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 肝胆气 摧锋芒(1 / 1)

汉血丹心 流年书柬 1873 字 1个月前

大汉的长安城,也开始落雪了。飘洒的雪花笼罩了整片巍峨的宫阙,灰瓦朱栏,楼阁亭台,皆是银白。

皇帝刘彻今天难得的好兴致,早晨起来练了一会儿剑,感觉神清气爽,看着外面的小雪景致,心中若有所思。

昨夜他在建章宫过夜,卫子夫侍寝的时候,两个人谈论起即将在元旦之日举行的封后大典,就要成为大汉皇后的卫子夫有些忧心忡忡的说了一句,太子刘据去辽东这么多天了,也不知道身体情况如何?这些年来从来没有离开过她的身边,自然是十分挂念。

对于这样的事,皇帝的心中却并不以为意。要想成为合格的王朝接班人,不多多加以磨练怎么能行?养在温室中的花儿是经不得风雨的,自己辛辛苦苦开创出的大好局面,可不希望将来交到一个只会坐享其成的皇子手中。

更何况,他这次派太子跟随东征,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其中大有深意。

皇帝刘彻是个非常善于洞察人心的帝王,在执政过程中,他驾驭群臣手段之高,可不是只凭了皇帝的权威这么简单。在他不动声色地观察中,每一个他所重用之人的性格优劣、处事表现、长短之处,他都掌握得清清楚楚。因此,他才用起人来得心应手、放心大胆。

无论是多么善于伪装的老臣,在这位皇帝锐利的双眼中,也无所遁形。他有这种自信,也有这种能力,可以把握住每一个人的心思,委人任事。

不过凡事都有例外,在满朝群臣之中,有一个人,他却始终没有看透。那就是朝堂上最年轻的大臣,尚书令元召。

皇帝虽然在天下人面前,从来都是自诩为天子,即秉承天意的上天之子。但在刘彻的内心中,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没有那么神,在他没有登上这个宝座之前,同样只是个普通的凡人。

为了取得最大的权力,实现心中的野心和抱负,也为了凡事都做到最好,在这背后究竟吞下了多少苦涩,只有他一个人知道而已。为了今天的地位,他可以冷淡亲生母子之情,可以背叛青梅竹马的爱情,更可以扼杀一切世间温情。

有很多时候,他几乎就要相信,当初这少年刚刚出现在长安时,流传的那个传说是真的。元召就如同是已经逝去的老祖宗亲口所说的那样,他是先皇文帝从上苍为大汉求来的祥瑞。

如果不是一直以来元召所做出的一切,都是无私的为大汉付出和贡献。皇帝刘彻不知道自己会怎样对待这个少年,这样的近乎妖孽之人,有时候仔细想想,是很可怕的。

在最初的几年时间里,皇帝曾经派出大批的人手,细致的去排查过他的出身和来龙去脉。但是很奇怪,动用了那么庞大的力量,也查不出他的丝毫来历。元召就如同是突然就出现了在这世间,无根无源,没有亲人,没有关于他的一切最初信息。

经过了好几年的怀疑和观察之后,皇帝刘彻终于把心放到了肚子里。虽然他依然有些看不透元召的神秘,但他相信自己的眼睛不会看错,这个能力超凡的人对自己的王朝和民众没有一丝一毫的恶意,那种从骨髓深处透出来的深厚维护之意,是来不得半点儿假装的。

而这样就足够了。皇帝不想再去探究他的过往了,所以他开始放手的重用他,把自己亲自设立的尚书令和大司马这两个重要位置都给了他。现在的天下人大多还没有意识到这两个官职的重要性,等到不久之后,所有人就会知道它们的权力到底有多大了!

私下里,皇帝对元召的处事态度非常赞赏,他不像以前的那些丞相和重臣们一样,擅权揽权利用职权为自己扩充势力谋私利,权力在他的手中,就只是用来更好更快地做事的,这一点至关重要,也正是皇帝陛下最放心的地方。

这样的国之辅臣,大汉得之,何其幸哉!不仅自己要好好的用,还要留给自己的儿子用,这片江山社稷,在元召的辅佐下,将来会开创出一个怎样的局面,皇帝很期待!

