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四章 青云志 明月心(1 / 1)

汉血丹心 流年书柬 1858 字 1个月前

赞曰:

银鞍铠甲,金戈铁马,荡风云、雄霸天下。

剑影刀光,回头看、流星飒沓!

英姿发、乾坤叱咤。

烟波万里,卸去披挂,自然是、青衣潇洒。

笑傲江湖,有几人、闻声不怕?

望长安、九洲华夏。

元召现在的心情其实很不错。战争大局基本已定,匈奴人想要在这个季节里再组织人马大规模的反扑,短时间内是不可能办到的事。

自己在战前定下的目标,顺利完成的有些超出想象。其实,这当然不是说匈奴人忽然势弱了,而是汉军将士们的战力变强了。在这次大战中,无论是雁门关汉军还是黑鹰骑兵,他们都发挥出了最好的战斗水平,勇于对敌不辞辛劳,精神可嘉。

自出长安,征战两月有余马不停歇,今日终得卸甲。元召和所有将士们一样,倍感轻松。既然如此,好好的犒劳一番,还是很有必要的。

虽然冬夜寒冷,但在营帐周围燃起的熊熊篝火,烤的人身上都很暖和。除了巡逻警戒的同袍之外,大家都在忙碌着,胜利后的喜悦挂在脸上,兴奋之意出自心底。

公孙戎奴领着一帮人,把早些时候去四处打来的猎物野味洗剥干净,然后架在火堆上来回翻烤,不一会儿的功夫便香气四溢,令人垂涎。

聂生从存放物资的帐篷里钻出来,有幸能够参加黑鹰军大胜之后的庆祝,他的心情无比激动。一边指挥着手下的人搬运着刚刚运到的几车美酒,一边兴高采烈的启去泥封,酒香开始蔓延在周围的空气中,黑坛红绸的酒坛堆垒,平添许多喜庆的气氛。

张次公领着人去巡哨了,韩嫣则与元召的几个弟子一起,在旁边给他打下手。手上染的敌人的血迹洗干净,放下杀人刀之后,重新做这些细碎琐事的韩王信子孙,感到心中无比安宁。

韩嫣并不知道自己在浴血的杀场上发生了怎样的蜕变。那些雄心与勇敢现在已经暂时抛下,他正饶有兴趣的认真跟着元召学习奶油的做法。

名叫朴永烈的少年依然显得有些沉默,跟随着黑鹰军从辽东一路来到这里,他手中的那把玄刀杀死的匈奴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了。这少年真是有股狠劲儿,他骑在马上冲杀时的勇猛,就连第一猛将公孙戎奴也夸赞有加。

对于元召,朴永烈心中已经说不清是什么情绪。他对自己说过,允诺过的话从来不会反悔,既然答应了玄刀神金永吉临死前的请求,他不介意把他收在门下。虽然知道早晚会叫他一声师父,但相比较起与师兄崔弘的亲近,真番少年对元召还是畏惧多过其他。

真番……其实已经不存在了。那三千里地山河,当他最后离开的时候,已经划归到了大汉的治下。四郡之地,皆归汉土。听说就连王险城都改了称谓,叫做“汉城”了。

不过,相比较起这些已经无所谓的事,现在让他感到有些烦恼的是,一个突然不知道从哪儿蹦出来的比他个头儿还要矮的家伙,说他才是师父元召的大弟子,要自己以后要乖乖听话些。

看着那穿了黑鹰军校尉服色的人一脸稚嫩的神色,朴永烈不禁撇了撇嘴,心中一股不平之气。除了元召,他只服崔弘,什么时候轮到这身材单薄长得像个女孩子的家伙来做自己老大了?哼!

不过,他心中的不满没有说出口。看了看一边崔弘脸上意味不明的笑,朴永烈心中有一个念头升起,投入元召门下后,自己绝不能示弱,如果有机会还是要显露一下本事,免得被人轻视。

仿佛是看透了他的心事,崔弘走过时用手掌拍了拍他的肩头,哈哈笑了几声,却什么都没有说。小冰儿有些调皮,最喜欢捉弄人,让新来的在她手上吃些苦头也好,可以搓挫心性。不过话说回来,她要做老大,也完全有这个资格嘛。自己和她同时入门,现在已经对她有些望尘莫及之感了。

以百骑大破匈奴万骑,并且在万军之中亲手擒王!这样的事……就连师父都亲口赞叹不已,自己又何能望其项背呢。

被崔弘在心中暗自艳羡的人,此刻正在草地上欢快的跑来跑去。卸去盔甲跳下战马后,无敌的将军又变成了师父身边的小冰儿,此刻,她无比开心。

草原上,篝火旁,明月在天,黄河水流经不远。小冰儿很忙,她一边听着元召的吩咐,一边在一头大奶牛身边挤着牛奶,抽空还要东张西望,看别人在准备的那些东西,还要抽空抬头看看月亮,眼中的笑意满满的,仿佛就要溢出来似的。

