学生全骂走了,只剩下我们五六个不怕骂的学生。我们商量“教训”她一下。有一天,在课堂上,我们一齐站起来,对她狠狠地顶撞了一番。大出我们所料,她屈服了。从此以后,天下太平,再也没有看到她撒野骂人了。她住在当时燕京大学南面军机处的一座大院子里,同一个美国“老姑娘”相依为命。二人合伙吃饭,轮流每人管一个月的伙食。在这一个月中,不管伙食的那一位就百般挑剔,恶毒咒骂。到了下个月,人变换了位置,骂者与被骂者也颠倒了过来。总之是每月每天必吵。然而二人却谁也离不开谁,好像吵架已经成了生活的必不可缺的内容。

我在上面介绍了清华西洋文学系的大概情况,绝没有一句谎言。中国古话:为尊者讳,为贤者讳。这道理我不是不懂。但是为了真理,我不能用撒谎来讳,我只能据实直说。我也绝不是说,西洋文学系一无是处。这个系能出像钱锺书和万家宝(曹禺)这样大师级的人物,必然有它的道理。我在这里无法详细推究了。

对我影响最大的两门课程

专就我个人而论,专从学术研究发轫这个角度上来看,我认为,我在清华四年,有两门课对我影响最大:一门是旁听而又因时间冲突没能听全的历史系陈寅恪先生的“佛经翻译文学”,一门是中文系朱光潜先生的“文艺心理学”,是一门选修课。这两门不属于西洋文学系的课程,我可万没有想到会对我终生产生了深刻而悠久的影响,决非本系的任何课程所能相比于万一。陈先生上课时让每个学生都买一本《六祖坛经》。我曾到今天的美术馆后面的某一座大寺庙里去购买此书。先生上课时,任何废话都不说,先在黑板上抄写资料,把黑板抄得满满的,然后再根据所抄的资料进行讲解分析,对一般人都不注意的地方提出崭新的见解,令人顿生石破天惊之感,仿佛酷暑饮冰,凉意遍体,茅塞顿开。听他讲课,简直是最高最纯的享受。这同他写文章的做法如出一辙。当时我对他的学术论文已经读了一些,比如《四声三问》等等。每每还同几个同学到原物理楼南边王静安先生纪念碑前,共同阅读寅恪先生撰写的碑文,觉得文体与流俗不同,我们戏说这是“同光体”。有时在路上碰到先生腋下夹着一个黄布书包,走到什么地方去上课,步履稳重,目不斜视,学生们都投以极其尊重的目光。

朱孟实(光潜)先生是北大的教授,在清华兼课。当时他才从欧洲学成归来。他讲“文艺心理学”,其实也就是美学。他的著作《文艺心理学》还没有出版,也没有讲义。他只是口讲,我们笔记。孟实先生的口才并不好,他不属于能言善辩一流,而且还似乎有点儿怕学生,讲课时眼睛总是往上翻,看着天花板上的某一个地方,不敢瞪着眼睛看学生。可他一句废话也不说,慢条斯理,操着安徽乡音很重的蓝青官话,讲着并不太容易理解的深奥玄虚的美学道理,句句仿佛都能钻入学生心中。他显然同鲁迅先生所说的那一类,在外国把老子或庄子写成论文让洋人吓了一跳,回国后却偏又讲康德、黑格尔的教授,完全不可相提并论。他深通西方哲学和当时在西方流行的美学流派,而对中国旧的诗词又极娴熟。所以在课堂上引东证西或引西证东,触类旁通,头头是道,毫无牵强之处。我觉得,这才是真正的比较文学,比较诗学。这样的本领,在当时是凤毛麟角,到了今天,也不多见。他讲的许多理论,我终生难忘,比如Lipps的“感情移入说”,到现在我还认为是真理,不能更动。

陈、朱二师的这两门课,使我终生受用不尽。虽然我当时还没有敢梦想当什么学者,然而这两门课的内容和精神却已在潜移默化中融入了我的内心深处。如果说我的所谓“学术研究”真有一个待“发”的“轫”的话,那个“轫”就隐藏在这两门课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