所以,皇帝把国之储君交给他带着去辽东,心中很放心。虽然太子和元召已经有着很深的渊源和情义,但这还远远不够,还需要加深。刘彻洞察人心的本性早已经看出元召是个非常念旧情的人,这些无需去多探究,只凭他以前为了身边人所做过的事,就可以看得清清楚楚。

以情意羁绊之心,不失为一个最合适的手段,这也是帝王心术的一种。除了太子与之深交之外,皇帝刘彻其实还有一个想法,已经与卫夫人商议过几次,她也是满心的同意,那就是素汐公主。不过这个此时说出来还为时尚早,所以这只是帝后间的一点小心思罢了。

稍早些时候,皇帝已经看过几份最新的战报。其中有关于北疆雁门关的消息,汉朝将士已经做好全面开战的准备,并且已经与匈奴的前锋进行了几次小规模的接触,双方互有胜负。而卫青统领的两万黑鹰军,却暂时还没有什么特殊的表现。

另一份重要的就是讨伐真番的汉军消息,里面夹带着元召提出的一点小小请求。自汉军彻底消灭敌方五千水军以来,元召以一千黑鹰骑兵登陆,在真番国土上轻骑突进,两战皆胜,歼灭真番军队总计近四万众,甘云岭之围已解,被围困达一月之久的汉军被全部救出,现在正过关斩将,与楼船部队水路并进,准备合围真番国都王险城。

这样的克敌制胜速度,连皇帝刘彻都为之深深叹服。这个大捷的消息,他准备一会儿就在朝堂上公布,相信一定会举国振奋的。照这样的速度下去,平定真番,指日可待!最乐观的想法,他希望太子和元召都能赶得上回来参加卫夫人的元日封后大典,以灭国之功献上最隆重的贺礼。

想到这里,皇帝的心中也激动起来。对于元召所提的一点小要求,那简直就不是事儿,相比起平定敌国这样的盖世功勋,封侯赐爵,小意思而已。更何况那个姓聂的商人,以前就为朝廷出过力,这次又随军出征立下参赞大功,正应该好好的奖赏,以为天下商贾表率。

“传朕旨意,赐封燕地商人聂壹为忠义侯,派朝廷大臣即日启程去北地聂家加以表彰,以不负民间忠义之士拳拳为国之心……。”

早有在旁边侍立的翰林侍读上前躬身领命。“士农工商,是为四民”,聂壹以四民之末的商贾身份平地封侯,日后也算是轰动天下的奇闻了。

“下雪了!朕在这深宫中已觉微寒,那些在辽东北疆替朕辛苦征战的将士,想必身上也很冷了吧。去吩咐少府官员们,让他们尽快的赶制棉衣,送往前线,也好让朕的将士们少受些苦寒……另外,朕身上的这件貂裘,派人飞马赶往辽东,赐予征东大将军,让他保重!”

饱含着深情的话语中,皇帝亲手解下了身上的黑色貂裘,交给了身边的侍卫,让他马上去办理此事。四周之人无不感佩,连同巡守的羽林军将士们一起躬身拜倒在地。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大汉军万胜、万胜、万胜……!”

雄壮的声音振动汉家宫阙,落雪纷纷,人心热血。转身走进大殿内的皇帝刘彻很是满意这种效果,他的嘴角泛起淡淡的微笑,自言自语的说了一句。

“小子,朕就借用你的威风收买一下人心,只盼你真的能取得万胜,莫负朕心啊……!”

几千里之外的元召这个时候自然不会听到皇帝的念叨,钦赐的貂裘,也还穿不到身上。不过这个时候,他和所有黑鹰军将士一样,身上感到的不是冷,而是热血在沸腾!

无论他变成什么样的人,也无论他现在的身份与前世的身份有何不同,但跳跃在胸膛中的那颗心,历经千年,依然与从前一样。

此身无悔,入我华夏,佑我故土,初心未变!

面对着一支真正的百战匈奴骑兵,看着彼此间越来越近的马头,元召收起发射完毕的九臂连环弩,拔出了汉刀。紧紧跟在他后面的韩嫣等三百多黑鹰骑士,也都放下了面甲,开始冲锋。

黑鹰军的战马,都是终南山马场里喂养的来自西域与草原的马匹,经过与大宛汗血宝马改良后的品种,比起匈奴骑兵的战马,更加健壮耐力更强,爆发力也更加强劲。在马上骑士的驾驭下,狂奔向前,虽然只有几百骑,却气势非凡。

匈奴骑兵在部将们大声喝令中仓促应战,本来就有些准备不足,他们涌出朴家集时,西风夹杂雪花扑面,正处在下风口上,有些人眼睛都睁不开了。刚要加速冲锋,一轮一轮的弩箭就平射而至,最前面的几排几乎就没有幸免的,人仰马翻之下,一阵大乱,更加阻碍了大队骑兵的提速。

骑兵对冲,一个至关重要的取胜因素就是马速,万马奔腾的局面之所以无可阻挡,就是这种高速疾驰下夹裹带起的气势令对手生不起抵抗的勇气。以前是匈奴人占有这种优势,然而今天,他们也终于体会到了面对强大对手的胆怯和害怕……!

匈奴骑兵队伍暂时冲不起来,元召岂肯放过这个良机。黑鹰如飓风转瞬即至,纵马入阵,杀声大起!今日全力突击,势必把匈奴人全歼于此!