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六章 英魂去 骨留香(1 / 1)

汉血丹心 流年书柬 1915 字 1个月前

黑鹰军在朴家集进行了暂时的休整。在这次与匈奴骑兵的战斗中,黑鹰军共有二百多名战士死去,他们被埋葬在了曾经被自己鲜血染透的土地上,从此以后英魂长眠。

青山处处埋忠骨,何必马革裹尸还!

元召亲手用一把汉刀在竖立起来的那块巨大石碑上刻下“英烈不朽”四个大字,以烈酒祭奠英灵。所有黑鹰军将士手托战盔,垂首志哀。

这是黑鹰军踏上真番国土以来,遭受损失最多的一次。但这些将士的死都是值得的,因为这次朴家集战役,是黑鹰军骑兵与匈奴精锐骑兵的一次最直接对抗,在这次战斗中,黑鹰军以付出二百多人的代价,把五千身经百战的匈奴骑兵全部歼灭于此,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小雪停了下来,雪后的空气中有些清冷,平添许多肃穆之色。朴家集外,料理完自家亲人后事的朴家族人和闻讯赶来的许多附近市镇的人,都在不远处静静地看着这一幕。

这支汉人军队甲胄上的血迹还没有来得及擦去,他们的黑色战袍有了许多破损,刀剑已经归鞘,战马在主人背后偶尔发出轻轻的嘶鸣。大战之后,平添许多铁血之气。

西山脚下,那处万人坑上面填满的土还是新鲜的,曾经沾满他们亲人两手鲜血的那些匈奴骑兵,如今就埋葬在下面。五千匈奴骑兵,无论是死去的还是活着的,就这样统统的埋在他们亲手挖成的坑里。

匈奴万夫长古牙朵,被进行了特殊的优待,他被绑在一根柱子上,眼睁睁的看着他的属下们在离他脚底不过三丈远的地方,被汉军惨无人道的活埋。

当万人坑终于被土填满的时候,那个得到汉朝将军允许的高丽少年,拖着手中的玄刀,一瘸一拐来到古牙朵面前,一刀就把他的人头剁了下来。其实在此之前,匈奴万夫长早就是个心胆皆裂的半死之人了。亲自诛杀首恶,不过是个告慰亲人在天之灵的仪式罢了。

名叫朴永烈的朴家长孙少爷杀人之后,仿佛就此耗费尽了全身的力气,把手中刀扔到地上,放声大哭起来。少年的父母这次也死在了匈奴人的刀下,他终究还只是十六岁的少年,虽然心志坚定,但经历了师父死去和这次的惨事之后,终于再也忍受不住心底的悲伤。

一匹战马从身边经过,马上之人看了眼那把传承自玄刀神的短刀,神色冷淡,面无表情。

“一个人最无能的表现,就是哭了。在没有练好真正的本事,自己有能力保护好亲人之前,任何仇恨都没有用处。”

马匹径直往前走去,并没有停留。朴永烈抬起头来,擦去泪水,盯着那个永远不会忘记的背影,他脸上的表情很复杂。

元召没有再理会这个玄刀神金永吉的弟子,这点小事,还不值得他费什么心思。天气已经开始变化了,必须要以最快的速度攻克王险城,平定真番,尽量避免因为寒冷而使汉军出现什么损失。

匈奴单于羿稚邪出动十万大军南下的军情,他在几天前就已经得知了。对于匈奴人这个疯狂的举动,他感到有些莫名其妙。一直以来,匈奴骑兵都是选在秋高马肥之际侵袭汉境的,这次如此反常,难道有什么别的玄机不成?

好在,两万黑鹰军已经在卫青率领下到雁门关去了。这只曾经被他精心豢养过的雄鹰,终于要开始自己的猎猎征程。元召相信,首次拜将出征的卫青,一定会做到比原先历史上更为精彩的亮相。

“将军挽救我族人性命,又替死去者报此大仇,我等皆感激肺腑,即便倾尽所有,也无以报答!唯有这些财物,请将军收下,用以抚恤牺牲的汉朝勇士吧!”

集镇街口,有垂垂老者领着朴家族人们拦住元召马头,感激涕零。在他们面前,摆着的就是家中全部的值钱之物了。本来这些东西都已经被匈奴人洗劫一空,是这些汉人骑兵杀光了匈奴人,又分还了他们。

然而出乎他们意料,那领头的年轻汉人将军摇了摇头,拒绝了他们的这番好意。

“恃强凌弱作恶者,自然应该得到他们应有的下场。维护人间正义,本来就是我大汉军人应该做的事。大汉军律,军中不可夺百姓一株一文。因此,好意心领,东西却是不能收的。”

听到这番话后的老者和族人们抬起头来,露出几乎不敢相信的神情。他们平日里见惯了的,是为了维护卫王统治而压榨剥削民众的真番军队,耳中听闻的,也都是一些为虎作伥掠夺的事。哪里见到过眼前这样纪律严明,正气凛然的军队。