没错,她就是在挤牛奶。轻挽梨花枪横破过万军的一双手,此刻在左右交替着努力把牛奶从奶牛的乳中挤出来,然后盛满一个个小木桶里。

奶牛自然是来自匈奴人的牧场。占领河套草原,不仅是据有了这片战略要地,而且还收获了丰厚的缴获。匈奴人被驱赶后,所有东西都被留下来,数十处规模大小不一的牧场中,蓄养着无数马匹牛羊,多的甚至在短时间内根本就点不清数量,它们都成了汉军的战利品。

可以说,这是一批巨大的收获。有了这些草原良马,在接下来的几年里足够装备几万骑兵队伍了。而那些牛羊,则有更大的用处,元召准备要好好的利用起来。未来,这里将会建成繁华的塞上雄城,他有这个信心也有这个能力。

至于现在,大批的奶牛,倒是可以暂时利用利用,为立下大功的黑鹰军将士们改善一下伙食,也算是物尽其用不错的选择嘛。

文景二帝为了保护农耕需要,在大汉律法中规定,严禁私自杀大型牲畜,当然这主要指的是牛马之类。宰杀几头牛下锅只为了满足口腹之欲,在中原缺乏耕牛的情况下,自然是人神共愤的事,但在这儿,却是谁也管不着。

十几口大锅中,大块的牛肉上下翻滚着,火舌舔着锅沿,烧的噼里啪啦作响。已经有七八成熟,香气四溢。今晚的伙食太丰盛了,所有将士们都嘻嘻哈哈的,等待着大快朵颐时刻的到来。听说小侯爷在那边还准备了另外的美味,虽然还不知道是什么,但“元侯出手,必是精品”这样的认知早已深入人心,真是值得期待啊!

对于生长在中原的人来说,鲜牛奶当然是一种奢侈至极的东西。那是宫廷之中或者是王侯之家才能够品尝到的美味。至于用牛奶做成的奶制品,普通人不要说吃,恐怕连听说都没有听说过。

所以,当元召轻轻挽起袖子,在进行一系列的操作时,围在身边的一干人等都瞪大了眼睛,屏息静气地看着,彷佛在见证一场奇迹的发生。

元召神态轻松,做这些事的时候才是他心情最舒畅的时候。在这样的时刻,无关乎谋划算计,也不用刻意的去证明什么。酒、肉与精美的食物,成为人与人之间交流的最好纽带。

看着挤在小木桶中那些乳香四溢的牛奶,元召抿了抿嘴唇,暗自嗤笑匈奴人守着些好东西白白浪费了,这可是真正的无污染的原生牛奶啊,匈奴人就只会用来做奶油茶,又腥又涩又难喝,一点都不知道变通。看来他们之所以被称为蛮夷之族,不是没有道理的嘛。

上好的鲜牛奶放在木桶中静置,在这样的天气里,大约一个多时辰后,就可以见到在表面上有一层乳花簇起尺许,如同一层形状不规则的薄薄脆皮,这就是未经加工过的稀奶油了。

据元召所知的利用奶油加工出来的美食,不下一百种做法,今天就利用手头的材料,小试身手,让这些跟随自己东征西讨的黑鹰勇士们尝尝鲜吧。

既然有这么多的奶油资源,那就不用吝啬了,敞亮着用就是!如果让这些黑鹰军将士们知道,他们即将吃到口中的用小侯爷刚刚发明的奶油所制作出来的美味,在不久之后,会卖到一个令人目瞪口呆的价格,他们是不是会非常的回味今夜吃到口中的东西呢?

把收集起来的鲜奶油,加上适量的酒,便是糖蒸酥奶酪。加上一点儿酸,凝结成块后,就是乳饼。拌入一些豆粉,过滤掉其中的水分,冷却下来以后,就是白莹莹的奶油豆腐……十几种众人连见都没见过的美味,就这样慢慢的出现在眼前。

元召最后又做了一种饮品,把新鲜奶油中掺入茉莉花茶,倒入杯盏之中,只见玉液珠胶,雪腴霜腻,吹气如兰,沁人肺腑,自是天然而成无上妙品,不要说喝了,只要放在鼻端深深的闻上一口,就知道比草原上的那些奶茶好喝上一万倍!

看着呈现在眼前的这些色香味儿俱全的东西,从公孙戎奴以下这些拿惯了刀剑的厮杀汉们,搓了搓大手,有些不敢去触碰这么细致物。小侯爷做出来的这些东西,恐怕皇宫御宴上都吃不到的吧?

在无数双眼睛崇敬的目光中,青衣黑发的长乐侯元召拍了拍手,大功告成。他转过身来,笑眯眯的看着大家。

“好了!现在可以尝尝……本侯爷的手艺了。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