“真王者之师也!既然如此,且请为将军奉上薄酒三杯御寒。”

这个倒不好推辞了,元召谢过了那朴老太爷的好意,没有丝毫猜疑的接过酒来,却不用酒杯,举起那一小坛如长鲸吸水,仰起脖子一饮而尽,甚是豪迈。

汉家旗下,白雪皑皑,黑袍红缨的将军在敌国的土地上如此胸襟,见者无不倾倒。

“……师父的临终嘱托,原来是为了我好啊!这样的英雄人物,果然是人间少有……!”包裹着满身伤处,跟在众人之后的朴永烈在心头默默想着,终于心中做了一个决定。

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妇人恭敬地在路边三叩首之后,走到了元召的马前,把一方用粗布缝制成的垫子双手捧着奉上。她的一个儿子死在了匈奴人的刀下,对这位替她报了大仇的汉朝将军无以为报,唯有亲手缝制的这个棉垫,可以护在马鞍上,为恩人生暖。

元召连忙道谢,欠身双手接过,用手一摸,却不由得心中一愣,蓦然想到某种可能,他惊喜交集,急忙铺展开来,用刀尖小心地挑开线脚,仔细看时,果然不出他所料,里面的填塞之物正是一团团白中微微发黄的棉絮。

这一发现简直让他大喜过望。这些絮状物虽然与后世的棉花有些不同,应该是还没有经过改良的最初品种,但已经足够珍贵了。

黑鹰军将士们忽然发现自家小侯爷脸上露出那么惊喜的表情,不由得都感觉很奇怪,对于他们见惯了不管遇到什么事都面不改色的元召来说,这可是很少见的时候。

“小侯爷为什么对一块这么普通的垫子这么感兴趣?这……这其中难道还有什么奥秘不成?”

已经深知元召为人的韩嫣察觉到了这其中的不同寻常。本着不懂就问的原则,他凑上前来端详了半天,也没有看出这块垫子有什么好的地方。

元召的脸上浮现出笑容,先不去管他的好奇,而是跳下马来,对着那老妇人施了一礼,语气温和。

“老人家,可否告知这当中棉絮的由来?必有重谢!”

见这位威风凛凛的汉朝将军朝自己施礼,那老妇人吓得连连摆手后退,示意绝不敢领受,口中却呜呜呀呀的说不出话来。

“唉!将军,不用问她了,她本来就是一个可怜的哑人。这东西名叫葭絮,在秋冬之际,这儿漫山遍野都是,家家户户采摘一些用来填充布帘坐垫之类,可挡风寒。难道将军有什么用处不成?”

说话的是朴家老太爷,他见多识广,对这位并不动百姓秋毫的汉朝将军十分感佩,故而主动上前作答。

元召压抑住心头的激动,这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啊!

这些年来,他在长乐塬上大力发展各种制作业,说动皇帝连接东南越诸岛,开通西南夷通道,又策划打通西域,这些大动作背后,除去军事和政治的需要之外,其中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互通有无。

随着商队和船队的交通,已经有很多的珍稀物种流入了汉朝,极大地提高和丰富了中原文明的发展。元召曾经列过一个长长的物品名单,让隶属于他关系下的那些商贾们都带在身边,他们的手下人去到别的邦国和西域以外时,就去积极的寻访,尽量的带回来。

而棉花,就是列在其中的一个很重要的品种。只不过这些年来,所有人费尽心力,也没有找到过小侯爷指名画图索要的这种东西,这让元召心头一直有些遗憾。

却没有想到,今天在这儿竟然遇到了,这可真是意外之喜。元召又仔细的询问一番,这才知道,原来这种东西在此地的状态是野生,如同灌木杂草没有什么区别。当地人多年来也并没有拿它们当回事儿,只不过有些穷苦人家有时会采撷一些回来,填充在布料当中御寒而已。而富裕些的人家却多不用此,主要是嫌一团团的太过于累赘,不如苇絮轻软好用。

当听到元召笑眯眯的转过身来下令说在此地休整三天时,黑鹰军将士们都有些摸不清头脑,连匈奴人都被全部消灭了,正应该乘着这股锐气直逼王险城才是,不过还有三百里的路程,两天的时间就到了,三天时间的话,说不定已经攻进王险城内了!何必要在这儿耽搁时间呢?

面对部下们的疑惑不解,元召并没有给他们最直接的解释。反而下了一个奇怪的命令,派飞骑赶快去命令在渌口关的荀羽率领四千步卒赶来。同时给随大军行止的聂壹带信,让他不管用什么办法,速速筹集大批布帛前来。

“有了棉絮做棉衣,天再冷点也不怕了。本将军要给所有的将士都穿上最暖和的棉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